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國資流失爭論 四部委特急行動徹查國資交易

9月15日,上海産權集團的經紀們接到一個通知,要求每人把從今年2月1日到8月14日經手的所有改制合同都整理出來,等待上海國資委有關部門檢查。

類似的通知也已經下發到上海聯交所其他的産權經紀機構。“産管辦(上海産權管理辦公室)要求我們20號之前自查。”上海金山産權經紀有限公司一位人士説。

在這些準備的背後,是為了迎接更高級別的檢查。稍後就會有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監察部、工商總局四部委齊齊匯集上海,對他們進行抽查。

一絲緊張的氣息突然瀰漫在上海産權市場。

“特急”行動還得從一個特急通知説起。

8月13日,國務院國資委等四個部門聯合下發了一個《關於開展企業國有産權轉讓管理檢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説,為了貫徹落實《企業國有産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通稱3號文)等有關文件精神和中紀委關於嚴格執行産權交易制度的有關工作要求,四部委共同組織開展針對企業國有産權轉讓管理的專項工作檢查。

檢查的對像是,在2004年2月1日以後(3號文在該日後實施)國有産權轉讓行為的企業、單位,以及涉及的産權交易機構。

引人注意的是,文件的右上角標上了“特急”兩個字。

由於此時正值郎鹹平引發的國資流失爭論,四部委此次行動,引起了市場人士諸多猜測。因為産權轉讓和企業改制,恰好是國資流失的兩大要害“命門”。記者就此致電國資委産權局監管處,該處人士不願作評論,只説“這是國資委的一項內部工作”。

不過,可以明確的是,在這場爭論之前,對産權市場的檢查國家監管部門早亦有之。今年2月24日召開的全國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會議上,國務院有關領導就對産權交易檢查進行了佈置,“對各地企業改制和産權交易情況,國有資産監管部門要組織力量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特別是對存在資産評估、財務審計不實等突出問題的企業,要進行重點檢查,確保國有企業改制規範進行。”

而更早前,在防止國資流失上,國資委甫一成立,就制定了兩個文件,即《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和《企業國有産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

此外,在8月13日四部委對産權市場檢查的通知下發後,8月24日,國資委又下發了一個通知,展開對國有企業規範改制的檢查。檢查對像是,2004年1月1日後經批准進行改制的各級國資委所監管企業,以及尚未成立國資委地方的國有及控股企業都要接受檢查。

流失的魔鬼細節

檢查的文件雖然是以特急的形式發下來,但是到了省市一級的國資監管部門手上,已經是9月上旬的事了。從上海、江蘇、安徽等省市來看,各地都于近日陸續開始了自查工作。

不過,在檢查時間安排上,四部委給各地留下了還算寬裕的時間。

通知規定,檢查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自通知下發之日至2004年9月底,各地區佈置落實檢查工作;相關企業(單位)進行自查,各地區有關部門進行重點檢查。10月12日前,各地區匯總報送檢查情況總結。第二階段,10月中旬至11月底,四部委檢查組到有關地區進行聯合抽查。

對國有企業規範改制的檢查,在時間安排上跟國有産權檢查一致。

四部委的這次産權市場聯合檢查,主要檢查7大內容,分別是:企業國有産權轉讓進場交易情況;企業國有産權轉讓規定程式的執行情況;企業國有産權轉讓資訊的披露情況;職工合法權益的保護情況;相關方面(産權轉讓涉及各方、産權交易機構)履行職責情況;在産權轉讓中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對暴露問題的處理情況。“查的都是些國資容易流失的環節。”此間的産權市場資深人士説

3號文要求所有國資交易必須進産權交易市場掛牌。這是産權市場上一個革命性的變化。

一些國資企業也初嘗到公開掛牌的好處。上海農工商集團一位中層説,該集團一個汽車零配件企業,資産評估是270多萬元,原來的承包經營者要求打折。雙方談不攏後,集團把它放到上海産權交易市場公開競價。結果該承包人出到了400多萬的承包費,最後競拍,以500萬成交。

“集團意識到,以後能競價,儘量競價。”該人士一身輕鬆地説。

但是,在産權轉讓上,即使是看似簡單的掛牌、撤牌、競拍,每一個環節鏈條的斷裂、産權交易機構和監管方責任的缺失,都可能導致國資的流失。

記者在南京採訪發現,項目在産權市場掛牌後,共有3家摘牌,其中兩家是私營小企業,另一家是國有大企業,且是要轉讓的産權項目的上級主管單位。因為國有大企業對該掛牌企業是志在必得,在摘牌後,該企業對另兩傢俬營小企業強行勸退。最終也就無須競拍。

