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改革:面對一串問號

    中國電力新組建(改組)的11家公司2002年11月29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正式宣告掛牌,這標誌著電力改革在2002年10月15日開始實施後又邁出了新的一步。人們在鼓掌歡呼中國反壟斷的驚天響雷的同時,心裏總有一股沉重:消費者能否真的得到實惠,電力改革能否打破壟斷,電監會能否實現有效監管,電力改革後能否安全運營?

    記者日前就這些問題採訪了電力專家、曾參與過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制定的首都經貿大學劉紀鵬教授。劉教授認為,此次拆分重組是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但我們要認識到,人為地製造一些競爭主體,或者把處於壟斷行業的電力公司拆分掉並不是電力改革的目的。拆分電力公司是為了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機制,通過競爭實現競價上網,從而導致電價的下降,使消費者得到質優價廉的電力商品,同時電力工業也得到發展。從這個邏輯思維鏈條分析,拆分國家電力公司,11家公司掛牌僅僅是電力改革的開始。

    從目前的情況看,整個電力改革過多的精力放在拆分上。電力體制改革是一項複雜艱巨的工作,拆分後面臨一系列的問題,尚需改革者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這場改革。

    電價改革步履維艱

    電價問題一直是電力改革討論最多的問題,也是老百姓最為關注的問題,説到底,無論改革如何進行,老百姓獲得實惠才是最終的目的。因此,電價改革無疑是決定電力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

    劉紀鵬表示,我們擔心的是除了把國家電力公司拆分之外,其他所有的環節都不改變,尤其是電價。現行的電價是國家計委行政審批式的還本付息電價,這種價格機制現在已遠不能適應改革的需要。我們的改革是要取消行政審批,而絕不是把這種行政審批權從一個部門轉到另一個部門。然而,今年的供電形式將更加緊張,在供不應求的條件下,舊有的電價模式近期很難取消。

    加上我們的電力市場也沒形成,現在只有6個省在實驗競價上網,每個省僅把每年電量的10%拿出來競價上網,範圍很小。電力市場不能形成,競價上網今年就不能實現。現在的拆分重組只是電力改革邁開的第一步,電價才是改革的攻堅戰。然而,今年我們除了拆分國電公司之外,電價改革很難邁開步伐。

    劉紀鵬對記者一再強調,電價在今年是否有突破,才是檢驗這次改革的一個重要的標準。而情況表明,今年電價將呈上升趨勢。一方面,今年我國電力供不應求的局面將進一步加劇。目前國內裝機容量是3.4億千瓦,與GDP到2020年翻兩番的目標相適應,在2020年前,我國每年平均要有超過4000萬千瓦裝機容量的增長,目前我國每年上網的新增能量只有1000萬-1500萬千瓦,整個電力需求很旺。在這種情況下,今年幾乎把電都賣出去還不夠用,競價上網的外部環境不具備。

    另一方面,電價向上推動的內在因素早已客觀存在。過去電力系統裏的電網、電源和電價沒有分開,國家電力公司自己電源本身系統內的上網電價比外部電廠上國家網要低,一旦網、廠分開之後,如果國家電力公司內部電廠的電價都參照外部電廠的上網電價,就會對價格産生較大的影響。現在的國家電力系統是網、廠分開,電網的電價、利潤一旦確定之後,又要保證營利的話,交易的主體從一個內部轉變成不同的主體之間的交換關係,這也決定了電力價格有往上推動的趨勢。

    産權改革尚需推進

    對於電力改革能否真正打破壟斷,一直以來備受關注。儘管中國最大壟斷企業———國家電力公司改組成11家競爭主體,人們仍擔憂,電力改革如果“一拆了之”,其結果只會是拆分一個“巨無霸”,形成新的“春秋五霸”,打破壟斷的關鍵要引入競爭。一些業內人士提出,要想真正打破壟斷,必須實現電力市場産權的多元化。

    劉紀鵬表示,現在評判整個改革能否打破壟斷,為時尚早,因為拆分重組僅僅是電力改革的開始,我們希望國家計委能主導這次改革到底,不是主導拆了就完成使命。面臨下一步電力改革的電力緊缺,必須加大對電力工業的投資,這個投資力度必須與電力企業的改制與現代企業制度的形成相伴隨,這就要對電源和電網的不同特點和産業性質做一個基本的判斷。

    首先要把電源剝離出來,作為競爭行業,這個行業不僅在市場中要多元化,而且在每一個電源企業産權制度上都要多元化。作為一個競爭性的領域,電源一側必須加大民間投資和外商投資的力度,以彌補我們急於擴充電源生産供應的資金不足,同時,更重要的是促成拆分出來的五大電力集團,使他們建成股份制的現代企業制度。

