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規定小學生在校學習不得超過六小時  

    太原市教育局為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課業負擔,近日作出相關規定:小學生每日在校學習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初中生不得超過七小時。

    據了解,太原市教育局的規定要求,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作業,三、四年級家庭作業每天不超過三十分鐘,五、六年級不超過六十分鐘;雙休日不得排課,嚴禁節假日組織學生集體補課,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未經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任何學科競賽活動。

    太原市教育局同時要求學校按規定開全、開足、開好課程,不得隨意增減課程、課時。(張恩)

    中國新聞社 200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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