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聿文:教育亂收費背後是資源壟斷

隨著有關部門對教育亂收費問題調研的深入,多年來令家長們苦惱不已的教育亂收費現象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注,並成為今年重點整治的對象。

據一些媒體引述教育專家的保守測算,10年來我國教育亂收費總額超過2000億元。教育部自身的抽查結果也令人吃驚:在過去5年內,全國中小學亂收費高達15億元,清退10億元。另據國家發改委的統計,教育收費問題在全國已連續3年成為價格投訴的頭號熱點,在所有的立案價格違法案件中,教育亂收費的比例已接近30%。

教育亂收費問題的嚴重性還從下列報道中可見一斑:2002年,北京市近800所中學就有200多所在靠招擇校生增收,年擇校費超過10億元;南京一家調查公司披露,中小學入選“十大暴利行業”。今年上半年,石家莊市紀委對全市中小學收費及使用情況進行突擊檢查,僅市屬5所重點中學,就查出違規資金3000多萬元,數額之大令人咋舌。

亂收費的項目,五花八門,有捐款、補課費、贊助費、復習費、集資費、搭車收取農業費、危房改造費等等。而在這些亂收費中,又以擇校費最為嚴重。

在以教育為本的中國,為什麼亂收費愈演愈烈?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對教育的投資嚴重不足。上世紀80年代中期,發展中國家教育經費佔國民收入的平均比例已達4.2%。我國1992年頒布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也曾明確提出,“到本世紀末,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民生産總值的比例應達到4%”。但直到2002年,我國的這一比例才達到3.3%。

以經濟發達的浙江省為例,2002年全省中小學生平均公用經費分別為789.18元和523.92元,其中預算內經費為229.6元和128.32元,所佔比例都不足30%。2002年全省教育經費總收入279.4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64.51萬元;全年教育經費支出308.6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為253.79萬元,財政撥款中的95.95%用於人頭費開支,公用經費主要靠學校自籌解決。

教育投入結構不合理。目前中央財經承擔全國教育投資的9%,省級財政承擔13%,合計只有22%,剩下的絕大部分投資由下級財政承擔。這些年來,“在與國際接軌,辦世界一流大學”的思想支配下,中央和省兩級政府把本來就不多的教育經費投向高等教育,特別是給少數幾所高校大量輸血,這不僅造成各高校為爭取不多的教育投入而過度競爭,製造新的不公,更重要的是,在蛋糕既定的情況下,高校取得的投入過多,義務教育這塊分得的蛋糕就少。石家莊市一位小學校長説,上級除了工資,發給他們的教育經費是每學期每生10元,10年幾乎沒增加過,還不夠交水電費。

在財經投入捉襟見肘的狀況下,要解決學校自身的經費困難,只好允許學校“多渠道籌資”;但由於在這一過程中沒有完善、規範的籌資機制和有效的監督機制,故而亂收費也就不可避免。

不過,僅是教育投入不足,還不至於引起嚴重的亂收費問題。教育亂收費屢禁不止的一個更為深層的原因,是由於校際差距所造成的少數學校對優質教育資源的壟斷。眾所週知,名校是一種稀缺教育資源。根據經濟學的簡單常識,一種資源越是稀缺,其市場價格也就越高。據某知名教育專家推測,2002年全國共有9.88萬所中學和45.69萬所小學,其中大概2%為省市級重點學校。就是這少數學校壟斷了全國的優質教育資源,擇校也主要發生在它們中間。一方面是供給有限;另一方面,對名校的需求卻又是如此旺盛:在一個競爭激烈、就業不易的社會裏,哪位家長怎能不為了孩子將來能夠順利找到一份好工作而盡其所能讓他們得到最好的教育呢?正是供給與需求的這種極不平衡,才導致擇校的不可遏制,收費不斷攀高。據最保守的估計,每所重點中、小學年收擇校費分別為500萬元和200萬元,光這一項,全國一年就超過270億元,這當中大部分是屬於亂收費。

教育不是純粹的商品,而是關係到民生和社會發展的公共品。解決教育亂收費問題,根本上是要擴大優質資源,讓整個教育資源及優質資源不斷增長。因此,首先必須改革國家教育投資體制,改變投入結構,在繼續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時,調整教育投入的方向和擴大教育投入的主體,重點在義務教育上,尤其是將更多力量用於對薄弱教育資源的改善上。還應當允許有條件的個人和組織依法辦教育。

其次,走均衡發展之路。對教育均衡的關注,某種意義上表現為對教育公平、機會均等的關注。它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淡化、逐步取消學校等級評定制度,建立公辦學校統一標準,實現真正的教育公平;二是名校所收捐資助學費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用於薄弱學校和普通學校的改造、達標;三是推進師資校際交流。學校之間硬體設施的不平衡短時間內無法完全打破,目前可以參照公務員輪崗的做法,校長、教師在不同等級學校之間進行校際交流,縮短師資水準的校際差別;四是以公開促公平,等級學校招生方案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據悉,目前遼寧、山東、江蘇等地在這些方面正在進行一些積極探索。(鄧聿文)

中國經營報 200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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