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家胡必亮:如何認識中國“三農”問題

    著名經濟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胡必亮不太贊同目前比較流行的關於“農民問題主要是一個收入問題””、“農村問題在於保持農村穩定”、農業問題是增産問題的目標説法。他認為,對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的認識需要更多地從目標方面深入到手段方面,即需要在廣泛參考國際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實際而找到有效促進中國農業與農村發展及使農民問題得以妥善解決的癥結所在與根本出路。

    他認為,中國的農業問題主要是一個在其總體的國際競爭力較差的情況下如何選擇一種相對比較合理的農業經營制度的問題。他主張的政策選擇是:確立一種“雙軌並行”農業經營制度-穩定自給性小農,發展商業性大農。

    對於農村發展而言,關鍵在於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與農村社會轉型,其中最重要的決定因素又在於農業與農村勞動力要不斷地從農業和農村轉机移出來。

    對於農民問題而言,他認為,其實質遠不是僅僅用一個“收入問題”可以概括的。在收入問題的背後,它所涉及到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經濟與政治問題。而問題的核心在於:必須合理地處理好國家與農民的關係、經濟與政治的關係,使農民的合法權益切實地得到充分的尊重與保護。

    胡必亮説,農業經營:重點在於確立“雙軌並行”的制度,即一方面要穩定自給性小農,另一方面又要發展商業性大農。

    世界上的農業經營制度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以美國為代表的商業性的大農經濟,另一種是以不少歐洲國家及日本為代表的補貼型的小農經濟。他説,從現實出發,中國比較合理的選擇應該是將這兩種農業經營模式結合起來,走出一條“雙軌並行”的新路:一方面,穩定地發展以小農家庭經營為基礎的、以自給自足為主要特徵的小農經濟;另一方面,有選擇地積極促進以國營(集體)農場、國家的專業化種植基地、大型的農業經營公司、種植專業戶等各種形式的、以市場為導向的、商業化的、具有相對較大規模的農業經濟(大農經濟)。

    胡必亮認為,農村發展的關鍵在於農業與農村勞動力轉移,加快結構調整,促進社會轉型。

    他説,從實質上講,農村發展的過程就是一個結構變革的過程。它包括農村經濟結構變革與農村社會結構變革兩方面的內容。

    農村經濟結構變革的結果主要表現為農業産出及農業就業在全社會總産出(通常用GDP或GNP表示)及總就業中所佔份額不斷下降與減少的趨勢;相應地,非農産出與非農就業所佔份額表現出逐步提高與上升的趨勢。農村社會結構變革的總體趨勢則表現出非農村化、特別是城鎮化的特徵。

    他認為,勞動力轉移是農村結構變遷的決定因素。通過村莊公司化、鄉村城鎮化、大都市區發展、城鄉移民等多種形式可以有效地推進中國的農村社會轉型。

    他説,農民問題的核心之一在於如何看待與處理國家與農民、政府與農民的關係問題。如果國家、政府總是與農民爭利的話,農民問題將很難找到合適的解決方案,農民走向全面小康社會將是非常困難的。很明顯,在農民與國家、政府之間,政府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政府應自覺地認識到這一點、積極主動地促進農民問題逐步得以合理解決。(趙勝玉)

    

    中新網 200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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