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經濟適用房的門檻有限制 高收入者不能購買

      --即將出臺的《北京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標準暫行規定》規定年收入6萬元以下的家庭可以購買

    本市一些高收入者在今後將不能購買經濟適用房。北京市建委有關負責人在向市人大代表彙報經濟適用住房情況時説,本市即將出臺《北京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標準暫行規定》,該《規定》中明確本市建立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對象認定、核準制度。銷售對像是年收入6萬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必須憑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記者了解到,中低收入家庭主要包括夫婦雙方均屬黨政機關、教師家庭、市政府批准的重點工程拆遷戶和政府組織實施的危房改造區的居民等,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同時,要對其現住房屋進行登記,要把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與購房人騰退的舊住房的管理結合起來,使經濟適用住房從建設到銷售,到再上市交易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機制。

    在下一步的經濟適用房建設中,本市還將綜合考慮價格、市政交通設施建設的投資以及居民入住後的負擔能力等因素,提出了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地點不宜過於偏遠,應重點安排在四環路以外,地鐵、輕軌、五環路及高速公路沿線周邊地區,或城市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的衛星城鎮,價位基本在4000元以下,此外還將鼓勵多建設2500元至3000元的經濟適用房。根據目前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北多南少的現象,今後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將會適當向南城傾斜,並初步考慮在城南的西紅門、南苑、次渠等地篩選幾個經濟適用住房的重點小區。

    據介紹,截至今年9月底,本市集中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小區24片,承諾建設面積620萬平方米,竣工180萬平方米。按照市委、市政府5年基本完成危改的要求,本市需要提供經濟適用住房200萬至250萬平方米。

    北京青年報 2000年12月12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