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通告:堅決禁止甩團扣團事件

    國家旅遊局最近發出通知,要求堅決禁止以遊客作為“人質”的甩團、扣團事件。

    通知指出,在過去的幾個“黃金周”裏,曾發生過幾起地接社因與組團社有團款糾紛,將遊客作為“人質”來脅迫組團社付款而引發的甩團、扣團事件。如張家界文化旅行社與西安青年旅行社、南京大華旅遊有限責任公司與北京天馬國際旅行社、廣西河池江山旅行社與廣東東莞青年旅行社等。這些問題,當時雖經有關方面協調處理得到了解決,但已嚴重損害了旅遊者的合法權益,産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國家旅遊局和全國假日旅遊部際協調會議辦公室重申,凡在“黃金周”期間人為製造旅遊行程障礙,或置國家法紀和行業道德規範于不顧,製造甩團、扣團事件,嚴重損害遊客合法權益的,責任雙方單位和有關責任人都將受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嚴厲查處。(孫玉波)

     新華社 200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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