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國際軍控與裁軍形勢 
劉華秋 王連成

 軍控與裁軍近幾十年的歷史表明,哪個國家武器技術領先、軍事實力和綜合國力最強,它就主宰著國際軍控與裁軍的進程。冷戰時期是美蘇兩家對峙,軍控與裁軍由美蘇兩家主宰。冷戰結束後,尤其是“9.11”事件以後,美國超強的實力和稱霸世界的慾望,使得軍控成為美國軍事戰略中的一枚棋子。因此談國際軍控與裁軍形勢,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是美國主宰下的國際軍控與裁軍形勢。

在這樣一種背景環境下,2003年的國際軍控與裁軍進程總的來看是停滯不前,甚至出現倒退現象。

一、布希政府繼續推行單邊主義,國際軍控與裁軍法律體系進一步受到破壞

布希政府拒不批准《全面禁止核子試驗條約》,反對通過《禁止生物武器公約》核查議定書,肆意退出《反導條約》,我行我素,將軍控變成完全為美國利益服務的工具。布希政府凡認為對美有利的條約(例如《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就維護,認為對美不利的條約就退出或不參加。2000年《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審議會最後文件為執行該條約第六條制訂了13個步驟,包括批准《全面禁止核子試驗條約》、立即開始談判《禁産公約》、成立核裁軍特委會、確立核裁軍不可逆原則等,是國際軍控領域的一個重要進展,但2003年5月1日,美駐日內瓦聯合國代表團發佈文件稱,“我們認為,嚴格遵守核裁軍的13個步驟,以此作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履行第六條義務的唯一途徑是一個錯誤。”否決了美國政府做出的承諾,國際軍控與裁軍法律體系進一步受到破壞。

二、防擴散與反擴散成為當前國際軍控的主要內容,先發制人成為反擴散的重要手段

1、伊拉克成為美國反擴散政策和“先發制人”戰略的犧牲品

2003年3月19日,美國先發制人進攻伊拉克,藉口是摧毀伊拉克大規模毀傷性武器,消除薩達姆發展大規模毀傷性武器對美安全的威脅。但是,無論是戰前聯合國核查組提交的有關伊拉克大規模毀傷性武器報告,還是戰後美在伊拉克實地核查的情況,均未發現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毀傷性武器。顯然,伊拉克戰爭開創了美以“防止大規模毀傷性武器擴散”為名推翻一國政府的先例。

2.朝鮮核問題撲朔迷離,前途未卜

布希政府先是把朝鮮定為“邪惡軸心”,接著又把朝鮮定為先發制人的“核打擊對象”,必然使朝鮮感到其安全受到威脅. 朝鮮打出“核牌”,作為對美敵視朝鮮的強硬政策的回應。朝鮮將與美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兩國建立外交關係、不阻攔朝鮮與其他國家進行經濟合作作為放棄核計劃的先決條件。而美則要求朝鮮首先放棄核武器計劃,並接受嚴格核查。朝美雙方都把對方先做出承諾作為解決問題的先決條件,使這一問題陷入僵局。朝鮮外務省發言人2003年12月9日稱,如果美能在外交和經濟方面做出一系列讓步,朝鮮將凍結其核計劃。“作為我們凍結核計劃的回報,美必須把我國從‘恐怖主義支援國’名單中刪除,取消對我國的政治、經濟、軍事制裁和封鎖,美及其他鄰國向朝鮮提供重油、電力和其他能源援助。” “能否恢復第二輪六方會談完全取決於能否同意我國第一階段行動建議”,“如果什麼也得不到,我們決不會凍結核計劃”。美拒絕了朝鮮的要求,12月10日布希稱:“美國的目標不是凍結朝鮮的核計劃,而是可核查地、不可逆地消除朝鮮的核計劃。”美對朝鮮的敵視態度和朝鮮的“核牌”加劇了朝鮮核危機的複雜性。

3、伊朗簽署國際原子能機構附加議定書,核風波暫告平息

2003年初,美指責伊朗為核電建立完整的核燃料迴圈體系的目的是企圖發展核武器。伊朗斷然否認,一再聲明其核計劃用於和平目的。2月21日國際原子能機構對伊朗核設施進行了核查。 2月22日國際原子能機構宣稱,根據所看到的情況,可以證實伊朗的核設施是和平利用原子能;但同時又強調,在伊朗接受更多的核查之前,不能擔保伊朗的核計劃完全用於和平目的,並要求伊朗同國際原子能機構簽署一項協議,允許對其核設施進行事先不通知的檢查。但美對此並不滿意,它誇大伊朗的核能力,極力指責伊朗違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同時還制定打擊伊朗的作戰計劃。拉姆斯菲爾德稱,“伊朗很可能在2010 年或更早的時候製造出2~3枚原子彈”。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議在美的壓力下于9月12日通過決議,要求伊朗在10月31日前澄清其全部核計劃並停止鈾濃縮活動,否則將面臨制裁和更嚴重的後果。

