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稅費改革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效
齊中熙

記者近日從財政部獲悉,我國農村稅費改革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效。目前,試點省份已擴大到20個,試點地區的農業人口約6.2億,佔全國農業人口的四分之三以上。

農民負擔明顯減輕,初步遏制了農村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試點地區農民減負率一般都在30%左右。考慮到治理亂收費等因素,農民實際減負效果十分明顯。

農村稅費制度得到規範,初步理順了農村分配關係。試點地區實行了以農業稅及附加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稅費制度,初步理順了國家、集體和農民三者之間的分配關係,農民負擔管理逐步納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

密切了幹群關係,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通過規範稅費制度,改進徵管辦法,不僅把基層幹部從過去繁重的催糧收款中解脫出來,而且從制度上促進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有效地緩解了幹群矛盾,維護了農村穩定。

促進了農村上層建築的變革,改善和加強了農村基層政權建設。改革推動了鄉村機構精簡和職能轉變,帶動了農村教育體制改革和縣鄉財政體制改革,村級組織也發生了積極變化。

農村稅費改革需抓好精簡鄉鎮機構和人員等配套改革

農村稅費改革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相關配套改革能否到位。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強調,農村稅費改革過程中,需要抓好精簡鄉鎮機構和人員等配套改革。

這位負責人強調,精簡鄉鎮機構和人員,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目前,縣鄉財政困難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機構臃腫,人員龐雜,支出膨脹。只有鄉鎮機構精簡了,支出壓下來了,才能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

精簡和優化中小學教師隊伍,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保障義務教育經費投入。這是農村稅費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村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要任務。

根據分稅制財政體制的要求,改革和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應明確劃分縣、鄉政府事權和財權,合理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中央、省及有條件的市、縣財政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及對村級的補助力度,保證鄉鎮政權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的必要經費。

建立有效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機制。要規範政府行為,嚴格依法辦事,加大對違反規定加重農民負擔行為的處罰力度,不再向農民開亂收費的口子,保證農民負擔不反彈,鞏固改革成果。

認真研究和積極探索化解鄉村債務的有效辦法。逐步化解舊債,堅決防止發生新債,清除農民負擔反彈隱患。

抓緊修訂和制定有關法律法規,為全面推進稅費改革,鞏固改革成果,依法行政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華社 200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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