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部門提醒患者 醫院“自配藥”可視為假藥

    記者近期採訪發現,一些醫院向患者推銷自配藥之風盛行,藥監部門提醒患者,此類自配藥可視為假藥。

    前不久,記者陪親屬到濟南一家省級醫院看病,導醫護士建議記者到王大夫那裏看“專家門診”。在診室裏,王大夫號脈後説:“腳脖子經常腫脹很少見,裏面有潛伏的病毒,這病不輕,一般的藥很難除根,得吃醫院專門配製的特效藥。”之後,王大夫從抽屜裏拿出一大包自配的中藥丸,説:“一包150元,堅持吃,很快會好的!”當場收了藥錢。接著,王大夫又開了幾種成藥,要求病人到醫院收款處交錢。

    記者欲找院領導反映情況,無奈親屬不許,理由竟是“自配藥説不定效果就是好!”之後親屬又去拿過三次藥,情況大致相似。

    據一些患者反映,醫院賣“自配藥”的現象越來越多。特別是一些“專家門診”,利用自己的權威身份和患者求醫治病的急切心理,允諾“自配藥”是什麼“秘方”,有“特效”,能“根治”等。遇到患者追問是否經過藥監部門批准,則大多用“正在臨床實驗階段”等理由搪塞過去,或乾脆退一步稱“不願用可以不買”。而實際情況是,既然“專家門診”的教授推薦,一般患者很難拒絕。

    近日,濟南一名患者拿起法律武器對醫院“自配藥”説“不”,並獲得了3500元的賠償。原來,去年4月,患有頸椎腰椎疾病的高先生看到濟南某中醫院刊登的醫療廣告,稱三個療程治愈頸腰椎病並不易復發。之後,高先生到醫院專家門診治療,被告知只能吃醫院自己生産的“骨刺消丸”。三個療程過後,高先生花了幾千元,但他的病卻毫無起色。再去醫院,發現專家門診已撤離,找院方沒人管。此時,身為下崗職工的高先生家中還有未服的108盒醫院“自配藥”。

    為討回公道,今年12月,高先生到濟南市藥品監督局查詢,得知這家醫院提供的藥沒有生産批准文號,可視為假藥,隨即找到濟南市歷下區消費者協會。經消協交涉,這家醫院情知理虧,為息事寧人,只好作了賠償。

    濟南市藥品監督部門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認為,當前醫院向患者推銷的“自配藥”一般有三種:一是醫生個人的“自配藥”,二是醫院組織生産的“自配藥”,三是作臨床試驗用的“自配藥”。不管哪種,只要未經藥監部門認定,沒有正式的藥品生産批准文號,就屬於假藥,不能賣給患者,應當堅決取締。

    但由於對醫院的監督不力和醫院自身管理上的問題,加之醫患關係的特殊性,受高額利潤驅動的醫院“自配藥”難以查禁。廣大患者呼籲有關部門設立舉報電話,定期清查,切實剎一剎醫院推銷“自配藥”的不正之風。

    

     新華社 2002年1月20日

    


直擊醫患雙方:患者挑醫生跳?
藥監局:繼續加強執法力度 確保用藥安全
消費者能享受到降價藥嗎?
北京:235種藥品今起執行最高限價
藥品包裝標簽有新規定
京城藥品銷售今起執行新價格
全世界銷售藥品中7%是假藥
我國醫療市場將出現十大變革趨勢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