    電網作為基礎産業,從安全性、基礎性等方面不允許在同樣的地區重復建設輸電網,因此,輸電網在很長時期內都作為這次發、輸、配、售四大功能分解之後唯一壟斷的領域,而配電網和售電網都應該放開。由於我們目前的電網價格不順,輸、配拆分時機尚不成熟,目前宜於把電網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但不應當由於其自然壟斷屬性而延誤産權變革的進程。作為自然壟斷的輸電網,治權要統一,産權要多元。國家可以施行金股制,其他股份都應該賣出去,或增資擴股,加速電網建設,加快聯網進程,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在這個過程中,聯網資金不能靠國家撥款,而應當更多地向民間和外商開放,在我們籌資建電網的同時,把電網公司辦成現代的公司制度、現代股份公司、現代的上市公司。因此,建立全國聯網基礎上的國家電網公司的制度性構造和融資可以兼顧,通過電網公司的多元化可以兼達改制和融資的雙重目標。一旦時機成熟這項工作就應抓緊進行,不能延誤。

    電監會近期難有作為

    本次國家電力的拆分重組,不僅産生了新的11個競爭主體,也産生了有史以來的第一個電力監管委員會。成立電監會作為這次電力體制改革中最為關鍵的問題之一,為外界所廣泛關注並且引發很多議論。

    據悉,隨著11家新公司重組掛牌,電監會“三定”方案卻沒能公佈、掛牌儀式也未能像人們預計“如期”舉行,人們開始將目光更多地投向了新成立的電監會,能否使長期與市場化方向相抵觸的電力行業的責任水準和監督獲得改進成了焦點問題,而其相應的權力、責任和權利等尚不清晰,人們擔憂,作為一個新生的監管部門,在當前的情況下,能否真正有效地發揮作用。

    對此,劉紀鵬認為,組建電監會是一個非常正確的舉措,此舉既可突破傳統的政府多重管理體制,對於政府機構的改革也是重大的突破。但電監會是市場經濟的産物,要想發揮作用就必須形成有效的市場,這種市場既有現貨市場又有期貨市場,既有市場的定價又有合同的定價。電監會的使命應該圍繞市場監管去加速中國電力市場的建設進程,比如對省級電力市場的培育,對大區電力市場的重建以及對電力期貨和現貨電力産品交易所的構思。電力交易所將是中國電監會成熟的標誌,由此,電監會應把建立中國的電交所提上日程。只有以上幾個層面的形成,電監會才能真正發揮作用,從目前看,這些工作尚待時日。

    現在的電監會避免走入誤區:簡單從計委手中接管行政審批電價。其結果只會是一個新的行政審批部門取代了一個舊的行政審判部門,並沒對中國的電力改革發生作用。電監會作用就是要推倒行政審批電價,建立競價上網的機制。在這個機制中,電監會成為建設者、監管者和開拓者的作用。但目前看來,正確劃分電網電價與電源電價:電網電價由國家審批,電源電價自然生成,同時確保兩個行業不虧損,這種新的電價生成機制今年不具備,競價上網的格局今年很難形成。如果競價上網談不上,市場就不可能形成,電監會很難有效發揮作用。

    不容忽視的風險

    劉紀鵬認為,當電力改革的序幕拉開之後,頭等重要的大事顯然是確保老百姓用上電,同時保證安全運營,綜觀此次拆分重組,各方對風險的估計不足。

    一方面,這次電力重組沒有以國家電力公司為主體,進行繼承式的剝離,而是一下就把原國家電力公司拆分成11個平起平坐的主體,但他們內部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在未來發展中,相互之間的規劃和協調由誰來做,尚不清晰。電監會目前僅是裁判員的身份,其不能對任何一支隊伍有偏愛,而計委已退出了這場改革。因此,教練員的角色只有寄希望於今後的國資委,要迅速在國資委的機構建設中設立相應的部門或組建一個中國電力工業的國有控股公司來承擔相互之間的協調關係,否則舊的國電系統革掉了,新的體制還沒形成,整個管理會出現了混亂。

    另一方面,各方對今年電價上升的估計不足,電價上升帶來的風險不可低估。在當前的電力改革當中,改革主體責權利不明確,過去有一個國家電力公司去相互協調,現在這個機構沒了,新的機制在運作初期尚需磨合,這個磨合期正好處於系統風險重點存在的時期,因此今年必須注意安全運營和管理上的風險。

    此外,改革的思路要求對國電公司的幹部人事任命儘快到位,而不是各打各的算盤。同時,人員的安置,職工隊伍的穩定也是存在風險的。 (楊金瑞)

    中華工商時報2003年1月15日


中國電力拆分重組成11家公司
電監會初定29日掛牌 電力改革格局月底浮現
明年電力改革重點確定
電力改革人事佈局初現 相關單位12月將掛牌
電力改革進入實施階段
國電公司副總經理:電力改革推進電價將下調
電力改革撬動重組 打破壟斷引入競爭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