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首次張榜招標為“十一五”規劃獻策

9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新聞通氣會,規劃司司長楊偉民介紹“十一五”規劃前期研究課題向社會進行公開招標的有關問題。

楊偉民説,9月18日,我委召開了全國“十一五”規劃編制準備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標誌“十一五”規劃前期工作全面啟動。為在“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中,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充分發揚民主,提高透明度和社會參與度,進行科學民主決策,使規劃真正成為有約束力、可操作、為人民群眾辦實事的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對“十一五”規劃前期研究課題進行公開招標。

楊偉民從四個方面介紹了有關情況。

第一,“十一五”規劃前期研究工作的情況。

去年,黨的16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提出要在本世紀頭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準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這些都需要通過以後的三個五年規劃分階段地實現,因此,編制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國內生産總值翻兩番、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等具有重要意義。

發展改革委黨組對“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極為重視,組建伊始就提出了“一手抓當前,一手抓長遠”的工作方針,決定進一步加強規劃編制過程,早準備、早安排、早研究,提前啟動“十一五”規劃前期研究工作,扎紮實實做好基礎工作,使“十一五”規劃更好地發揮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凝聚共識的重要作用。

按照慣例,五年規劃的編制工作一般都要經過前期研究、形成基本思路、研究提出規劃框架和起草規劃草案幾個階段。規劃編制前期工作主要包括:一是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二是分析預測宏觀調控目標和主要領域的發展目標並測算相關指標,三是分析論證需要政府組織實施的重大工程。最後的成果是提出“十一五”期間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思路。因此,前期研究的基礎是否紮實,直接影響到基本思路的提出,影響到最後形成的規劃的科學性、有效性和權威性。

“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總的時間安排大體分三個階段:一是從現在開始到2004年年底,主要任務是,組織開展重大問題研究,組織開展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的編制。在2004年年底形成“十一五”規劃基本思路,上報國務院。

二是2005年前三個季度,主要任務是,做好有關規劃編制的調研工作,起草“十一五”規劃綱要基本框架,起草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草案。這一階段,要重點做好聽取社會各界意見,規劃銜接和論證工作。

三是2005年前三季度之後,主要任務是,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起草“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經中央和國務院審定後,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專項規劃原則上要在2006年完成編制工作。區域規劃由於涉及的問題更複雜,編制時間可以長一些,完成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掌握。

目前,我委啟動部分重大課題的研究工作考慮按三個層次進行組織:一是委內組織力量研究;二是直接委託社會上有資質的研究單位進行研究,目前已經委託工程院就8個重大問題進行研究,並與科學院、社科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單位達成了委託研究的初步意向等;三是按照加強科學民主決策的要求,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部分課題擬採取面向社會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研究。

第二,“十一五”規劃工作的創新考慮。

要使中長期規劃對經濟社會發展真正發揮有效指導作用,就必須使規劃工作適應時代發展要求,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對此,我們準備進行一些探索:

一是靈活確定規劃期。從“十一五”開始,不再要求所有規劃都以五年為期編制。“十一五”規劃綱要的規劃期,以五年為主,同時展望到2020年。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規劃期,可根據規劃對象的特點合理確定,不要求均以五年為規劃期。科技、教育、能源、交通、水資源、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城鎮化等,可以規劃到2020年,今後可以滾動修訂。有些領域的專項規劃,可以根據完成任務的需要確定規劃期,可以是三年、四年等。

二是探索科學合理的規劃體系。目前初步考慮,“十一五”規劃體系,從行政層級上,由國家規劃、省級規劃、市縣級規劃組成;從對象和功能上,由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組成。

三是開展中期評估。對規劃和政策的實施效果適時進行評估,是市場經濟國家和一些國際組織的普遍做法。在“十五”計劃實施兩年多的時候,進行一次中期評估,總結實施情況,搜尋存在問題,並對後兩年的實施提出建議是必要的。有利於進一步強化“十五”計劃綱要行動綱領的地位,避免編制時轟轟烈烈、實施中無聲無息。而且,通過評估,也可以搜尋出規劃編制中存在的問題,有利於改進“十一五”規劃的編制。在這個意義上,中期評估,也可以看作是編制下一個五年規劃的前期工作。目前,發展改革委正在各地方、各部門中期評估的基礎上,抓緊研究起草中期評估報告。