面對這樣的財雄勢大的國企,産權交易機構能否做到三公原則顯然是個挑戰。

在産權市場發展相對較為完善的上海,對掛牌、摘牌、競拍已經作出了相關的細化規定。

一位産權經紀介紹説,上海這方面的做法是,先掛牌,掛牌後,有人摘牌能競拍就競拍;若20個工作日沒有摘牌,再議價。

“如果評估的底價是100萬,以50萬賣出,怎麼辦?”記者問。

“要講出道理。”

魔鬼在細節。但是,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雖然承認各地情況有異,3號文各地很少再有實施細則。“3號文本身就是根據各地産權交易情況制定出來的。”武漢市的一位産權市場人士説。

同時讓記者略顯意外的是,武漢産權交易所一位經紀人透露,武漢産交所掛牌天數規定的是7天或15天,從該所網上挂出的産權轉讓項目也佐證了上述説法。而3號文規定必須掛牌20天。

操作的歧義

顯然國資委已經意識到了3號文很多方面的規定仍然在許多方面缺乏操作性,8月25日,國資委又下發了一個《關於企業國有産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中説,3號文施行後,一些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監管機構反映在企業國有産權轉讓操作過程中的一些問題,要求予以明確。

國資委在這個通知裏頭,明確了6個方面的問題。但是,其中關於轉讓企業國有産權涉及上市公司國有股性質變化的有關操作問題,卻引起了地方産權部門的一些歧義。

該通知規定,轉讓企業國有産權涉及上市公司國有股性質變化的,應按照《辦法》規定的程式進行,到經國資監管機構選擇確定的産權交易機構中公開披露産權轉讓資訊,廣泛徵集受讓方。

但是,上市公司股權在産權交易所轉讓,向來就是一條高壓線。

“這一條跟證監會的規定有衝突。”福建省産權交易中心一位資深人士説。

根據該人士介紹,2001年發的119號文,《關於加強對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協議轉讓活動規範管理的通知》規定,非流通的國有股權不允許在地方産權交易機構轉讓。只允許在深滬兩個證券交易所進行,而且是由證券經紀從業的證券公司來執行。

上海國資委産權處副處長李安在接受記者詢問時也説,他們剛剛還在討論這條規定,“在天津開會時,我們問過了國資委,好像意思是要在産交所公告一下資訊,公開徵集對象。”。

而原來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有兩種,一類是協議,一類是公開徵集。因為公開徵集這一塊,沒有實施細則,也就沒辦法執行,一般是按照協議。

“我理解,是母公司改制,母體部分涉及到上市公司才要到産權市場上掛牌。”李安説。

從這個歧義也可以看出,産權市場目前對中國,對中國的監管方還是個不容易把握的東西。

多舛的市場

細梳中國産權市場的發展脈絡,從1988年武漢和四川的樂山有了第一家産權市場算起,中國的産權市場就一直磕磕拌拌。

1992年,産權市場迎來高潮。1994年,國資局明碼電報轉發國辦通知“暫停企業産權交易和交易機構活動”。1998年國家整頓金融市場,國辦“三不準”的10號文,使各地産權市場處於關閉和半關閉狀態,只有上海和深圳得以保全。

産權市場之所以命運多舛,一個主要原因在於産權市場的拆細交易,監管困難。正是因為四川曾經在拆細交易上的單兵突進,致使遭監管重壓。到現在四川還難以整合出一個統一有效的産權市場。

但是到了2003年後,産權市場又迎來了一個發展的春天。為什麼重視産權市場的發展,上海市一位專家説,在大規模的國資産權流動中,誰也承擔不了國資流失的責任,把它託付在産權市場,顯然解決了國資的定價問題。其邏輯為,國資賣多賣少,由市場説了算。

監管的水準,決定了國資可能流失的程度。一般認為,新成立的國資委,在産權市場的發展思路,是通過過程的透明、公正,來追求結果的公正。

因此,福建産權交易中心人士評價,國資委通過這次産權交易的徹底檢查,也是使産權市場不斷趨於完善一個有效手段。

然而,在産權市場這個利益場的肉搏上,國資委要做的顯然還很多。 (汪生科)

21世紀經濟報道 200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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