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産業部:部分業務運營商可自主定價  

    電信業務資費終於出現鬆動跡象。記者昨天獲悉,資訊産業部已允許電信運營商對部分電信業務自主定價,在相關部門備案後即可實施。但移動話費和固定電話的月租費及通話費不在其中。

    據介紹,此次電信業務定價權下放是資訊産業部繼2000年對電信業務資費進行調整後的又一記重拳。資訊産業部此次授予電信運營商自主定價的電信業務範圍相當廣泛,涉及了現在國內所有電信運營商的大部分電信業務項目。其中和普通電信消費者關係比較密切的是固定電話業務中的程式控制電話、窄帶ISDN用戶可選擇服務項目功能使用費,其中包括呼叫限制、追查惡意呼叫、月租費、改號改名費等;IP電話業務則包括國內長途、國際及港澳臺通話費等。

    而對目前用戶最多的行動電話,資訊産業部授予移動、聯通兩家運營商以SIM卡費、過戶費及行動電話用戶可選擇服務的項目,如短消息、呼叫轉移、秘書服務等業務。除此之外,一些增值電信運營商提供的電信業務,如電子信箱業務收費、因特網業務開戶費等也在自主定價之列。

    儘管資訊産業部此次將大多數電信業務放開,讓電信運營商自主定價,但卻沒有表明確切實施的日期。記者就此問題致電資訊産業部有關人士,得到的答案是“還在等待最後通知”。隨後記者又致電中國電信、網通、移動、聯通等國內主要運營商,他們的回答也相當謹慎,表示自己是否將現在的電信業務資費進行調整要等到通知實施後視市場反應而定。

    和運營商謹慎的態度相比,眾多業內人士對資訊産業部此項決定持歡迎態度。一位業內人士認為,電信業務資費的定價權回到運營商手中,對聯通、網通這樣的新興運營商比較有利,因為這些運營商的各種負擔比價輕,容易控製成本,所以在對電信業務定價上的迴旋餘地也相應大一些。

    《北京娛樂信報》 2002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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