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華人張偉打贏種族歧視官司獲賠310萬美元

    美國聯邦地方陪審團經過兩周的審理,在2001年8月23日,裁定原美國海珍集團副總裁張偉,在公司機構兼併改組之時受到嚴重的種族歧視,被告向原告賠償損失費310萬美元。張偉,于90年代初期赴美留學,畢業後在海豐海鮮公司擔任主管。1997年,海豐公司被美國海珍集團收購,張偉出任美國海珍集團副總裁,並兼任該集團旗下太平洋海珍公司總裁。1998年12月,亨利接手海珍集團,張偉的處境開始艱難。漸漸地,公司不再讓他參與管理層會議,直到後來他被撤職。

    -十幾頁的報告成了“導火索”

    問:“在美國,被老闆解雇又不是你一個人,你怎麼會想到非要打這場官司呢?”

    張偉:“説實話,當初我根本沒有想到事情會發展到這個地步,我是被逼上梁山的。”

    1997年,張偉原來所在的公司被得克薩斯州有名的億萬富翁、布希總統的主要捐款及贊助人之一——傑米萊納格收購後,成立為美國海珍集團。張偉擔任該集團太平洋公司總裁。1998年耶誕節前夕,傑米萊納格擁有的70余家集團或公司的正、副總裁,雲集美國。在150多位與會者之中,張偉是唯一亞裔,其他全部為白人。會議上,傑米反覆重申,公司經營過程中需要不斷聽取來自各方面的意見,主動關心部下,要有團隊精神,共同創業。而公司當時正處於因人員改組不合理造成公司經營運轉困難的狀況。大老闆傑米中肯的話語,讓張偉很受感動。會後,張偉主動找到傑米,希望能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在簡短的會晤中,傑米感激地對張偉説:“謝謝你這樣關心公司的成長,我們太需要像你這樣的朋友。希望你把想法通通寫下來,直接寄給我。”大老闆熱情友善的言語,很令張偉振奮,趕回西雅圖後,他即刻提筆,對公司的發展和現存的問題,逐一提出坦誠尖銳的意見和建議。哪想到,這份數十頁的報告,竟然成了張偉後來面對種種無理待遇的“導火索”。

    張偉在報告中有理有據地提到傑米手下的一位直接幹將亨利,因為工作上的主觀和失誤,造成業務上的損失和困難。結果這份報告,竟然被傑米老闆直接轉發給亨利,並且由亨利本人去全權處理。其間,公司內部傳來“集團領導不相信中國僱員”的流言,同時,張偉的名字和職位在整個海産界的報紙與刊物中銷聲匿跡。這突如其來的轉變令張偉困惑,他不相信自己敬佩的傑米老闆會這樣待他,更何況自己曾為公司立下過汗馬功勞,他天真地幻想著集團領隊會給他一個澄清真相的機會。1999年2月,張偉趁休假期間去冰島後返回波士頓,剛下飛機就被幾位白人在飛機場當場宣佈解聘。與此同時,張偉在西雅圖的辦公室被封閉,公司配置的卡迪拉克轎車被追回,放在公司的一些私人資料和物品被毫無理由地扣留,甚至連張偉應得的薪水及補償金,也分文未付。公司裏幾位負責亞洲業務的華人亦被監視起來,只有白人上班時,他們才被允許進入辦公室!在這期間,張偉多次打電話,寫信,試圖以“説理”的途徑,溫和地解決這一突發事件。但是,總部一而再,再而三地把他拒之門外,甩給張偉的最後一句通牒是:“決定已定,無法改變。如果有任何問題,請你的律師直接與我們交涉。”1999年5月,在事件發生後的第90天,被逼上梁山的張偉,不得不通過律師,正式向美國聯邦政府和美國平等雇傭委員會(簡稱EEOC)同時提出法律訴訟。

    -“2500萬美之差”道出“真的種族歧視”

    問:“你的案子歷時兩年半,整個過程中,有過動搖嗎?”

    張偉:“當法庭打到第四天的時候,我已經疲憊不堪,精神和體力完全吃不消了,那個時刻,我確實對自己説過:何苦呢?”

