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拉閘限電看“電老大”的缺煤苦衷
王曉冰

    表面原因是年來煤炭價格走勢趨強,根本原因在於行政定價造成的電煤價格死結

    “煤不夠用了”

    在計劃經濟時代,缺電是中國的經常性現象。隨著1985年全國開始推行集資辦電,地方、外資紛紛加入中國電力市場,電力緊缺的局面逐漸緩解,到90年代末期停電更是幾近絕跡。

    然而從2002年開始,停電的噩夢似乎又捲土重來。根據國家電網公司2003年5月公佈的統計結果,去年全國12個省發生拉閘限電。到了今年上半年,發生隨機性停電的省份數字攀升到了16個。此時,夏季的用電高峰尚未到來。

    在增加的四個省份中,有西北的甘肅、青海和寧夏,在很多人看來,這是非同尋常的。國家電網公司戰略規劃部副主任歐陽昌裕説:“理論上,西北不應該缺電,因為裝機容量是夠的。”究其原因,除了機組老化引起的停機和氣候乾旱導致水電匱乏這兩個因素,西北出現的問題被主要歸結為電煤供應不足。

    3月底以來,從産煤大省山西也傳來消息,有五六家發電廠發電用煤告急,出現了停機現象。同樣的問題表現得更早也更典型的地方是湖北。從去年冬天到今年春天,因為嚴重缺煤,湖北襄樊拉閘限電警報頻傳。“存煤告急、停機待煤”的現象在河南、湖南的電廠屢屢上演。仿佛一夜之間,中國的煤不夠用了。

    但是煤炭部門公佈的數據顯示,2003年煤炭産量將達13.5億噸,而國內煤炭的消費量預計在12.8億噸左右,其中,發電用煤6.9億噸。

    煤炭的産量並沒有問題,那麼問題出在哪?

    2003年4月13日,發改委向山西省計委和五大發電集團發出128號通知文件,要求電煤供需雙方企業務必於今年6月底以前,按照國家貧瘦煤、無煙煤每噸提高8元,大同優混煤每噸提高2元的協調意見,簽訂電煤訂貨合同,落實運輸計劃。6月底以後未簽訂訂貨合同的企業,後果自負。

    主管部門的強硬措辭勾勒出了電力與煤炭行業因價格分歧而産生的尖銳矛盾。在隨後的一個月中,國家發改委與電監會又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再三重申確保電力供應。然而,拉閘限電的情況在一些地方仍時有發生。

    誰應該對缺電負責?在夏季用電高峰即將到來之際,這場電煤大戰又將如何了局?從《財經》調查的情況來看,缺電並不像大家想像的那樣可怕,而電力和煤炭之間的價格死結卻遠不是一紙通知便能輕鬆了結的。

    “電煤會”陷入僵局

    “前幾年煤多,等著煤礦來,挑好煤,甚至以後付款都行,現在是電廠要找煤,感覺煤炭在卡你,問題最嚴重的是甘肅。”身處專門負責採購電煤的部門,寧夏大壩電廠煤管科的王明霞對煤炭市場這幾年的變化感同身受。

    之所以會有“卡”的感覺,看一下《煤炭經濟資訊》今年5月28日發表的一篇文章就知道了。該文介紹今年煤炭行業的形勢時説,“今年4月以來,部分煤炭企業開始按照合同安排銷售,推遲或者取消部分沒有簽訂合同用戶的煤炭發運,受到廣大合同用戶的積極評價”。

    文中還表示,煤炭企業不再有無償承擔社會成本或轉嫁其他行業成本的義務。煤炭企業“不一定遵循年度訂貨的傳統模式,部分用戶可以在時間上做出靈活安排,並按照效益優先的原則,優化用戶結構”。

