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起中文網路域名糾紛案終審判決  

    記者27日獲悉,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國內第一起中文域名案作出終審判決,將“阿里巴巴”中文域名仍判給阿里巴巴網路公司,歷時一年多的“阿里巴巴”中文域名糾紛塵埃落定。

    據悉,北京正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去年向中國網際網路資訊中心(CNNIC)提出申請中文域名“阿里巴巴”,但未獲批准,原因是CNNIC將中文域名“阿里巴巴”的註冊權以“域名預留”的名義留給了中國國內知名的電子商務網站“阿里巴巴網站”。“阿里巴巴網站”由阿里巴巴網路公司于一九九八年底開通,最初使用“alibaba-online.com”域名,一九九九年五月啟用“alibaba.com”域名。

    二00一年一月十七日,北京正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告第一被告中國網際網路資訊中心違約、侵權;告第二被告阿里巴巴網路公司惡意註冊、侵權,並要求法院判令阿里巴巴的中文域名由其註冊所有。

    法院認為,應允許CNNIC採取必要的域名預留措施,但對於涉及以商標、企業名稱、字號、姓名、知名商品名稱等民事權利作為域名的,則不宜採取預留。因此,CNNIC預留“阿里巴巴”中文域名的行為是錯誤的。

    但同時,“阿里巴巴”已屬於知名網站名稱,為避免給阿里巴巴網站的權益造成損害,法院從實際出發,駁回正普公司的訴訟請求。  

    原告北京正普公司不服判決,今年四月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七月二十二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據了解,此案的第一被告中國網際網路資訊中心是國家主管部門為了保證網際網路絡秩序和域名系統秩序而特別設立的事業單位。二000年初,CNNIC獲准提供用戶申請註冊頂級或名為“中國”的中文域名服務。為了維護域名系統、網路及與之相關的公共秩序及至社會利益,防止惡意搶注行為,CNNIC採取了限制註冊數量、預留等一系列預防措施。

    據悉,此案不僅是中國首例中文域名糾紛案,也是司法機關首次通過判決的形式認定CNNIC無權對涉及民事權利的域名採取預留措施,但法院同時也認為知名網站的合法權益應當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並未支援原告返還“阿里巴巴”中文域名的訴訟請求。 (孫麗霞)

    中國新聞社 2002年7月28日

    


網路域名爭端敲警鐘 難題困倒無數中國企業
11家跨國公司在京奪回網路域名
我國首例網路中文域名糾紛案 惡意用域名者被罰
是我搶注還是你侵權?
——我國首例網路中文域名糾紛案一審見分曉
今起惡意搶注網路域名須承擔民事責任
國內首例中文域名糾紛案被正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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