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一漲價電業就拉閘 價格之爭誘發電力告急

    是煤企不供煤還是電力不發電

    五大電網在拉閘,16個省在缺電。盛夏剛剛露頭,電力告急的聲音就一浪高過一浪。

    國家電網公司發佈的消息——我國缺電省份隊伍繼續擴大,16個省首季便出現了拉閘限電的情況,而五大電網拉限電也在所難免,供電緊張形勢仍將持續,更是讓人們首先發愁這個缺電的夏天怎麼熬。

    與此同時,一場關於電與煤的口水戰也吵得沸沸颺颺。不少電廠反映,由於電煤供應短缺,發電機組無米下鍋,只好饑一頓飽一頓,發電能力大大受限。

    那麼,今年電力緊張和煤電之爭究竟有著怎樣的關聯,真如電廠所言,還是另有蹊蹺呢?

    煤漲價電就得拉閘?

    此次煤電爭端的苗頭初露于2002年底在長沙舉行的2003年度煤炭訂貨會。原國電公司由中能電力工業燃料公司牽頭組成訂貨領導小組參加。早在本次訂貨會前,國家電力公司就針對電煤漲價的苗頭專門召開過一次黨組會,會上確定只接受貧瘦煤漲價3至5元,其他煤價不動。但在訂貨會上,煤炭方提出全面漲價,要求電煤價格每噸普調5元,貧瘦煤等緊缺煤種每噸漲10元至20元。電力方認為要價太高,拒不接受。

    因為價格分歧,原定2.4億噸電煤的合同只簽了9000多萬,並且都是與山西以外的煤炭供應公司以2002年的價格簽訂的。而佔供應量60%的電煤合同並沒有及時簽訂。

    緊接著,各地缺電的資訊開始不斷傳來。今年3月,陜西省內的幾大發電廠相繼關停部分發電機組,陜西渭河電廠兩台30萬千瓦機組和秦嶺電廠的兩台20萬千瓦機組就開開停停持續了將近一個月。河南省電力部門在今年1月開始拉閘限電。在産煤大省山西,3月底以來,居然有五六家發電廠發電用煤告急。娘子關電廠一位負責人向媒體表示,正常情況下電廠至少要儲煤28000噸,近一段時間卻只有6000多噸,“現在的存煤幾乎是我們建廠30年來最低的。最緊張的時候,我們的存煤僅夠維持生産6個小時。”而山東也出現停機現象。對此,魯能集團燃料公司副總經理孫炳福稱:“是價格問題導致電煤停運,聊城電廠不得不提前進行了停機大修。”

    電廠沒米下鍋,是煤産量不足造成的麼?

    據統計,今年頭兩個月全國煤炭産量增幅達到13%,比去年同期超産2500多萬噸。發電用煤供應緊張並不是因為煤炭産量不足。

    山西省煤炭銷售辦公室合同處主管副處長白有茂也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拉閘限電,缺煤不是理由。作為煤炭市場晴雨錶的秦皇島港,港存320萬噸以上就暴滿,現在據説已達390萬噸,如果真缺煤的話,不會有這種現象出現。

    那是煤企拒不供煤麼?

    白有茂稱,即使在合同未定之時,煤企也從來沒有停止過向電廠供煤,而且國家計劃電煤這一塊也僅佔電廠需用煤的一部分,每年電廠還是有一大部分電煤要靠從市場上買。

    對此問題,中國煤炭運銷協會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了專門調查後指出:不是電煤供應不足而造成電力供應緊張。從電廠每月報表上的煤炭庫存量看,電力直供電網的煤炭庫存量保持合理穩定的增長。2003年4月末,電力直供電網煤炭庫存1292萬噸,較去年同期增加48萬噸,增長3.86%。從庫存可用天數看,電力直供電網電煤也不存在等“米”下鍋的問題。以正常庫存7天計,4月末,電力直供電網煤炭庫存可用天數為13.86天,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江西省、湖南省的電煤庫存分別可用26天、24天;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和安徽省,電煤庫存可用1周以上;五大發電集團電煤庫存可用2周以上,華中集團電煤可用天數達到3周。這些都在正常的庫存水準之列。從合同到貨率看,煤炭企業供貨量在去年的基礎上不降反增。截止2003年5月11日,全國計劃內電煤合同到貨率為107.6%。今年電廠煤炭供應良好情況表明,根本不是煤礦停止供應煤炭導致電廠拉閘限電。

