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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司法考試廣告資訊不能隨意刊登

    近日,一些報刊圍繞國家司法考試的問題出現一些廣告、資訊。為此,記者採訪了司法部新聞發言人趙大程。

    趙大程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的法官法、檢察官法修正案規定,國家對初任法官、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實行統一的司法考試製度。為保障國家司法考試製度的順利實施,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發佈了公告,對實施國家司法考試的問題作了明確規定。當前,一些教學助考單位不負責任地在媒體上發佈廣告,違背公告精神,在社會上産生了不良影響。為維護國家法律的嚴肅性,保證國家司法考試製度順利實行,他強調:

    1、關於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問題,目前主要依據是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發佈的公告。任何其他資訊都是沒有根據的。

    2、當前,司法部正抓緊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究制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有關考試的科目、內容、組織方式及考試時間將在該辦法中作出規定,屆時向社會予以公告。現在在一些報紙刊物上刊載的有關廣告、資訊是不屬實的。我們希望有關新聞單位對此立即進行更正,並且在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正式出臺之前,不要再刊登此類廣告、資訊。

    3、擬參加2002年初首次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發佈的公告精神及以後出臺的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做好考試準備。

    

    法制日報 20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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