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危害食品安全就是謀財害命

昨天上午,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工商總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公佈了“殺人奶粉”事件的初步調查結果。

“殺人奶粉”事件雖然暫時只發生在安徽阜陽的農村地區,卻很快造成了全國性的影響。由此聯繫到近年來一些地方出現的假酒、毒酒、致癌劣質大米,以及不法分子在糧食製品中摻入非食用原料甲醛、二氧化硫、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用礦物油噴塗餅乾,用硫磺和工業鹽給竹筍保鮮,用病死變質的母豬肉炮製“鮮”肉松,等等,無不令人觸目驚心,痛感食品安全形勢之格外嚴峻。

誠然,由於城市已經開始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劣質有害食品進入城市市場的難度加大,於是紛紛涌入農村市場,使農村成為劣質有害食品的傾銷地,但即便如此,假如市場監管的大環境沒有根本改觀,假冒偽劣防不勝防屢禁不絕,城市居民也很難保證一定能免於劣質食品之災。中國人口多,環境保護意識差,生存環境品質不高,農業之外的環境污染不可避免地危及農作物及其産品;而農牧業種植、養殖的源頭污染嚴重,農藥、獸藥濫用導致有害物殘留量超標,也成為影響食品衛生的重要因素。一個城市居民收入高,可以不買價格低廉、品質不可靠的奶粉,但他在城裏的超市買一條鯉魚的時候,也許並不知道養魚者在魚塘底鋪了一層環丙沙星,這種魚如果吃多了,一旦生病時許多藥物就會失去效果。不要以為“殺人奶粉”離城市居民的生活十分遙遠,其實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劣質食品的受害者。

中國自古就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傳統道德,而今許多生産和銷售劣質食品的人,對劣質食品的危害性都非常清楚,出於自我保護的需要,他們從來不會“自食其果”,他們是“己所不欲,反施於人”。一個人明知自己生産經營的産品將嚴重危害他人的健康和生命,但為了謀求利益,牟取暴利,仍然放任自己的産品危害社會,這是什麼行為?這是典型的見利忘義,是不折不扣的謀財害命!據説阜陽臨泉縣農民張某經營著一個銷售點心和日用雜貨的小攤,他的兒子不幸也是“殺人奶粉”的受害者,但當記者詢問張某以後進貨是否會嚴格把關時,他卻坦言無論真假優劣,只要價錢合適,他都來者不拒。不知那些制售劣質食品的人可曾想過,其實每個生産經營者同時也是消費者,如果每個人都不憚于謀財害命,那麼遲早有一天,他們自己也必將成為被謀害的對象!

除了加強市場監管、保障食品安全、重建商業道德,“殺人奶粉”事件帶給我們的警醒與思考還有很多很多。 (潘洪其)

《北京青年報》200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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