    半計劃半市場的衝突

    煤電之爭其實又是一場計劃與市場的衝突。電煤市場長期存在的半計劃半市場機制,就是爭端的源起。

    1993年煤炭價格放開,但在電煤這一塊卻留了個尾巴。在將近11年的時間裏,電煤市場一直存在著市場電煤合同和國家重點電煤合同兩種形式,用煤企業按照國家計劃與煤炭企業簽訂合同。在煤炭行業每年為電力行業提供的6.5億噸電煤中,有2.5億噸屬於“國家指導計劃”,其餘為市場採購。但是,從2001年開始,國家取消了發電用煤指導價,但又保留了國家指導計劃。雙方的爭執正是集中在國家計劃內的價格上,而市場採購部分則基本隨行就市。

    電煤半計劃半市場,而電價卻是國家定價,始終是計劃。正如一位電廠負責人所言:“鋼鐵行業隨著煤炭價格的上漲,産品價格也可以上漲,但是作為電力行業,電價是國家恒定的,是死的。煤炭價格上漲,我們怎麼辦?”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産業經濟研究所錢平凡認為:“按理論上説,煤和電價格應該是聯繫的,煤價格放開,電價格也應該放開,如果電價不放開,那麼發電企業就沒辦法進行競爭,所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價格都應該放開。”

    但與電打了多年交道的煤炭行業卻有人士稱,電力價格沒有市場化其實已經成了其行業自保的一個有力的籌碼。當煤炭市場疲軟時,電力部門會説,國家放開了煤炭採購市場,誰的便宜當然就買誰的;當煤炭市場價格走強時,電力部門又會説,煤炭市場放開了,而電力市場沒有放開,拉閘限電是由於煤炭貨源不足,煤炭漲價所致,並且以此要挾政府予以調停。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負責人認為,與電價相比,現在煤價的上漲只不過是一種恢復性上升。2000年以來,非電煤的煤炭市場價格穩步增長,尤其是冶金、化工等行業的煤炭供給價格變化比較明顯,但計劃內電煤價格卻仍因循著計劃經濟的軌道。

    據對原中央財政煤炭企業統計,從1997年到2003年4月,煤炭企業銷售成本從111.28元/噸至139.27元/噸變化不等,而此間電煤銷售單價在120.93元/噸到137元/噸之間。7年間,銷售一噸電煤的平均銷售毛利只有6元/噸。其中1998年還是虧本銷售,每銷售一噸電煤虧損6元。

    我國煤炭價格與電力價格相比偏低還可以從電煤在電力價格中的比例關係中得到印證,2002年,美國的終端售電單價為7.02美分/kWh,而電煤的平均到廠成本是3.57美分/kWh,售電單價是電煤單價的1.97倍。而同期,我國的終端售電單價是59分/kwh,電煤平均到廠成本約為12分/kwh,售電單價是電煤單價的4.9倍,遠高於美國的1.97倍水準。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負責人還認為,電力行業在煤炭採購上存在著壟斷行為,違背了市場交易原則。自1998年撤消煤炭部後,煤炭企業全部下放到地方,進入市場3萬多個煤炭企業自行銷售,形成了高度分散的行業內競爭局面。電力行業方面,雖然組建了5個發電集團,但這些集團的電煤採購合同都得由中能電力工業燃料公司統一審核、協調價格、統一蓋章。

    山西省煤炭銷售辦公室白有茂稱,山西起碼還有這樣一個組織,如果煤企單獨與電力談,根本沒有談判的資本。

    煤漲價電就虧?

    電煤可以漲,電價卻難漲,電力行業有人士指出,近四五年來,煤炭一直在漲價。煤炭行業有困難,包袱重,是事實。但如果一味向下游轉嫁壓力,電力也吃不消。這些年,電力企業已經消化煤炭提價帶來的成本上升達到數百億元,潛力已經有限,如果繼續漲下去電廠也會虧損。