    這意味著:即使電煤曾經有過不分彼此、一切為保障供電讓道的親密歲月,現在,這種親密關係已徹底被交錢拿貨的合同取代了。

    而實際上,早在去年12月底在長沙舉行的電煤訂貨會上,電煤兩家因價格分歧已勢同水火。訂貨會出現了40年來沒有的情況:電力今年安排的統配煤(及國家計劃安排的購煤)合同在2.6億噸左右,而直至1月13日會議閉幕,也只簽訂了近40%,即9200萬噸。

     一年一度的電煤訂貨會是計劃經濟時代遺留下來的傳統。每年年底,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鐵道部、交通部、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和國家電力公司都要聯合召集各相關行業的企業聚集一堂,就來年的電煤供應作出安排。

    在這次訂貨會上購買的都是國家計劃電煤,大概佔每年電煤總量的20%~40%不等。在2001年以前,由國家計委確定政府指導價;之後就由企業協商,政府出面協調。但是由於中國電力正處在改革的敏感時期,為保證電力改革的平穩過渡,“兩委”實際上仍對煤價實行指導。

    在訂貨會之前,各大煤炭生産企業已經在醞釀提價,為此,原國家電力公司黨組專門開會研究,最後得出的結論是短缺的品種可以適度調一點,其他的品種不漲。五大發電公司的總經理還聯名向有關部門領導寫信,提出煤炭不能漲價,理由是面臨“分家”和改革,為了降低改革成本,要給企業營造一個比較寬鬆的環境。

    訂貨會開幕式上,國家計委副主任張國寶表示,“建議以2002年電煤重點合同價格為基準,2003年價格上調,漲幅在5元/噸左右”,“供不應求的煤種可以上調,品質差的煤種不能跟著搭車。”

    但是剛剛成立的五大發電集團,在電價不能相應上調的前提下,普遍不願意承擔電煤加價增加的成本。經過無休止的爭吵和反反覆復的博弈,煤電雙方並沒有達成滿意的協議。據報道,1月10日,煤炭方的與會代表開始相繼撤離。

    截至1月13日,60%的合同都沒能簽下來,主要集中在山西、河北、河南和安徽四省,僅山西省就有9000萬噸。作出讓步的主要是神華集團、重慶、安徽、四川、湖南、江西、陜西、內蒙古和東北三省的煤炭企業。

    今年2月份,原國家計委再次召集山西的主要煤炭企業和五大發電集團繼續協調價格問題,結果還是不歡而散。

    煤壟斷VS電壟斷

    “我感覺今年煤炭主要是比較齊心。” 寧夏大壩電廠煤管科王明霞認為。煤炭方之所以態度強硬,與各地的煤炭聯合體有很大關係。在長沙的訂貨會上,據一些電力代表介紹,有的煤礦想簽合同,但是礙于行業協會和地方政府的強硬態度而不敢簽。

    《財經》在採訪中了解到,中能電力工業燃料公司的採購在今年仍然是分解到各省完成的。而各地電廠在計劃採購未果後,組織市場採購時大多領教了煤炭今年的齊心協力。甘肅有十幾個火電廠,在當地幾個大礦務局組成煤炭聯合體後,不得不跑到寧夏來找煤。

    在對主管部門的申訴中,電力企業認為,煤炭利用價格聯盟來提高煤價,是搞行業壟斷。煤炭方面對這種指責則反唇相譏。中國煤炭運銷協會副理事長郭雲濤在接受《財經》採訪時認為:“過度分散的煤炭市場銷售主體不可能形成電力部門那樣鐵板一塊。”因為煤炭企業有中央的,也有地方的,沒有哪一家行政部門或者協會能夠統一全國煤炭企業的步伐。

    相對於分散的煤炭行業,電力企業本身的規模要大得多,僅五個發電集團就佔據了電力的大半江山。電力企業的聯合比煤炭更容易。在2003年的訂貨會上,國電公司和五大發電集團統一部署,由中能電力工業燃料公司牽頭組成電煤訂貨領導小組,以及各網省網電力燃料部門參加的電煤採購成本監測與協調委員會。五大集團的煤炭採購由中能公司統一審核、協調價格、統一蓋單,否則合同無效。會上,中能公司還提出了“漲價不簽合同,簽合同不漲價”的要求。

