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要長期賴在海外  

    最近,日本媒體紛紛披露了一個讓世界震驚的內幕:日本海上自衛隊主動向美國提出請求,要求美政府“請求”日方對美國領導的反恐行動提供的後勤支援延長支援期限並擴大支援規模,讓日本軍艦繼續駐留印度洋半年至今年11月,並增派艦機前往。根據日本國會制定的《恐怖對策特別措施法》,日本對美國反恐怖戰爭的配合期限到5月19日結束。由於美國並無結束戰爭的跡象,日本如繼續配合美軍行動需經國會批准。日本為在海外長期駐軍,已準備多年。目前,無論在法案上,還是在兵力能力等諸多方面已完全具備了長期在海外駐軍的條件。日本的“三個要求”表明日本又向名副其實的軍事大國邁進了一大步。日本的下一步行動令人擔憂。

    ■日本主動提出“三個要求”

    今年4月10日,日本海上自衛隊參謀部官員專程前往橫須賀基地拜訪美國駐日海軍司令查普森,在會談及提交的信件中,日方人員敦促美軍對日本政府提出以下三點要求:一是“日海上自衛隊的宙斯盾驅逐艦警戒監視能力優秀,而且可以加強對美軍的情報資訊交換,期待著日本派此艦增援”;二是“日本的P3C警戒飛機具有較高的搜救和海上監視能力,期待著日本派此機增援,如果能到迪戈加西亞島附近活動,美軍將給予高度評價”;三是“正在對美軍提供支援的兩艘海上補給艦,如果能夠延長合作期限將令人高興”。

    據美軍官員透露,日方人員在解釋時指出:“如果美軍對伊拉克開戰,日本派遣這些先進裝備將非常困難,倒不如在形勢平穩之際把戰艦派出去,將來開戰後也不會出現新問題”。美駐日海軍司令在聽取日方人員要求後承諾向太平洋艦隊司令彙報。此後的4月16日,在華盛頓舉行的日美副部長級安保磋商中,美方非正式地向日方提出了增派宙斯盾驅逐艦和P3C警戒飛機的要求。4月29日,在日本執政三黨幹事長訪美時,美國國防部也提出了同樣的要求。

    ■再暴日本軍事野心

    “三個要求”是日本企圖成為軍事大國,干預世界事務,努力發揮全球性軍事作用的又一表現,説明日本政府又向軍事大國邁進了一大步。日本認為,作為世界性經濟大國,不應該再受以往被動的安全政策的限制,而應為全球性和地區性安全承擔責任,日本應同其他國家一樣“為國際社會做貢獻”,對國際安全履行義務,使日本軍隊成為“聯合國待機部隊”。但是,要長期在海外駐軍,就要突破日本已有的法案,受到國際社會的譴責。借當前反恐行動,借美國之口,已達到長期在海外駐軍的目的,成為真正的軍事大國。

    日本企圖在海外長期駐軍,一方面暴露了日本企圖成為軍事大國的目的,同時也迎合了美國的需要。二次大戰以後,日本在美國的庇護下國力不斷增加,軍力不斷增強。冷戰時期,美國利用日本對抗前蘇聯;冷戰後,美日出於各自利益的需要,重新確定了軍事同盟關係,從“共同保衛日本”轉變為“干預周邊事態”,使日美軍事合作關係從日本依賴美國保護的單邊依附轉向日美相互利用,聯合干預。與此同時,美國還將先進的軍事技術和裝備轉讓給日本,並將繼續向日本提供技術裝備。根據英國《防務系統日刊》2002年5月6日報道,美國準備向日本出售最先進的“宙斯盾”艦載戰鬥系統及其相關設備和技術支援服務。此次軍售總價值將高達5.78億美元。日本要求購入的系統包括:一套MK 7 MOD 6(V)“宙斯盾”艦載戰鬥系統,一套AN/SQQ-89(V)15R水面艦艇水下作戰系統,一套AN/UPX-29(V)飛機識別監視系統(AIMS)及MK-XII敵我識別系統,一套艦載坐標鎖定系統,一套通用數據鏈路處理系統/聯合戰術分配系統,一套MK34火炮武器系統,一套導航傳感系統界面。這宗武器交易是布希政府在其軍事戰略重心轉向東亞後急於幫助提升日本海上力量的心態,也是美國想借日本軍力干預亞洲事務的具體表現。

    ■已具備了長期駐紮海外的條件

    經過多年的籌劃,日本海軍已具備了長駐海外的必須條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已有相關向海外派兵法案和使用武力法案,為海軍活動提供了依據。于1992年6月5日和15日分別在眾參兩院強行通過了《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合作法案》(簡稱PKO法案),1992年8月10日生效。2001年,借“反恐”之機,制定了《反恐怖特別措施案》。2002年4月16日,日本政府通過了與有事法制相關的《武力攻擊事態法案》、《自衛隊法修改案》、《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修改案》等項法案,並於17日提交國會審議。這三個法案將進一步擴大日本採取軍事行動和使用武力的範圍。