    法庭上,被告依仗自己的財力和政界的威望,聘請了全美最大律師樓的律師,陣容十分強大。而原告張偉一方,僅有“兩個半”律師應戰(“半個”是因為一律師剛剛大學畢業,尚處於實習階段)。張偉白天上庭,晚上跟律師共同研究案情,一天只睡兩三個小時。頭三天,雙方唇槍舌劍,你來我往,勝負很難預測。到第三天結束,對於第一次走上法庭的張偉來説,無論是體力上,還是精神上,都幾乎崩潰,在那個時刻,疲憊不堪的張偉忍不住問自己:當初最後決定要上陣,還不是因為那25000美元之差,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什麼是25000美元之差?這場官司早在半年前就應當開庭。然而,對方的策略很清楚,他們採取一拖再拖的辦法想利用自己的經濟實力,拖垮張偉。在美國,資金是一個官司成敗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被告的律師是按小時從億萬富翁手中收錢,有打“持久戰”的條件。而原告的律師只有在官司打贏後才能與原告按比例分成,因此力求“速戰速決”。但是,誰都沒有想到,這場官司從訴諸公堂到正式開庭,一拖就是一年半,這對張偉律師的壓力可想而知。當初律師接受這個案子,除了是因為案件本身十分有説服力外,還有他長年的法律經驗:美國很少有大公司與其屬下僱員正式走上法庭,大公司一般會付出一些合理費用,以換取其原僱員放棄法律訴訟的權力,他們實在不願意受到美國大眾以及輿論的強大壓力,要知道,種族歧視在美國是極不光彩的事情!

    開庭的前一週,傑米親自給張偉的律師斯高特打來電話:“請轉告張偉,我們可以給他15萬美元,這樣私了算了。如果張偉不接受,請明確告訴他,他將不會再得到一分一毫。我們也只好到法庭去見面了。”張偉的律師即刻把傑米的話告知張偉,張偉聽了氣憤不已。為了説服張偉,斯高特專門約另一律師,與他見面,提出讓對方付出20萬美元的妥協方案,如果雙方真正走上法庭,鹿死誰手,難以預料。然而,對方卻暗示以17.5萬美元了結此案。這一次可真真的惹惱了張偉,他對斯高特説:“對於一個億萬富翁,2.5萬美元,只相當於普通人花二三十美元,根本不算什麼。但他為什麼提出這樣的條件?他以為我在誣告他,在訛他。他以為一個來自中國的窮小子,見到十幾萬美金,會高興得忘乎所以。給你這十幾萬,不是因為他自我懺悔,承認自己犯了種族歧視的錯誤,恰恰相反,他認為是對你的施捨,是在打發中國的要飯花子!這本身就足以説明,他骨子裏都是對中國人的歧視!”

    -艱難的法庭較量

    問:“整個官司過程中,你最失望的是什麼?”

    張偉:“最失望的是,我曾經那麼努力地為了公司去賣命創利,最後卻被你最信賴的人,編出各種各樣的謊言,無情地歪曲真相。”

    法庭第五天,也是最關鍵的一天,這一天,以張偉出庭作證為主。斯高特律師在法庭上代表張偉,當眾朗讀張偉寫給被告方的信,然而,他把一個direction錯誤地讀成deduction,張偉當場提出指正。這個無心插柳的舉動,讓法官當即決定,由張偉本人親自朗讀他所有親筆的往來信件。作為第一代移民的中國人,也許張偉的英文文字不地道,也許張偉的發音不完美,但是,他所親筆寫下的每封信,每一個字,都記錄著當時被誤解、中傷和歧視的事實,他愈念愈激動,12位陪審團中的9位,悄悄地流下眼淚。

    陪審席上的12位陪審員是由原告、被告雙方律師,以及本案法官在40位美國普通民眾中共同選出。這些陪審團成員來自各個階層、各個種族,與本案所有人沒有任何關係,開庭前對本案一無所知,不帶有任何先入為主的偏見。他們是本案真正的執法官,享有生殺大權,只有他們才有權決定誰是最後的贏家。陪審團做出的最後判決完全是通過庭審過程中雙方的證詞、以及美國相關的法律條文得出結論。正是這些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在最後判決時,毫無異議地一致裁定張偉勝訴,這在整個美國民事案件中是極其罕見的。

    法庭上,被告方和原告方分別享有20小時的證人出庭作證時間。然而,被告方只用了7個多小時就匆匆收場,而原告張偉一方,足足用盡了這所有的寶貴時間。

    老律師彼得與被告方當事人欣斯女士的較量,就是一個最好的例證。欣斯女士,集團公司首席法律顧問,曾經與張偉共事多年,對張偉的能力和敬業,瞭如指掌。張偉被解雇時,她曾親口説:“你被解雇一事,絕不代表我的看法。”然而,當張偉把海珍告上法庭時,為了維護那個“小圈子”的利益,為了表現對老闆的忠誠,她竟然以個人名義向法庭提供親筆證詞,其中寫道:“我可以親自證實,張偉去過冰島談判,他曾經站在對方公司利益上講話,而且有意要跟對方公司聯合起來,與我公司競爭。”律師彼得不慌不忙地問欣斯:“請你解釋,什麼是我可以‘親自證實’?你沒有參加過冰島談判,其間,也沒有跟張偉對過話,你的親自證實,是從哪來的?”

    “噢,噢,我是從亨利那裏聽來的。”

    美國大法官急了:“欣斯,這就是你身為一個律師對‘親自證實’的解釋嗎?”