    業內觀察家認為,由於雙方都是國有企業佔主導地位的行業,這實際上已經演變成兩個行業的較量。

    在過去10年的較量中,由於煤炭行業1993年就放開了,又有大批的小煤窯存在,在面對過去的國電公司時,長期扮演著弱勢的角色。

    在煤炭的啟示下,電廠也正在日常採購中尋找鬆散的行政之外的聯合。山東魯能恒源經貿集團公司所代表的中心煤廠(即聯合採購)模式正在被其他電廠接受。

    恒源集團成立於1996年,當時也是由於幾大煤炭礦務局聯合起來要求調價,導致當年計劃內的電煤合同沒有完成。在山東經貿委的組織下,山東19家電廠決定成立一個公司進行集中採購。在今年部分省市紛紛拉閘限電的情況下,山東魯能恒源經貿集團公司一方面從俄羅斯、澳大利亞、越南等國家進口煤炭80多萬噸,另一方面董事長張傳生今年3月下旬趕赴山西,連續20多天奔波在煤礦、鐵路等部門,與多家煤礦達成了合作意向。今年一季度,省內計劃兌現率達到80%以上。

    在寧夏和湖北一些電廠看來,按照今年這種發展趨勢,中心煤廠已經非建不可了。但是恒源模式現在也在面臨“廠網分開”的考驗,分家後這19家電廠不再是一個“東家”,魯能恒源經貿集團能否繼續擔當起“統購統銷”的任務,將是一個變數。

    三套煤價帶來兩方怨言

    在今年的電煤訂貨會上,電煤矛盾全面激化令電力部門始料未及,但是煤電價格之爭其實由來已久。

    煤炭市場在1993年放開後,因為計劃電煤的存在,長期存在著兩套價格體系,一套是電煤價格,一套是其他行業用煤的市場價格。而在電煤方面,又存在著計劃內電煤價格和計劃外電煤價格兩種。相反,電力的價格雖然也是五花八門,但全部由國家計委和物價部門統一核定。

    國家計委在確定電煤價格時雖然也會將煤炭市場價格考慮在內,但是一方面電價的龐雜與在公眾中的敏感性使電價的浮動變得困難,另一方面市場的各種變化因素又相當微妙,難以一一量化,所以在計劃調控中常常力不從心。而伴隨著電力市場的陰晴圓缺,電力和煤炭企業也互有怨言。

    2001年,國家宣佈取消發電用煤指導價,但實際執行中又沒有完全放棄指導,在這樣的過渡期,煤炭、電力兩大行業面對面,爭執由暗轉明,矛盾由緩到激,終於在今年全面爆發。

    對於煤炭的提價,電廠堅持電價不調,煤價就不能調,主要理由是電廠無力消化由此升高的成本,形成發電就虧損的局面。據中能電力工業燃料公司總經理解居臣介紹,發電廠燃料的費用佔到發電成本60%~70%之間。地方電廠的人認為,以目前平均採購價135元/噸來發電,還不虧損,但是如果再漲5元,就很難説了。而且電廠與電廠的成本相差很大,現在的新電廠,基本上都是貸款興建,財務費用很高,其利潤受煤價的影響很大。

    更令電廠不能接受的是,電煤指導價最初是國家計委為了扶持當時還在虧損泥沼中的煤炭行業而制定的,現在煤炭市場好轉了,就馬上要求取消計劃用煤或者調價。大壩電廠的王明霞回憶説,早幾年煤炭市場供過於求的時候,統配煤(即計劃內用煤)價格要比電廠自己採購的煤價高出近2/3。電廠大多願意自己採購,即使在去年煤價有所提高的情況下,大壩電廠的統配煤約為68%,也比寧夏自己確定的75%的標準要低。

