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能享受到降價藥嗎?

    國家計委多次對部分常用藥品進行大幅度降價,然而老百姓是否真的能買到物美價廉的藥品呢?記者昨天通過暗訪市場了解到,一些降價幅度大的藥品在藥店裏根本找不到。

    葡萄糖酸鈣口服液是補鈣藥物,在2001年12月28日開始執行的新價格中,它的最高限價是每盒(10ml*10支)5元。但是記者昨天跑了幾家醫院和藥店,都沒有找到這種口服液。不過奇怪的是,每當記者進門詢問是否有這種補鈣藥時,售貨員們都會異口同聲地説:“有,18塊8。”“不是已經降到5塊錢了嗎?”“降價的不是這種。”“有已經降價的那種葡萄糖酸鈣口服液嗎?”記者追問,得到的回答是,沒有。

    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藥店負責人説,由於降價以後,有的藥品零售價格大大低於成本價格,“若按新價格銷售,每賣出一盒,就會虧好幾塊錢,因此藥廠只能拉走。”

    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規定了最高零售價的藥品,各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必須按時執行規定價格標準,如果消費者在購買藥品時發現限價藥的價格高於最高限價,應該向市物價局價格舉報中心12358舉報。而一些藥店不出售降價幅度大的藥品,則屬於企業自身的經營行為,建議消費者在購買時詢問清楚、加以選擇。

    評論:是什麼妨礙我們用上便宜的藥

    眼下的一種社會痼疾是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但能夠像在藥品價格一事上,把政策和對策之間的把戲玩到如此爐火純青又撲朔迷離的,還實在是並不多見。

    我們正處於一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艱難過渡的轉軌時期,這是幾乎每個普通百姓都知道的事實。轉軌時期的特點之一,是計劃已經部分失效,而市場又沒有完全到位;而這事實的另一面是計劃與市場同時産生著作用。所以從國家有關部門近幾年針對醫療制度和藥品流通方式所進行的改革來看,雖然大方向是從計劃向市場的逐步過渡,但同時也是計劃、市場的諸般手段輪番使用,比如藥品採購採取招標制,就是典型的市場手段,而由國家物價部門規定若干藥品的最高限價,又像是計劃時代的辦法。這種覺得什麼辦法有用就用什麼的方式,顯示出國家對調整藥品不合理價格的決心。

    可是我們看到的結果,卻好像是無論計劃的還是市場的手段,在調整藥品價格一事上,都未取得實際效果。

    按照市場經濟的普遍規律,藥品採購實現招標方式之後,價格規律理應發揮決定性的作用,藥品價格虛高的問題,自當迎刃而解。可是結果如何,我們已經看到,藥廠、藥商、醫院、醫生共同組成的“對策”共同體,以他們之間默契形成的“看得見的手”,勝了價格規律這只“看不見的手”;市場的辦法失靈,強制限價的計劃手段上場。這一套我們都熟,應該沒有失效的道理。然而,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這時倒出奇的靈驗,被強制限價的藥品乾脆從市場上消失不見了。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以四兩撥千斤的太極雲手,輕鬆化解了計劃這只“看得見的手”。國家的政策和百姓的期望一同落空。

    面對這樣的特殊局面,我們顯然也無力給出任何答案和解決的辦法,但有一點卻是通過媒體的披露而為我們所了解,那就是在藥品價格居高不下的背後,是由部分藥廠、藥商與部分醫院、醫生相勾結,共同瓜分了藥品的合理價格與實際價格之間的虛高部分,這個在共同私利基礎上形成的共同體,聯手扭曲市場價格、抵制政策措施、侵害百姓利益。儘管導致藥品市場混亂局面的因素錯綜複雜,但這顯然是主要而且明顯可見的亂源之一,斬斷這條利益鏈,打破這一利益共同體,是整頓藥品市場的必要措施。

    腐敗現象普遍到一定程度,就形成了自我發育、自我維護、外力難以介入的勢力圈。藥品市場已經呈現出這樣的苗頭。面對這個由巨大的利益驅動而形成的共同體,“調節”的手段恐怕總是難以奏效,無論是市場的調節,還是計劃的調節。到這種時候,打擊才是硬道理,因為只有打擊才能有效。中國足壇已經在調節無效的情況下開始了打擊黑哨的行動,並且正在尋找司法介入的方式。藥品流通領域,恐怕也到了這樣的時刻。

    《北京青年報》 200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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