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稱司法不能介入 向廣州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中國足球協會針對吉利俱樂部起訴名譽侵權案,近日向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司法裁判權不能介入體育競賽糾紛。吉利集團的法律顧問樓韜律師今天下午收到了這份《管轄權異議申請書》。申請書全文如下: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

    中國足球協會于2001年12月19日收到貴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及廣州市吉利足球俱樂部訴中國足球協會《侵害名譽權糾紛》起訴書副本一份。我會認為,根據我國有關法律和全國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以及《國際足聯章程》、《亞洲足聯章程》和《中國足協章程》的有關規定,該糾紛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範圍,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特提出管轄權異議如下:

    一、該糾紛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産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大問題、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産關係和人身關係”。中國足球協會是依法負責管理全國足球競賽活動的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而廣州吉利足球俱樂部是我會管理的職業足球俱樂部。中國足球協會與廣州吉利足球俱樂部是我會管理的職業足球俱樂部。中國足球協會與廣州吉利足球俱樂部並非平等的民事主體。我們之間的關係既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産關係,也不是人身關係,而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我們之間的糾紛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範圍。因此,貴院不應受理此案。

    全國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8月31日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明確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部門對其管理的人員作出的結論或者處理決定,當事人以其侵害名譽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國足球協會章程》第三條規定:“中國足球協會是唯一的,全國足球專項體育社會團體法人”。中國足球協會作為管理全國足球競賽活動的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章程》和《中國足球協會違規違紀處罰辦法》,對違規的廣州吉利足球俱樂部作出處罰,完全是在行使自己的管理權。按照全國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釋,廣州吉利足球俱樂部以該處罰決定侵害其名譽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不應受理。

    二、該糾紛應由體育仲裁機構負責調解、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第33條規定:“在競技體育活動中發生糾紛、由體育仲裁機構負責調解、仲裁”。本案的起因正是由於在競技體育活動——全國足球甲B聯賽中,廣州吉利足球隊違反了《中國足球協會章程》和《中國足球協會違規違紀處罰辦法》受到中國足球協會的處罰。廣州吉利足球隊以該處罰侵犯其名譽權為由而訴至貴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的上述規定,該糾紛應由體育仲裁機構負責調解、仲裁。貴院對此糾紛沒有管轄權。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是特別法,應當優於一般法的適用。

    

    三、根據我國加入國際體育組織章程的規定和國際慣例,競技體育活動中的糾紛應由體育仲裁機構仲裁

    《國際咋聯章程》第59條規定:“國家協會、俱樂部或俱樂部會員不得將與國際足聯或其他協會、俱樂部或俱樂部會員間的爭議訴諸法庭,應將爭議提交經各方同意指定的仲裁機構”。《亞洲足球聯合會章程》第5條也作出了類似的規定。中國足球協會作為國際足聯和亞洲足聯的成員,必須嚴格遵守上述章程,履行其承諾的義務。貴院對本案的受理,使我國違反了《國際足聯章程》和《亞洲足聯章程》的上述規定,已引起國際足聯和亞洲足聯的關注,在世界上給我國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中國足球協會章程》第87條亦規定:“中國足球協會各會員協會,會員俱樂部及其成員,應保證不得將他們與中國足球協會、其他會員協便於解決、會員俱樂部及其成員的爭議提交法院,而只能向中國足球協會訴訟委員會提出申訴”。上述三項章程均排除了爭議的司法救濟權。作為中國足球的所有會員和各足球俱樂部,均應承認和遵守上述三項章程的規定,不得將他們與協會之間以及他們彼此之間的爭議提交法院解決。因此,廣州吉利足球俱樂部無權向貴院起訴中國足球協會。

    貴院對本案的受理提出了一個嚴肅的法律問題,即司法裁判權是否可以介入體育競賽糾紛,取代體育行業的管理權。體育作為人類提高身體素質、增進友誼的傳統運動,其規則和裁判準則是全球統一的。基於體育運動本身及其規則的專業要求,其裁決應當具有絕對的專業性和權威性。如果允許司法介入體育競賽糾紛,勢必會打破體育競賽規則的統一性,損害體育裁判的權威性和公正性,造成體育競賽的混亂。這不僅會違反我國所加入的各國際體育組織的章程,損害我國的國際形象和聲譽,而且更會嚴重影響我國體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綜上所述,本案是中國足協與所管理的足球俱樂部之間因體育競賽而産生的糾紛,不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産關係和人身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貴院受理此案于法無據。請貴院依法駁回廣州吉利足球俱樂部的起訴。

    此致

    異議權申請人:中國足球協會

    2001年12月21日

    新華社 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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