    二是加強兵力整建,為海外駐軍建立必要的基礎。根據冷戰後的新形勢,于1995年制定了新《防衛計劃大綱》,提出了建設一支“合理、精幹、高效”的自衛隊的總目標。為此加大了防衛費的投入,目前日本年國防費列世界第二,達500億美元。日本自衛隊的武器裝備已居世界領先水準。如海上自衛隊的“宙斯盾”驅逐艦和P-3c型反潛機均屬當今世界最先進的武器裝備之一。2001-2005年,日本海上自衛隊計劃裝備5艘新型護衛艦、5艘潛艇以及15艘其他艦艇,約8.6萬噸。為了加強軍隊建設,便於對部隊進行管理和指揮,適應日益增多的軍事活動的需要,成為真正的大國,提升軍事領帥機關級別,在7月將發表的日本2002年度防衛白皮書首次將“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

    三是防衛戰略的調整,為日本海軍提供了活動空間。從20世紀80年代起,日本在增強軍務的同時,對“專守防衛”戰略賦予新的內涵,這就是“海上擊破”和“擊敵于洋上”。1983年日本防衛白皮書正式確定關島以西、菲律賓以北1000海裏的海上航線以及日本週圍數百海裏的區域為日本的防禦範圍,使日本的海上防禦戰略進一步得到了充實。當年的防衛白皮書首次正式提出“海上擊破”的戰略方針,即立足公海,而不是在日本近岸海或本土阻擊、殲滅來犯之敵。

    四是不斷向海外派兵,為日本海軍擴大海外軍事活動提供了經驗。1991年4月24日,日本政府繞開國會,以政令形式決定向海灣派遣掃雷艇,協助多國部隊作業。這雖然不是參加戰爭,但實際上是日本戰後第一次向海外派兵。于1992年9月23日向柬埔寨首次派出自衛隊。同年5月11日,日本又向莫三比克派出一個運輸中隊的“國際和平合作隊”。以此為開端,日本自衛隊不斷介入聯合國的維持和平活動。去年“9 11”後,為支援美國,目前日本海上自衛隊已派出兩批大型作戰艦艇前往印度洋的海灣水域,目前在海灣水域的艦艇為:十和田級補給艦“常磐”號、太刀風級防空驅逐艦“澤風”號、榛名級直升機驅逐艦“榛名”號。根據日本媒體透露的新防衛白皮書的內容,日本海上自衛隊很可能在不久後宣佈第三批前往海灣地區的大型作戰艦艇,以接替目前在該地區值勤的3艘艦艇。可借協助“反恐”為名大批量派出艦艇,以熟悉從日本經南中國海至印度洋的海上航線及相關作戰情況。

    五是製造假想敵、誇大安全威脅,為海軍到海外活動製造藉口。1997年版的防衛白皮書更是宣稱要建立“有事法制”。該白皮書稱,亞太地區“依然擁有大規模軍事力量”,因此,日本要具備“防衛所必需的各種功能”,需要獨自建立“足以對付一切事態”的防衛態勢。2000年,誇大鄰國導彈威脅,當年的防衛白皮書中增加了警惕鄰國軍事動向的內容。它詳細談及了鄰國導彈軍事部署情況,介紹了鄰國海軍艦艇和海洋調查船“非常活躍”的活動情況。2000年版則變成“鄰國擁有的中程彈道導彈,其中70枚射程遍及包括日本在內的亞洲地區”。同樣的導彈,這次被日本防衛白皮書形容成幾乎全都是瞄準“日本”的導彈。白皮書還進一步指出,鄰國海軍艦船近年頻繁出沒日本近海,同樣對日本安全造成威脅。所謂“日本近海”,包括有主權紛爭的釣魚島附近水域、國際航道的津輕海峽。

    近年來,日本軍事戰略變化較大,從以前強調防衛日本的領空、領海及周邊海域,發展為積極干預“周邊事態”。通過將防衛空間擴展至日本本土以外的其他國家或地區,使軍事力量走向海外,發揮全球性軍事作用,以達到遏制所謂的“威脅日本安全與穩定”的“周邊事態”的發生。日本海軍官員對美國的“三項要求”僅是日本企圖長期在海外駐軍的一個表現。如果此次“要求”得逞,將為日後日本順利派兵,干預周邊及亞太事務,甚至世界事務打開方便之門,影響將極壞,後果將十分嚴重。日本的歷史經驗證明,失去政治控制的“軍隊”對國家、對國民將是一場災難,嚴重威脅亞洲乃至世界和平。

    《北京青年報》 200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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