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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7項措施確保農民減負增收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8日召開全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在會議上強調,各地區、各部門一定要認真抓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增加農民收入。

    溫家寶説,今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當前農村形勢是好的。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農村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突出表現在農民負擔仍然很重。當前,必須更加重視減輕農民負擔,讓農民休養生息。

    溫家寶指出,今年減輕農民負擔的目標,就是要採取堅決措施,使農民承擔的稅費負擔水準比上年確有減輕,使涉及農民負擔的嚴重群體事件和惡性案件明顯減少。為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嚴格執行合理負擔“一定三年不變”的制度,對農民承擔的提留統籌費實行嚴格控制,不得超過上年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的5%,也不得超過1997年的預算額。他強調,今年重點要抓好以下7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實行貧困地區農村中小學收費“一費制”。今年九月一日秋季開學後,各地要繼續做好“一費制”試點工作,貧困地區的農村中小學要積極創造條件,全面實行“一費制”,將國家規定的雜費和課本費合併收取。初中每生每學期最高不得超過一百一十五元,小學每生每學期最高不得超過六十元。除此之外,禁止其他各項收費。

    第二,實行村級訂閱報刊費用限額控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村級訂閱報刊費用的限額或佔村級管理費的比例,向社會公佈,並嚴格執行。村級訂閱任何報刊,都不能超過限額標準。上級各部門也不允許向農村下達報刊徵訂任務。

    第三,對農村電價和農民建房收費進行專項治理。農村電價的專項治理,主要是糾正農村用電超標準收費和農網改造搭車收費。農民在集體土地上建設自用住房收費專項治理,主要是重新審核農民建房收費項目和標準,堅決取消不合理的項目,降低偏高的標準,保證中央減輕農民建房負擔政策的落實。

    第四,實行農業稅收和涉農價格、收費公示制。從今年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普遍推行農業稅收和涉農價格、收費公示制度,要做到項目公開、標準公開、範圍公開。以最透明、最直接的方式把國家的農業稅收、涉農價格和收費政策告訴農民,讓農民能夠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五,做好災區和貧困戶稅費減免工作。根據今年的災情,中央決定,今年對各地的農(牧)業稅及其附加,實行“重災多減,特重全免”。對地方因執行災歉減免政策減少的農(牧)業稅收入,由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兩級財政安排農(牧)業稅災歉減免專項資金予以補助。為確保這項措施落到實處,中央財政大幅度增加中央對地方的災歉專項減免補助資金。各地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落實到農戶,真正讓農民得到實惠。

    第六,繼續搞好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試點地區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確定的各項改革政策,認真組織實施,搞好配套改革,重點是搞好縣鄉機構改革,精簡機構和人員,切實解決好建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證體制等問題。

    第七,開展農民負擔專項檢查。針對當前農村普遍存在和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國務院已經部署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次全面的農民負擔專項檢查。檢查工作必須認真、深入、細緻,要通過這次檢查,使農村“三亂”得到有效遏制,使農民反映強烈的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新華社 200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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