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日起,法院將一律從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任職資格的人員中擇優錄用法官。這是人民法院在即將到來的新的一年里加強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了解到,新修訂的法官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人民法院將嚴格按照這個法律的規定選拔任用法官。對違法任命法官的,一經發現, 要依照法定程式提請人大免除其法官職務。對達不到法官法規定條件的現任法官,要求必須在期限內達到條件,否則免除其法官職務,調整工作崗位。
明年開始,法院還將試行法官逐級選任制度。按照這個制度,在確定法官員額比例的前提下,上級法院的法官職位出現空缺,可從下級法院的法官中擇優選任。從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任職資格的人員中新錄用的法官,逐步實行先到基層法院工作,然後根據自身素質和工作業績,層層選拔,建立起良性運作機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計劃,全國各級法院將建立起法官職業保障制度。法官一經任用,除正常工作調動外,沒有法定的失職和違法犯罪行為,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式不得免除其職務。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講話時,對提高隊伍管理水準、加強法院隊伍建設提出了要求。他説,人民法官是社會正義的化身,是法律的執行者和維護者。這就決定了對法官的選拔任用比其他行業的要求更高、標準更嚴。要建立符合審判工作規律、便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走法官精英之路,使廣大法官成為先進生産力的保護者,成為先進文化的捍衛者,成為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維護者。
新華網 200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