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兩部門聯合發佈通知訂立涉農收費“八大禁區”  

    國務院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小組、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近日聯合下發緊急通知,要求確保農村稅費改革擴大試點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嚴格執行農村稅費改革政策,對農民收費要做到“八不準”。

    這“八不準”是:核定農業稅計稅土地面積和常年産量,要徵求農民意見,得到農民認可,不準隨意虛增和壓低計稅土地面積和常年産量;

    農業特産稅應努力做到據實徵收,不準層層壓任務、搞攤派;

    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要按照規定的程式和範圍進行,不準超範圍、超限額,強行向農民籌資籌勞,更不得將“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變成固定的收費項目;

    實行分步取消“兩工”的地區,用工數量要逐年明顯減少,不準強行以資代勞;

    清理農民歷年稅費尾欠工作要慎之又慎,對有困難的農民要給予減免,不準搞突擊清欠,嚴禁運用專政工具強制收取;

    切實加強對農村中小學學生就學、農民建房、結婚登記、外出務工經商辦證、計劃生育指標審批過程中各種涉農收費的管理,除中央統一規定的收費項目外,不準向農民亂收費、搭車收費和超標準收費;

    要規範農村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向農民收取水費,原則上實行計量收費,因大面積抗旱、排澇難以做到計量收費的,也要按照受益原則據實分攤,不準提前預收和不顧實際按人頭和田畝攤派水費;

    規範報刊發行,實行限額控制,自願訂購,切實減輕基層和農民負擔,不準採取行政命令,層層攤派。

    《通知》説,對違背中央關於減輕農民負擔和農村稅費改革各項政策,加重農民負擔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黨政領導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予以通報或公開曝光。(齊中熙)

     新華社 2002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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