    不過,王明霞亦承認,統配煤與地方小煤礦的煤各有利弊。統配煤品質和供應穩定,能保證正常運作,小煤窯的煤雖便宜,但是供應時斷時續,有時還摻假。加上這幾年來關停並轉小煤窯,採購也越來越難了。

    而在煤炭行業看來,電力行業對煤炭的所謂“扶持”往好了説是“畫餅”,往壞了説就是一個幌子。煤炭運銷協會經過對自1997年以來的幾套煤價的對比發現,和其他行業用煤價格相比,電煤價格最低。

    在1997年,商品煤平均單價為166.34元/噸,而電煤是137.33元/噸;到2003年第一季度,價差進一步擴大到33.54元/噸。

    在1993年放開煤炭價格以來的11年間,市場電煤價格在絕大部分時間裏也高於重點電煤合同價,價差在8元/噸~25元/噸,僅有1999年和2001年兩年例外(見表二)。煤炭甚至由此計算其11年來遭受的經濟損失高達328億元。

    煤炭協會在比較了不同國家中煤炭、汽油、液化氣與電力等能源産品之間的價格關係後,發現與美國相比,我國煤炭價格與其他能源産品相比,明顯偏低(見表三)。

    煤炭行業還指責在過去煤炭比較艱難的時候,電力部門並未認真執行國家制定的電煤上調政策。根據國家計委下發的文件,1997年~1999年電煤分別應上調每噸12元、5元、5元,但是煤炭協會1999年9月對參加全國統一訂貨的華北、東北、華中等五個電網的供煤企業進行調查,發現電煤價格普遍下降,平均下降了16元/噸。

    “順價”不順

    在專家們看來,解決目前電煤頂牛的根本之道是實行電煤聯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産業部研究員馮飛認為,目前的煤、電是一個畸形的價格體系,一方面是已經市場化的煤價,隨時處在變動中,另一個終端卻是由政府嚴格監管的電價,輕易動不得。只有當電價也能隨著市場的變化而變化,電煤價格才有可能形成一個良性迴圈的機制。

    從1993年至2001年,國家計委曾經嘗試在對電煤價格實行指導價的同時,對電價實行“順價”政策。即國家確定一個煤炭指導價,由企業執行,在煤炭價格上漲的情況下,電力相應提高,使電力企業消化因煤價提高而增加的成本。從計委的初衷來看,原本是想建立一種煤炭、電力價格聯動機制,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卻大為走樣。

    據悉,從1997年以來,電煤市場價格從當時的177元/噸一直跌到2000年的139.3元/噸(均包含鐵路運價),此後又逐漸回升到1997年的水準。同期計劃內電煤的售價也曾經從152元/噸跌到過149元/噸。

    按理説,電價也應同步降低,然而,在這七年中,全國各地的電價,包括工業用電和城市居民用電都已不同程度上調。河南、山西有的電價漲幅超過30%,北京市居民用電價格上調幅度甚至超過80%。

    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的一位官員亦承認這一“順價不順”的現實。在一些電力業內的資深人士看來,今年煤價漲5元,對發電企業影響甚微,還沒到提高電價的程度。目前部分地區出現由電煤供應而發生的停機現象,其中既有電力企業希望借此要挾政府提高電價的因素,也有反對煤炭價格同盟的意圖。

    在煤炭行業今年堅決叫板的背後,顯然也有著充足的市場底氣。由於近兩年加大了整頓小煤窯的力度,中國的煤炭市場目前正走在自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最好的上升曲線上。煤炭行業認為,重切蛋糕的時候到了。

    讓市場做主

    無論價格主管部門的初衷如何,在十幾年的電煤價格管制政策下,培育出的是兩個完全傾斜的行業。電煤指導價實行11年,煤炭虧損了八九年,直到去年才依靠國家補貼勉強扭虧為盈。