    欣斯滿臉通紅,表情十分尷尬。法官幾乎都要站起身來,“好了,我們現在休會,你應該知道身為律師當庭撒謊的後果,我要求你向法庭遞交一份書面説明,解釋此事。”

    -張偉,一個“海洋人”

    問:“是什麼重要的因素,讓你成功地打下了這場官司?”

    張偉:“我生命中的每一段,都有每一段的意義。你知道嗎,我的美國同事常常抱怨我説:偉,你怎麼就不能像其他中國人那樣聽點話呢?”

    張偉在大連海邊長大,從小就喜歡大海,到美國後的第一份正式工作是海産漁業,自己買的房子,也面對著海,張偉可謂是一個地道的“海洋”人。他説:“與大海打交道,來不得半點優柔寡斷,一旦遇到颶風,我必須下令返航,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我不可能對著船長還文縐縐地説:來坐下,讓我們喝杯咖啡,慢慢地商量。”

    早在70年代,張偉與成千上萬的中學生一樣,來到農村,接受改造。他所在的生産隊17年間,換了23個隊長,老百姓窮得點不起電燈。張偉作為知識青年擔任生産隊長後,天不怕,地不怕,頂著政治壓力帶領農民苦幹一年,終於迎來了整個村裏歷史上第一個豐收年,第一次沒有吃國家的返銷糧。淳樸的村民們對張偉感激不已,全體村民自動聯名給上級寫信,“推薦張偉同志成為中國共産黨黨員。”那一年,張偉才17歲。

    當今,已經進入中年的他,擔任集團的主要領導,其業務遍及美國各個州,同幾個主管商討業務,電話會議是常事。張偉是有理絕對不讓的人,一次竟然把電話那邊的基姆副總裁氣得即刻坐上飛機奔過來,揚言:“我想殺了你!”等張偉和基姆真正面對面左談右談後,基姆不僅改變了口吻,還連聲讚道:“真是這麼回事,怎麼都讓你想到了。我真是一時糊塗。”還有一次,在海上捕魚的俄國海洋公司的船長,突然打來急電:“由於船員家屬經濟困難,請務必在24小時內,電匯我們雙方簽約的另一半款項,否則,船員可能會停止捕撈。”漁汛期間,分分秒秒不可鬆懈,魚群隨時可能遊入深海。一個決策人,隨時都要當機立斷。當時,公司大老闆正在度假,無處可尋,張偉承擔起全部責任,逼著公司會計師,即刻按照對方的要求,把數十萬美元電匯出去。大老闆知曉後,連夜趕回公司,對著張偉大吼:“這是我的錢,不是你的錢,你有什麼權力把這麼大筆錢丟給別人?”張偉也理直氣壯地回答:“這不是你的或者我的錢的問題,可能你認為我武斷了,想想,對方在海上掌握著全部主動權,如果我們不讓步,不僅拿不到魚,前面的投資也會全部泡湯。現在,表面上我們可能冒了些風險,但是,對方看到我們的真心後,還有什麼理由不好好打魚呢?”事實證明,張偉的判斷完全正確,那一年是公司歷史上最好的一個豐收年。

    張偉留學時的專業是MBA,他來美國之前已經是當時全國高等學院裏最年輕的系主任之一,也許不用學,他也可以拿下學位,然而,他一再強調,美國MBA給他的訓練,是組織能力上的訓練,不僅是對人,還有對自己平時事務工作中的條理性。中國人最大的弱點,就是不習慣用文字記錄東西,什麼事都是電話講來講去,沒有文字依據。因此,一旦出了事故,就會變得空口無憑。所以,張偉很早就習慣了用文字留下備忘錄,每封往來信件,都有備案,正是這些鐵的事實,在這次案件審理中,成為最詳細、最全面、無可辯駁的鐵證。

    在整個聽證、認證和作證的過程中,張偉是直接用英文面對面交涉的。

    -史無前例的亞裔歧視案件

    問:“這場勝仗,給你帶來了什麼?”

    張偉:“它給我的生命和事業,帶來了更高層的突破和醒思。”

    張偉一再強調,“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勝利,我希望自己成為一個先鋒,成為第一代再也不甘接受不公正待遇的移民,我要拿出勝訴的錢創造一個基金會,幫助與我經歷相同命運的同胞。無論是白種人,黑種人,黃種人,我們應該享有平等的權益和尊嚴。”是的,美國法律不是單純的以法律來解釋,而是根據具體案例,作為參照物,相互影響的。張偉的案子,已經載入美國訴訟案件文檔中,將會作為一個史無前例的亞裔歧視案例,為後人參照。

    如果沒有這次逼上梁山,張偉可能還在做著一個高級主管職員。現在,張偉已經下了恒心,經營著自己獨當一面的事業,做了真正的老闆。

    《北京青年報》 200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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