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力公司今起發行40億元電網企業債券  

    國家電力公司40億元電網建設企業債券將於6月19日起在指定發行網點,面向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及境內法人,以平價方式公開發行。發行期為20個工作日,至7月16日結束。

    據國家電力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期債券為實名制記帳式中央企業債券,分兩個品種:3年期5億元,票面年利率3.50%,到期一次還本付息;15年期35億元,票面年利率4.86%,按年付息,到期還本。募集資金全部用於天生橋至廣東第三回500千伏輸變電工程等9個“西電東送”、全國聯網和區域內骨幹電網項目的建設。

    本期債券由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作為主承銷商組成的承銷團,以餘額包銷方式承銷。中國銀行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經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信用等級為AAA級。發行結束後,將申請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據悉,本期債券是國家電力公司成立以來發行的第二隻企業債券,首只于1998年6月正式發行,已于2001年兌付完畢。

    本期電網建設企業債券收益較高

    國家電力公司有關負責人今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本期40億元電網建設企業債券具有較高的收益。

    據介紹,本次發行的3年期債券年票面利率為3.50%,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高0.98個百分點,比最近發行的3年期國債的票面利率高出0.96個百分點,即使扣除個人所得稅後,仍然高出0.26個百分點。

    本次發行的15年期債券品種比目前已經上市的01三峽債券15年期品種到期收益率高出0.9個百分點左右;扣除個人所得稅後,要比交易所上市的20年期國債到期收益率高0.7個百分點左右。

    國家電力公司負責人表示,本期債券已經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上市承諾書。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將積極籌辦債券上市事宜。深交所可以進行大宗交易,有利於機構投資者的變現。

    電網債券發行已充分考慮電力體制改革影響

    國家電力公司有關負責人今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本期電網建設企業債券的發行,已充分考慮到電力體制改革可能産生的影響。

    這位負責人説,國務院已經批准了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具體實施方案正在研究制定。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出臺將會促進電力行業的發展,也會對本期債券的償還主體産生一定的影響。改革後,本期債券的發行人國家電力公司的電網資源將重組為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由於本期債券用資項目全部為電網項目,所以電力體制改革後,本期債券的債務關係將由成立的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分別承繼。

    據介紹,本期電網債券發行前,有關部門已在發行條件設計、擔保協議以及與具體項目用資單位簽訂的債券本息還款保證協議中充分考慮了電力體制改革因素的影響。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入,發行人將對本期債券有重大影響的有關事宜及時進行披露。

    新華社 200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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