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主席周小川談深化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

    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要“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産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同時提出要在“中央政府和省、市(地)兩級地方政府設立國有資産管理機構”。

    專家認為,十六大報告關於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的論述令人耳目一新,這有助於解決國有企業中較為突出的所有者缺位問題,完善其法人治理結構,進而給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帶來巨大活力。

    中國證監會主席周小川認為,過去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有些企業存在較為嚴重的所有者缺位問題,這是公司治理結構中的致命缺陷。有的企業改制上市後,仍未能彌補這種缺陷,成為提高上市公司品質的一個障礙。十六大報告提出的改革舉措,可以使這一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中國銀河證券公司總裁朱利説,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中國有股東佔79%,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管理體制改革將直接影響上市公司的經營。以往由於誰代表國家行使出資人職責的界定不明確,國有資産所有者缺位的現象比較突出,這不僅對國有股份保值增值不利,也由此給各種違規行為帶來了可乘之機。

    朱利認為,十六大報告明確國有資産兩級管理體制,特別是明確管資産和管人、管事相結合,這既有利於加強大股東監管,規範上市公司行為,避免內部人控制,同時也有利於增強上市公司資産重組的靈活性、可操作性和時效性。這一改革的實施,必將大大簡化審批程式,縮短運作週期,降低重組成本,上市公司資産重組將更加活躍。結合今年11月份管理層推出的“向外商轉讓國有股份”政策,外資並購在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也將更加順利。

    周小川指出,這一改革舉措對證券監管部門也有重要啟示,可以進一步明確區分監管部門和所有者的職能。證監會作為監管部門,已多次強調要明確自身定位:證監會是監管者,不代行所有者的職能;對於上市公司,證監會是監管部門而不是主管部門,也不是所有者代表。只有明確定位,分清職責,證監會才能在公正的立場上開展監管工作,公平對待大、小股東,公平對待不同所有制的企業。過去由於出資人代表不明確,發生過讓證監會代行所有者職能的事例,其他部門有時也理解證監會應行使類似的職能,實際上這不利於監管者在市場中樹立公正的形象。

    他説,隨著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這一體制的建立,證券監管部門可以更加明確自身的定位,這非常有利於監管工作的開展,使監管部門能夠更加平等地對待不同的投資者,有利於投資者對資本市場建立更強的信心。

     新華社 200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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