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出臺教師“十戒”  

    一部借鑒了哈佛、斯坦福等國外幾十所著名大學的相關科研規定,並在全國高校中第一次以科研課題方式制定出來的《清華大學教師科研道德守則》已于日前完成初稿,經過校內廣泛討論和修改後,這部《守則》不久將正式出臺。

    據該項課題負責人、清華大學科學技術與社會研究所副所長曹南燕教授介紹,被稱為“清華十戒”的《清華大學教師科研道德守則》,包括科學的客觀性、同行評議、科學成果信譽的分配、在實驗中使用人類被試的規定、科研中利益衝突的處理、校外科研活動與兼職、智慧財産權、與校外企業合作的有關規定、清華大學名譽的使用、科研當中越軌行為的處罰等十個方面。其中,“不許剽竊、不許篡改、不許偽造科學論文和實驗數據”的規定被開宗明義地寫在了第一條。

    據介紹,清華大學之所以制定《守則》,主要源於近年來科技界學術腐敗、剽竊、造假等醜惡現象層出不窮,屢禁不止。對學術道德建設一直非常重視的清華大學深感現行約束科研行為的有關規範非常缺乏,並且可操作性差,力度不夠,因此,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從去年11月開始,清華大學就醞釀製定一部帶“清華特色”且“可操作性較強”的科研道德規範,用以規範清華教師及各種科研人員在科學研究中的行為。

    曹教授説,為了切實保證科研活動中的公正客觀,《守則》對科研評議中師生、親屬、上下級的回避問題,做了非常詳細的規定。又比如,為防止學校資源的濫用和流失,《守則》規定,凡是教師申請與校外企業合作的項目,該教師在企業中所佔股份不得超過5%,等等。

    “《守則》不要求大家做‘聖人’,它提出的要求並不高,因此,它是每一個清華教師都應該遵守的道德底線。”曹教授説。

    近來,學術界動靜不斷:中科院出臺《院士自律守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設立學術道德委員會,清華、北大相繼出臺針對本校教師的學術道德規定,看來,隨著學術界的各種醜惡現象愈來愈多地浮出水面,一些科研院所和學術機構也逐漸開始“確立門規”、“清理門戶”了。

    《北京青年報》 2002年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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