為了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避免伊朗核問題升級給美以“先發制人”的藉口,總幹事巴拉迪于10月16日再次訪問了伊朗,10月21日英法德三國外長也與伊朗進行了磋商並達成協定。伊朗承諾:同意簽署國際原子能機構附加議定書;核計劃完全用於和平目的並保證其完全透明;伊朗的軍事理論中沒有核武器的地位;同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和平利用原子能領域開展有助於增進信任的合作;自願暫時中止鈾濃縮和處理的一切活動等。10月24日,伊朗將有關核活動的全部文件移交給國際原子能機構。11月26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一致通過了美國與德法英三國商定的有關伊朗核問題的決議草案,決議對伊朗過去未向國際原子能機構報告許多涉及核材料的活動 “深表遺憾”,但對伊朗表示要積極合作和增強核活動的透明度表示歡迎。決議還説,今後一旦發現伊朗再次違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理事會將立即召開會議,研究採取具體行動。12月18日,伊朗簽署了國際原子能機構附加議定書。

4、美國倡導“反擴散安全倡議”,先發制人反擴散戰略的最新演繹

“反擴散安全倡議”(Proliferation Security Initiative)是布希總統2003年5月31日在波蘭沃爾沃皇家城堡的一次演講中首先提出的。6月12日,澳、法、德、意、日、荷、波、葡、西、英美等11國在馬德里舉行會議,通過了馬德里倡議,初步構建了 “反擴散安全倡議”的基本框架,確立了伊拉克戰後的反擴散新機制:即拋開現有國際法和防擴散機制的約束,建立一套以美為主導,以歐亞主要盟國為支撐,以經濟封鎖甚至武力核查為手段的體制。7月9~10日,美、澳、日等11國再次聚會澳大利亞布裏斯班,將反擴散對象明確為朝鮮、伊朗、敘利亞和利比亞四國。美倡議“各成員國結成夥伴關係,步調一致,利用各自的能力發展廣泛的法律、外交、經濟、軍事等手段來禁止大規模毀傷性武器和導彈相關設備和技術通過海陸空渠道”出入“有擴散嫌疑”的國家,要求成員國在各自領海和公海上對上述四國的船隻、飛機及地面運輸工具實施“陸海空全方位攔截”,可疑船隻一旦進入成員國的領土、領海和領空,則應被居留和搜查,對不合作的飛機可以“迫降”進行搜查。2003年9月, 11個成員國在澳大利亞東北部珊瑚海進行了代號為“太平洋保護者”的軍事演習,重點進行海上封鎖的演練。各國還將著手建立情報分享系統。

“反擴散安全倡議”一齣,就備受國際爭議。美國東西方中心亞洲海事問題高級研究員巴倫西亞認為,該倡議無法解決三個國際法問題:第一,那些不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或者《導彈技術控制制度》成員國(如朝鮮),若運送核材料或導彈到那些與它類似的國家(如伊朗),並不是非法的。第二,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明文規定,用於非商業目的的戰艦和政府船隻完全享有豁免權,不受任何其他國家在公海上的管轄。第三,這樣的攔截行動是把“雙刃劍”,直接限制、打擊美長期以來主張和支援的“航海自由”原則。如果美可以如此限制航海自由,其他國家也可以傚法。另外,讓許多國家擔心,美可以在不通知的情況下藉口攔截大規模毀傷性武器而“先發制人”侵入別國領海。不少學者認為,該倡議是布希政府先發制人戰略的最新演繹。

5、多邊生化軍控領域取得一些進展

2003年4月28日,首屆《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審查大會在海牙召開,會議審議了締約國在過去6年中執行公約的情況,就進一步禁止和銷毀化學武器發表了《政治宣言》,敦促所有非締約國“毫不拖延地加入公約”。 8月召開了《禁止生物武器公約》專家組會議,各締約國就履約立法和生物安全兩個議題進行了交流,就制定、加強涵蓋《公約》各禁止條款的國家刑事立法,制定生物安全標準、程式及相應的監督機制等問題達成共識。11月10日,《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締約國會議在日內瓦舉行,它是2001年關於制定《公約》議定書的談判失敗後國際社會為加強《公約》的有效性而採取的實質性行動。