    市場人士分析,這種説法言過其實。

    以山西省為例,據有關部門的一項調查表明,該省電價從1996年到2002年已上調過4次,上漲幅度在30%以上。按電價目錄中不同的用電分類,選擇幾個有代表性的來看,1996年以來電價上調幅度分別是:在大工業用電中,1千伏到10千伏的,由0.299元/千瓦時(含1997年新增1分錢的電源基地建設資金,下同),漲價0.07元,漲價幅度為30.6%;35千伏及以上的,由0.217元/千瓦時上漲到0.284元/千瓦時,漲價0.067元,漲幅為30.9%;在非工業、普通工業電價中,1千伏至10千伏的,由0.305元/千瓦時漲到0.409元/千瓦時,漲價0.104元,幅度為34.1%;35千伏及以上的,由0.294元/千瓦時上漲到0.399元/千瓦時,漲價0.105元,漲幅為35.7%;在居民生活電價中,仍以1千伏到10千伏為例,由0.262元/千瓦時漲到0.465元/千瓦時,漲價0.203元,漲幅為77.5%。

    而從1996年至今,全國各地區電力均是多次提價。

    有關人士測算,以2001年全國發電煤耗357克/千瓦時計算,電價每提高0.01元/千瓦時,發電用煤可承受每噸煤上漲28.01元的壓力。而電價從1996年到2002年,僅大工業電價就增長了0.045元/千瓦時。

    而煤長期以來始終扮演著一個奉獻者的角色。在相當一個時期內,國家實行“資源無價、礦産品低價、加工産品高價”的政策,把效益儘量擠到下游産業,以便形成原始積累。煤炭産業卻因此而面臨雙向的價值流失,以畸低的價格供應能源,而以畸高的價格購入生産資料和消費品。而人們也逐漸習慣於讓煤炭産業做出犧牲,低價拿煤,拿了煤不給錢,拖延付款更是成了常事。據説前幾年三角債的發源地就出在煤炭行業。

    而在步入市場經濟之後,煤炭與電力、鐵路、冶金等其他相關行業相比,剪刀差不降反增,更淪為弱勢行業。煤炭價格持續在低位徘徊。1997年後,買方市場在全國範圍內形成,煤炭經濟形勢日益嚴峻。

    1998年,山西煤炭價格每噸下跌20元,1999年再度下挫18元,煤炭外欠貨款最高時達122.7億元,國有重點大礦盈虧相抵後凈虧損5億多元,虧損額佔到全省地方國有工業企業虧損額的一半。

    煤炭的一系列問題也由此而生。由於投入不足,安全欠賬多、條件差、隱患多,安全基礎不牢固,礦井防災抗災能力脆弱,礦難頻發,不能説與此無關。

    煤礦條件艱苦,工人勞動強度大,工作時間長,卻長期處於相對貧困的生活條件下。而作為煤炭主要用戶的電力、冶金、建材等相關行業,他們的盈利水準和職工工資要數倍于煤炭行業。2002年,山西國有重點煤礦井下職工在煤炭經濟開始出現恢復性增長的情況下,月收入也僅為800元到900元之間,在全國工業行業收入排行榜中排倒數第二位。其他相關行業,如電力行業,職工的月收入卻可達幾千元。

    除此之外,煤炭近幾年通過提高售價所帶來的收益,有相當大的部分被中間環節盤剝,煤炭企業不堪重負。有些中間環節特別是運輸部門,利用其壟斷地位,強加給煤炭企業許多不合理收費,如自備車費、特線特價費、代理費、點裝費等,其中僅自備車收費一項,山西煤炭行業一年就要多支付15.8億元。近兩年來,雖然煤款拖欠有所減少,但數額仍巨大。據統計,全省目前尚有55億元煤款被拖欠。有些用戶惡意拖欠長達五六年以上,實際已成為呆死賬。

    煤炭企業稅賦加重,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2001年,煤炭採選業稅率增加了6.27個百分點,增幅達169.23%,全國國有重點煤炭企業比稅制改革前的1993年多繳增值稅40.87億元,而電力、化工等相關行業增值稅負擔卻在下降。

    據稱,此次煤價上漲政府給電力企業的允諾是可以考慮上調電價,但對此,有關人士表示,近年來,電力需求增長較快,電力供求關係有所改變。發揮市場作用,通過價格調整電力供求關係,解決供需矛盾是有效的措施,但現在電力供給還不是特別緊張,因此估計電價即使上調,幅度也不會太大。

    政府的手還能管多久

    本月初,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向山西省和五大電力集團公司發出電煤價格通知,建議發電用煤在2002年合同價格的基礎上,貧瘦煤和無煙煤每噸提高8元,大同優混煤每噸漲價2元。發改委強調,煤電雙方企業要按照協調價格,在今年6月底以前把電煤訂貨合同補簽完畢,不簽的企業後果自負。

