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有1235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民政部今天宣佈,截至今年1月,全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數已達1235萬人,其中90%以上是困難職工和失業家庭成員。目前全國已有北京、上海、廣東、江蘇、黑龍江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基本實現“應保盡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對城市貧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進行差額救助的新型社會救濟制度,是對中國傳統社會救濟制度的重大改革,它與退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業保險制度並稱為“三條保障線”。

    據悉,自1993年上海市建立並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全國各地普遍推廣這一做法,到1999年9月全國所有城市及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都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新華社 2002年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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