三、《莫斯科條約》正式生效,為未來核武器的發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間和靈活性

2003年6月1日,《莫斯科條約》正式生效。該條約只有3頁篇幅,實質性條款只有一條,即“締約國雙方將各自按照美國總統2001年11月13日的聲明和俄羅斯聯邦總統2001年11月13日和12月13日的聲明削減和限制戰略核彈頭,到2012年12月31日雙方各自的這類彈頭總數不得超過1700~2200個。”軍控界普遍認為,該條約存在以下缺陷:1)雙方就削減戰略核彈頭限額達成一致,但削減什麼以及如何削減雙方仍有分歧,條約只規定按兩國總統各自的聲明來執行。2)條約中彈頭限額約束力的生效期就是條約的失效期。3)條約中沒有任何有關核查和視察的條款。4)條約不要求銷毀任何導彈地下井、潛艇、導彈、轟炸機和核彈頭,且允許“雙方根據限定的核彈頭總數自行決定本國進攻性戰略武器的成分與結構”。給美俄的核武器發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間和靈活性。總的來看,它是一個約束力非常小、漏洞非常多、自由度非常高、具有可逆性的條約。

四、傳統的軍控方法受到挑戰,正在逐步被單邊主義的軍控方法所取代

傳統的軍控過程是武器規模相當的國家通過漫長的談判和制訂嚴格的核查措施來實施的,布希政府認為,這種做法對美束縛太大,美需要最大的靈活性;目前俄不再是敵人,因此過去的一套現在不再適用。美認為現在最好的方法是單方面裁軍,它只是一種政治承諾,對手沒法討價還價,不需要持久的談判,沒有核查措施,具有可逆性。以往美認為,“簽訂一個沒有核查的條約,還不如不要條約”,而目前布希政府企圖用透明度措施來代替核查措施。《莫斯科條約》充分反映了布希政府的上述方針。

五、世界戰略穩定格局受到破壞,美追求絕對軍事優勢,引起世界軍備競爭

軍備控制與軍備發展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近年來,國際軍控停滯不前,軍備競爭呈上升的勢頭。

1、美國力求發展能實戰使用的低當量戰術核武器

美《2004財年國防授權法案》和《2004財年能源與水利撥款法案》已由總統簽署生效,其中有五項涉及核武器發展問題。

(1)廢止1993年“斯普拉特-弗斯法”,允許研究當量小于5千噸的核武器,但進入工程發展仍需得到國會批准。(2)批准750萬美元用於研究“堅實型核鑽地彈”,以打擊深藏地下的大規模毀傷性武器或高層指揮控制中心等目標。(3)批准600萬美元用於“先進概念倡議”,研究新式核武器方案,如利用核爆炸效應燒盡或中和生化武器的“除劑”武器等。 (4)批准2500萬美元用於縮短核子試驗準備時間,從目前的24~36個月縮短至24個月。(5)批准1080萬美元建造钚彈芯工廠,用來生産核武器扳機。

由此可見,限制研發低當量核武器的禁令已打破缺口,布希政府發展核鑽地彈等戰術核武器看來只是一個時間問題。縮短核子試驗準備時間表明美已在為恢復核子試驗做準備。美目前表示仍遵守暫停核子試驗的諾言。美是否恢復核子試驗,關鍵看它的庫存核武器的可靠性是否出現問題。從軍事戰略和武器技術需求來看,美極可能恢復核子試驗,但恢復時間很可能在三、四年之後。俄早先已表態,如果美恢復核子試驗,俄也會恢復,並已對核子試驗場做了必要的準備。