四是制定《規劃編制條例》,促進規劃工作法制化。長期以來規劃工作沒有立法,工作中的隨意性較大,規劃工作中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關係缺乏明確的法律約束和界定,對不同性質規劃的內容也缺乏規範的要求,影響了規劃作用的發揮。為此,從去年開始我委開始了制定《規劃編制條例》的工作。目前已經形成了徵求意見稿,正廣泛徵求有關方面意見,爭取儘快出臺,以把“十一五”規劃及以後的規劃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第三,“十一五”前期研究課題向社會公開招標問題。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建立,已經使國家規劃編制和實施的體制背景發生了重大變化。計劃經濟時期,規劃具有指令性,實現規劃目標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手段。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規劃的性質、作用、內容都發生了變化。實現規劃的目標,主要依靠企業、消費者等市場主體的行為,依靠各個方面的共同努力。因此,讓社會上各方面的力量參與規劃的研究,無論對於集思廣益、凝聚智慧,增強規劃的科學性,還是對於讓社會公眾更好地了解規劃、參與規劃、認知規劃,進而實踐規劃,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十五”規劃編制工作在增加透明度和社會參與度方面進行了一些探索,但社會各界仍然缺乏一種便捷正常的參與渠道。進行研究課題的公開招標,正是進一步做好開門搞規劃,不斷提高規劃編制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參與度的積極探索,也是更好地廣泛聽取各界意見,凝聚社會智慧的有效途徑。這項工作有必要堅持下去,並不斷進行完善。

第四,課題招標的主要內容和做法。

做好“十一五”規劃前期研究工作要把握以下原則: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全面發展;二是統籌考慮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三是統籌考慮城鄉的協調發展;四是統籌考慮地區間的協調發展。五是統籌考慮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六是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

國家發展改革委專門就中長期發展規劃的課題研究向社會招標還是第一次,是改進和完善規劃編制工作的一次探索,主要面向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行業協會及國際組織等,不面向個人。請願意參加投標的單位按照以上原則,根據自己的研究優勢確定研究課題和重點,填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研究課題申請書》,並於2003年10月30日之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評審小組,對投標單位的申請方案和研究力量進行評審,擇優確定中標單位,于2003年11月30日前下達項目中標通知書。中標單位接到項目中標通知書後,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簽訂項目協議書,2004年6月前完成研究報告初稿。

楊偉民最後強調,開展課題招標活動,主要是為願意為中國未來的發展貢獻才智的單位或機構提供一個發表見解的渠道,課題研究本身是需要經費的,有些課題研究的經費需求還很大,國家發展改革委只能根據情況給中標課題以適當的經費補助。當然,能夠為國家未來的發展貢獻一份力量,提出好的建議,本身就是一種榮譽,所以,我想有志於參與研究工作的單位並不在乎能夠補助多少經費,我們更歡迎各機構義務承擔有關的研究工作。

附:國家發展改革委“十一五”規劃研究課題招標公告

編制和實施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對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為提高規劃編制的透明度、民主參與度,廣泛凝聚社會各界智慧,對重大問題形成共識,增強規劃的科學性,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對“十一五”規劃前期研究課題面向社會公開招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標單位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司

二、招標對象

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行業協會及國際組織;其他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機構或組織。

三、課題內容

根據十六大提出的奮鬥目標和主要任務,前期研究課題選擇的重點領域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涵、標準,解決現在的小康低水準、不全面、發展很不平衡問題的長遠思路;樹立新的發展觀,用新的發展觀指導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工作;實現國內生産總值翻兩番的途徑、制約條件和對策,“十一五”期間經濟增長率、失業率、價格、國際收支等宏觀調控目標和宏觀政策的基本取向;推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基本實現工業化的途徑和重點任務;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加快解決“三農”問題,提高城鎮化水準的指導方針和政策措施;積極推進西部大開發,支援老工業基地調整和改造,發展區域經濟的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加快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發展,特別是農村公共服務發展的總體思路。此外,要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協調,促進經濟與社會、城市與農村、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的原則,繼續深入研究科教興國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能源戰略、水資源、國家經濟安全等重大戰略性問題。項目投標單位可圍繞這些重點領域,根據自己的研究優勢自定具體題目。

四、招標要求

1、課題組成員必須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按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開展研究。投標單位須對課題組成員的政治表現和業務素質負責。

2、課題組負責人須有較強的組織和協調能力,具有較高的理論素養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具有高級(或相當於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不具備此條件的,須有兩名同領域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的書面推薦。

3、課題組負責人必須是該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真正組織者和指導者,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為課題負責人申請研究課題。

五、招標時間安排

1.參加投標單位可登錄網站:dp.cei.gov.cn,從《研究動態》的相關條目中下載《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研究課題申請書》及相關材料。

2.項目投標單位根據自己的研究優勢選擇課題,如實填寫《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研究課題申請書》,並於2003年10月30日之前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司(以郵戳時間或郵件發送時間為準),郵件地址為ghs02@mx.cei.gov.cn,請在郵件主題處註明課題招標字樣。

3.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司組織評審小組,對投標單位的申請方案進行評估,擇優確定中標單位,于2003年11月30日前下達項目中標通知書。

六、課題進度要求

1.中標單位接到項目中標通知書後,于2003年12月30前到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司簽訂項目協議書。

2.中標單位應于2004年6月前完成研究課題的初步報告,提交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司組織評議審查。

3.中標單位根據評議審查結果,對研究報告進行修改完善,並於2004年10月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司提交正式研究報告。

七、研究經費

根據中標課題的具體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給予適當的經費補助。

八、聯繫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38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司

郵遞區號:100824

聯繫人:孫玥、陳亞軍

聯繫電話:68502570、68501882、68501502。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司

二OO三年九月

中國網 200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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