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南韓如何打破電信壟斷
金非

     在電信、鐵路、能源等具有天然壟斷特性的行業中,引入競爭是一件困難的事情;更困難的是,如何讓這種競爭公開公正且有效。

    在南韓,行動通訊業原來是由國有的南韓行動通訊獨家壟斷經營的行業。1992年,南韓政府作出決策,準備在行動通訊領域中引進競爭體制。除決定將南韓行動通訊民營化外,還準備發放第2個行動通訊企業的經營權。

    在1994年1月的南韓行動通訊民營化公開招標中,SK集團勝出,成為主要股東。南韓行動通訊後更名為SK電訊。至於第二行動通訊經營權,被浦項制鐵和可隆公司獲得,並成立新世紀通信,于1996年正式運營。至此,南韓行動通訊業的市場化初步完成。1997年,相繼又有LG、KTF、Hansol等3家運營商進入市場。這5家企業的競爭,共同將南韓行動通訊市場的規模,由1996年時的300萬用戶,推進到1999年的2300萬,市場滲透率超過了50%。

    進入1999年後,南韓行動通訊市場的競爭日趨白熱化,行業整合成為必然。1999年,行業內果然發生了兩起購並案,一是LG購並Hansol通信,另外一起,就是在市場上引起軒然大波的SK電訊購並新世紀通信一案。

    當時,位居第1的SK電訊的市場佔有率是43.1%,名列第3的新世紀通信的市場佔有率是13.8%,兩公司市場佔有率合計56.9%。1999年12月23日,SK電訊宣佈收購浦項制鐵持有的新世紀通信51.19%的股份,並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了合併申請。

    由於兩家企業合併後的高市場佔有率,政府和競爭對手LG、KTF擔心出現市場壟斷,不無道理。主管部門公正交易委員會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聽取專家學者和相關企業的意見。在此基礎之上,2000年4月27日,公正交易委員會認為,兩公司的合併可以促進南韓資訊産業的發展,提高國際競爭能力,因此有條件地批准了合併申請。

    但為了防止行動通訊市場出現新的壟斷,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公正交易委員會附加了合併條件。最主要的一條,就是要求SK、新世紀兩公司的合計市場佔有率,到2001年6月底為止,要降到50%以下。

    公正交易委員會的最終決定,使SK電訊和新世紀通信面對全新的不同以往的挑戰:如何在指定時間內將自己的市場佔有率下降到50%。由此,南韓通信業開始了一場政府、企業在市場化環境下的博弈,並出現了在這一特定情況下才可能發生的所謂“逆向行銷”舉措。

    SK電訊與新世紀通信一起,分階段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從2000年6月開始,停止了新用戶的分期付款制度,停止免收重新申請入網費的制度,停止了入網費和保險費分期付款制度,取消了小額用戶制度,停止新的促銷活動,停止商品廣告,減少企業廣告,還對不良用戶強制停機。在這些舉措下,到2001年2月末為止,市場佔有率降到了53.68%。

    從2001年3月1日開始,兩公司又開始實行部分限制新用戶入網,力爭最大限度限制新用戶。為在限期到達前完成原來設定的目標,2001年4月1日,SK電訊宣佈,從4月1日開始全面停止接受行動電話新用戶申請。

    到2001年6月30日,SK電訊和新世紀通信的合併市場佔有率降到了49.8%。兩公司的合併得到了公正交易委員會和情報通信部的批准,並於2002年1月13日最終完成了合併。

    這是一場沒有輸家的博弈。政府主管部門有效調節了整個市場的健康發展。市場規模由1999年的2300萬用戶,提升到2001年的2890萬,並且在管理市場有序競爭方面積累了寶貴經驗。隨著SK電訊市場份額的降低,消除了大家對兩公司合併後可能引起的市場壟斷的顧慮,形成了國內3大移動電信公司公平競爭的基礎。

    在企業方面,到2001年5月末為止,KTF的市場份額提高到34.4%,LG電訊的市場份額提高到15.2%。而最大的贏家,當數SK電訊。從表面上看, SK電訊的市場佔有率下降了,逆向行銷期間SK的用戶絕對數減少了140萬。但是,由於用戶品質的提升,以及積極開拓無線網際網路數據業務,SK電訊用戶的每月消費額(ARPU值)從2000年9月的24.77美元,提升到2001年6月的28.9美元。

    由此可以看出,要打破電信壟斷,並不是簡單地打壓強者、扶持弱者,關鍵是要創造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

     經濟日報 200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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