    這一明確而又較為強硬的態度,為沸沸颺颺的煤電之爭強行劃上了一個句號。

    記者從山西省煤炭銷售辦公室了解到,該省9000萬噸電煤合同,供方已經簽字,由於北京非典疫情的影響,需方主管蓋章的部門——中能電力工業燃料公司還未簽字。但他們樂觀地估計,應該不會再出現什麼意外情況。實際上,他們下屬的煤炭企業與電廠之間已在發改委制定的框架內開始履行合同。

    但市場人士擔心,煤電之爭今年勉強有個説法,明年是否還會出現乃至升級,而這種政府出面干涉解決問題的方式,還能奏效到何時。

    煤和電本是唇齒相依的關係。我國目前的電力結構中,火電是絕對主導,佔總裝機容量的70%以上。因此,很大程度上可以説,沒有煤就沒有電。同時,電是煤的最大用戶,電煤佔全國煤炭銷量的60%以上,如果電廠不用煤,一半以上煤礦就得關門。那麼二者之間應建立怎樣的理想模式,如何才能從根本上消除煤電之爭呢?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産業部副部長馮飛認為,是政府不當的管制行為導致了煤電價格之爭的頻繁出現,也是體制性因素阻礙了問題的解決。因此首先要杜絕政府對市場的不當干預,真正由市場機制來決定供求關係,在煤炭和電力兩個行業建立規範、通暢的進入和退出機制,鼓勵各類資本在符合産業政策、安全標準的前提下進入煤炭、電力市場。他提出,能否將煤炭企業與電力企業形成建立在資本結合基礎上的煤電合營企業,或者結成戰略聯盟關係。目前在這一問題上,儘管煤炭和電力企業目前都意識到了其重要性,但同樣遇到了體制性的障礙。煤炭和電力行業是各有各的主管部門、從來不發生“親緣”關係的行業,即使煤炭企業下放到地方政府,兩者的關係也未改變。也就是説,條塊分割的政府管理體制導致煤炭與電力牢固的行業界限,煤炭企業無法將産業鏈延伸到電力行業,電力企業也不能涉足煤炭行業。國外煤電合營的成熟模式未能在我國大規模出現的原因就在於此。

    有關人士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上下游行業利潤懸殊要靠資源重組來解決。而由於煤電兩個行業的特殊性,市場的這種調節作用一時很難顯現。在國外,對一些特殊行業,政府並非一味地允許提價,而是從稅收等多方面給以傾斜扶持。有專家就指出,煤炭系統包袱重,而上繳的稅金是利潤的20倍,確實需要國家調整有關政策,加以扶持。否則如果企業在內部挖潛的基礎上依然無法擺脫困境,提價就勢必成為惟一選擇。

    各大煤炭企業運銷負責人認為,經過幾年煤價放開的實踐,煤電雙方對市場漸漸有了進一步的認識,雙方都有讓煤價向市場和價值回歸的願望。從這兩年的具體運作來看,有關部門的協調所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有限。因此,煤價應由國家定一個指導價,或參考價,不應敲定一個價格。具體價格應由煤電雙方自己商定,甚至可以隨行就市。

    據了解,一些電力企業已經在醞釀收購一些煤礦,或投資參股煤礦,直接進入燃料領域。同樣,一些煤炭企業也在研究進入發電領域,如投資坑口電站建設等。但因為煤電都是投資密集的行業,這一步目前還很難實現。

    過去,煤電兩個行業都有壟斷色彩,但目前煤炭行業已經基本市場化,而電力行業也正在向市場化轉型。去年電力改革以後,國內形成五大發電集團並存的競爭關係。電力企業認為,這有利於煤電雙方以完全市場化的方式建立供求關係。相反,如果供方搞價格聯盟,需方也聯合起來應對,等於退回到壟斷。其結果只能靠政府協調,即以計劃的手段解決市場問題。而對於政府,手心手背都是肉,其協調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馮飛稱,解決電煤價格之爭的根本出路是消除制度障礙,轉變政府職能和改革投融資管理體制。儘管這一過程較長,但是如果這些體制性障礙不消除,煤電之爭的問題還會不斷出現,依靠政府協調和干預維繫兩個行業關係的做法,不僅難度越來越大,甚至有瓦解的危險。

    《中國經濟時報》200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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