    據統計,2003年1月~4月,扣除中央財政給國有重點煤礦的補貼,全行業僅盈利1.89億元,全國59%的煤炭企業並沒有改變實質虧損的局面。

    在這樣窘境下,電力行業的利潤格外令人眼紅。2002年,整個電力行業實現銷售收入8826.92億元,同比增長14.92%;利潤總額達到509.03億元。電力職工的收入是煤炭職工的3倍~5倍。

    中國煤炭運銷協會副理事長郭雲濤認為,電煤兩個行業生存的依賴度是無法取代的,目前煤炭産量的50%供應給了電力。但是兩個上下游行業已形成的不合理的剪刀差必須改變,國家應該從整個産業政策的角度考慮重新分配這兩個行業的利潤。

    然而,煤炭行業重切蛋糕的願望實現了嗎?從《財經》採訪的情況來看,現實是殘酷的。

    4月12日,在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類似最後通牒的128通知之後,部分拉閘限電的電廠受到了處罰。據業內人士透露,山西9000萬噸的計劃內電煤合同也已經簽訂,但是在整個計劃用煤的大盤子中,仍有6000萬噸合同還沒簽訂。按照國家計委的説法,這部分將比照山西的決定。不過煤炭運銷協會理事長劉彩英對此並不樂觀。

    而從山西最後簽訂的合同來看,今年實際煤價基本沒漲。合同規定,山西大同煤礦供給華北電力的830 萬噸電煤每噸漲2元,其餘維持去年價格。對於年産約4000萬噸的大同來説,僅這點煤漲價,實在不算什麼;開灤維持去年價格,接煤方卻不提貨;兗礦煤計劃內維持去年價格,計劃外每噸漲15元;相反,中煤集團從4月起執行淡季價格,每噸下降5元……

    今年的電煤價格並沒有如願真正漲上去。但是即使是這些購煤合同,也是在政府承諾以後考慮提升電價才得以簽署。儘管發改委主管電力定價的價格司能源和供水價格處的負責人否認了這種説法,但是據可靠消息人士透露説,目前正在委託有關部門研究提價方案。

    對於國家計劃主管部門來説,當前的頭等大事是確保全國電力供應,在SARS之後,不能讓中國的經濟再遭受缺電的打擊。與此相比,電煤之間的價格爭端只能放到一邊。5月,發改委和電監會先後召集會議,全力備戰夏季用電高峰。

    然而煤炭業的代表並沒有放棄努力。在起草于2003年5月28日的《關於電煤價格的幾個問題》中,煤炭行業明確提出,解決電煤價格糾紛,第一,應放開煤價,國家可不再搞重點訂貨;第二,國家就儘快出臺煤炭市場交易規則;第三,煤炭行業自己應走大集團的路子。

    許多電力業內的人士也表達了同樣的願望。就在2003年的全國電煤訂貨會上,失望的電力代表將矛頭指向了“煤交會”本身。“會期太長,效率太低,”一位會議代表抱怨説,“前期工作準備不充分,市場和計劃老在打架。以後這樣的會怎麼開要有一個新的思路。”

    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馮飛認為,煤炭與電力這兩個存在上下較緊密關聯的行業,長期以來政府出面協調價格和供應量,在電煤價格問題上紛爭不止,形成了依靠“政府干預”來維繫兩者脆弱關係的局面,情況嚴重時政府干預的體系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和難度。

    電力行業的一位資深人士也指出,目前用行政辦法過渡是權宜之計,電煤糾紛的最終解決還取決於電力改革的進展情況。只有在電價由行政定價變成市場形成價格之後,電煤之間的聯動才能真正形成。

    價格主管部門過去十年的努力,招致了兩個行業的不滿。通過行政定價在兩個行業中求取艱難的平衡,已經被證明是一條費力不討好的辦法。解開這個死結的惟一途徑,是價格改革。政府放棄對價格的指導,只保留為維護社會公平而確立的最高限價權利,讓市場來決定價格的浮動。放開定價,政府可以從此擺脫越來越力不從心的上帝角色。當一個監督者要比當一個家長容易得多。(《財經》雜誌供稿)

    中國網 200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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