2、俄修改軍事戰略,強調戰略威懾力量的重要性。

2003年5月16日,普京總統發表國情咨文稱,要通過建造新型武器來加強俄核威懾力量並使之現代化。10月2日,俄國防部召開軍隊改革和現代化建設會議,國防部長伊萬諾夫作的《俄武裝力量現代化學説》報告稱,如果北約以軍事聯盟的形式保留下來,並繼續推行其進攻性軍事戰略,俄將對俄軍事戰略和軍隊建設原則進行根本性改革,其中包括修改核戰略。會上普京宣佈將“保留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權利”,強調“先發制人”的核打擊原則,即在俄及其盟國遭到常規武器進攻時,俄有權首先使用核武器實施打擊。伊萬諾夫也宣稱,當前的外部威脅要求俄武裝力量在世界各地區執行各種性質的任務,因此俄不能完全排除“先發制人”使用武力。不過,伊萬諾夫在北約國防部長會議上就“先發制人”作解釋時稱,俄的“先發制人”不是使用核武器。目前,俄開始對現有的戰略導彈進行現代化改造,優先發展單彈頭的白楊-M洲際導彈;對圖-160戰略轟炸機進行改進;完善用於戰略核潛艇的新型導彈系統。此外,正在發展一種名為“布拉瓦”(Bulava)的潛射彈道導彈,它是“白楊-M”的潛射型,計劃于2004年在“颱風”級核潛艇上試射。

3、印巴軍備競爭進一步加劇

為了加快導彈的實戰化,印巴兩國2003年對不同型號的導彈進行了試驗。1月9日,印試射其第一枚地對地“烈火”中程彈道導彈;1月18日和20日,印兩次試射“阿卡什” 地對空導彈;2月12日,印試射 “布拉莫斯”反艦巡航導彈;3月26日,印試射“大地”導彈,巴試射“阿普達裏”導彈;4月29日,印再次試射“大地”導彈;10月3日,巴試射可攜帶核彈頭、射程為290公里的哈塔夫3型“卡茲納維”短程導彈;10月8日和14日巴兩次試射可攜帶核彈頭的射程為700公里的“沙欣I”導彈。

4、法可能將先發制人引入核戰略中

據法《解放報》10月27日報道,法總統計劃對核戰略進行重大調整,可能拋棄冷戰時期的核威懾戰略,而採納美國式的先發制人的核戰略,以應對來自“無賴國家”的生化武器威脅,預計明年初將宣佈改變後的核政策。法總統辦公室發言人否認上述報道,稱法仍堅持傳統的核威懾戰略。不過,法總理10月在一次講話中指出,法“為對付各種恐嚇和威脅,核力量已進行了調整。”法輿論曾多次批評政府過於輕視大規模毀傷性武器的威脅。在這種形勢下,儘管法總統府否認調整核戰略,但上述傳聞很可能不是空穴來風。

六、中國積極維護國際安全與穩定,推進國際軍控、裁軍與防擴散進程

1、成功啟動解決朝核危機的六方會談進程

2003年,中方對朝核問題進行了多輪外交斡旋,于4月23日在北京舉行了三方會談,邁出了通過對話和平解決朝核問題的重要一步。在中國及其他國家的努力下,于8月下旬在北京舉行了中、俄、朝、美、日、韓六方會談。各方一致同意和平解決朝鮮核危機,並同意舉行第二輪六方會談。當前有關各方正在為第二輪會談做準備。可能的話,六方會談進程將制度化,建立一個有助於問題最後解決的“相互信賴環境”。分析人士普遍認為,積極斡旋六方會談展示了中國負責任的形象,中國正日益成為維護本地區和平的重要力量。

2、中國宣佈裁軍20萬

2003年9月1日,中國宣佈將在2005年前繼續裁減軍隊員額20萬。在當前世界範圍軍備競爭的形勢下,中國在“九五”期間裁軍50萬的基礎上再裁減20萬,這一方面體現了中國對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充滿信心;另一方面也充分展示了中國維護世界和平與穩定的實際行動。

3、發佈《中國的防擴散政策和措施》白皮書

2003年12月3日中國發表《中國的防擴散政策和措施》白皮書,重申中國一貫主張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生化等各類大規模毀傷性武器,堅決反對此類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擴散。中國不支援、不鼓勵、不幫助任何國家發展大規模毀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安全形勢,中國主張樹立以合作求安全,以對話求安全,以互信求安全,以發展求安全的新安全觀。中國主張通過和平手段實現防擴散目標,維護和促進國際和地區的和平與安全。防擴散必須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參與,摒棄單邊主義和雙重標準,並充分重視和發揮聯合國的作用。多年來,中國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逐步制定了完整的防擴散政策,已形成了較為完備的防擴散出口管制法規體系,並採取了積極和建設性的舉措,以實際行動推動了國際防擴散進程,為維護和促進國際和地區的和平與安全做出了重要貢獻。

(劉華秋 王連成 中國國防科技資訊中心)

中國網 200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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