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科技綱要》(2001—2010年)   

    為了促進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保障我國第三步戰略目標的順利實現,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科技教育發展專項規劃(科技發展規劃)》,以及未來十年我國可持續發展面臨的人口、資源、環境等重大問題,特製定《可持續發展科技綱要》。

    本《綱要》是一個指導性的綱領文件,指導全國範圍內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

    一、背景

    (一)科學技術已成為推動各國可持續發展的強大動力

    自1992年聯合國制定《21世紀議程》以來,世界各國都在採取行動,促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實現可持續發展已成為世界各國共同追求的目標。2002年8月聯合國將召開“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進一步探討促進全球可持續發展的行動和措施,充分表明瞭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對可持續發展的強烈關注。為了保證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維護生態平衡,改善人類生存環境,緩解人口增長的壓力,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質,滿足21世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世界各國都把發展科學技術作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措施。

    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極大地推動了各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特別是資訊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技術、先進製造技術、航太航空技術、海洋技術以及環保技術的發展為緩解資源短缺、抑制環境惡化、改善人類健康狀況、實現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提供了有效的技術途徑。

    1994年我國在世界上率先制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在推動《中國21世紀議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中,科技發揮了巨大作用。圍繞人口、資源、環境等可持續發展領域的一些重大問題開展了前瞻性、戰略性研究,為各級政府戰略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通過一系列技術政策的制訂,提高了政府宏觀管理的能力;在一批影響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重大關鍵技術方面取得重要突破,解決了一些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得到大大加強,促進了可持續發展相關産業的迅速發展,並成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區域可持續發展模式;初步形成了一支可持續發展科研隊伍,為我國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奠定了基礎。

    (二)我國可持續發展需要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援和保證

    未來10年,我國可持續發展將面臨一系列的嚴峻挑戰,既要處理好人口、資源、環境等領域長期積累的問題,又要解決在發展過程中出現新問題。如何更好地發揮科學技術的作用,為推動我國可持續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和保證,是科技工作面臨的中心任務。

    (1)龐大的人口數量、資源短缺、生態環境惡化仍然制約可持續發展的實施。影響我國可持續發展的諸多矛盾並沒有得到根本性的緩解,人口、資源和環境等領域面臨的各種重大問題和挑戰依然存在。人口數量、老齡化問題以及各種重大疾病嚴重威脅著人民的健康和生活品質。油氣等戰略性礦産資源短缺將直接影響到國家的安全,水資源危機將直接威脅到中華民族的未來生存;而資源開發利用中存在的綜合利用率低、生産效率低、能耗高以及資源的不合理利用等問題依然存在。生態環境的透支日益嚴重,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面積不斷擴大,水污染、大氣污染和固體廢棄物污染日益嚴重,生物多樣性銳減,自然災害頻繁發生。

    進入新的世紀,我國順利實現了第二步戰略目標,全面進入小康社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發展和完善,我國的社會、經濟結構和社會形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我國的可持續發展將遇到一系列新問題和新矛盾,解決這些新問題和新矛盾需要依靠科技進步。

    (2)經濟全球化和全球環境問題使我國面臨新的挑戰。經濟全球化的趨勢明顯加強,我國加入WTO後將更深地融入一體化的全球經濟中,這既為我國的戰略性經濟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提供了難得的機遇,也使我國的傳統産業面臨巨大的競爭壓力、使我國的環境保護面臨新的挑戰。環境問題的國際影響日益顯著,環境問題越來越多地與全球政治、經濟、貿易、外交等問題交織在一起,逐步成為影響一個國家長期發展的重要因素,同樣將對我國的可持續發展産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經濟全球化和全球環境問題構成了新世紀我國可持續發展事業十分重要的國際背景,意味著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將面臨比以往更加複雜的外部環境和外部約束,只有大力推動科技進步,才能有效克服這些外部約束,保證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順利實施。

    (3)技術創新不足、創新體系不健全已制約可持續發展的實施。當今世界各國之間的競爭歸根到底是科學技術的競爭,創新能力則是科學技術競爭的核心。我國科學技術創新能力尤其是原始創新能力不足的狀況日益突出和尖銳,已經成為影響我國科學技術發展乃至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因此,加強技術創新,推進國家可持續發展技術創新體系的建設,是促進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的當務之急。

    二、指導方針和發展目標

    人口資源環境工作關係到我國經濟和社會的安全,關係到我國人民生活品質的提高,關係到中華民族的生存和發展。人口眾多、資源相對短缺和生態環境脆弱的現實國情,決定了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必須依靠科技進步,把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工作緊密結合,統籌安排,協調推進。

    (一)指導方針

    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解決人口、資源、環境重大問題為出發點,以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質為主線,以科技創新和體制創新為動力,為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科學技術支撐,全面推進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發展(簡稱“創新、協調發展”方針)。

    (二)原則

    遵照“創新、協調發展”指導方針,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根據自身的特點,必須遵循如下原則:

    1.國家目標與市場需求相結合。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要從國家目標出發,解決可持續發展中的重大科技問題,以政府投入為主體,加強宏觀調控,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同時要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運用市場機制,圍繞市場需求開發先進適用的技術,推動産業發展。

    2.總體規劃與分類指導相結合。根據我國不同地區的發展特點,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實行分類指導,各地要選準切入點,積極開展符合區域特點的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促進區域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3. 關鍵技術突破與技術整合相結合。要圍繞制約發展的重大關鍵技術,集中力量重點突破,實現技術跨越;在此基礎上,加強高技術與適用技術的有效整合,提高解決問題的技術能力。

    4.自主創新與國際合作相結合。要大力提高可持續發展科技的自主創新能力,充分利用國際社會對可持續發展重視的有利時機,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加強國際科技合作。

     (三)發展目標

    我國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到2005年目標是:突破一批人口、資源、環境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初步具備以自主創新為主解決可持續發展重大問題的科技能力;建立一批可持續發展技術示範基地、示範區和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培育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新興産業;初步建成與可持續發展相適應的可持續發展科技創新體系,提高我國可持續發展的科技創新能力;培育一支高素質、結構合理的科研和管理隊伍,全面提高我國可持續發展決策的科技水準與決策能力。

    我國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到2010的總目標是:建成與可持續發展相適應的科技創新體系;具備以自主創新為主解決可持續發展重大問題的科技能力;建立和完善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技術標準與産業技術體系;形成高素質、結構合理的科研和管理隊伍;全面推動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為我國第三步戰略目標的實現提供技術支撐。

    三、重點任務與領域

    根據當前以及未來十年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現狀和發展目標以及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的要求,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重點圍繞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和自身素質、合理開發和利用資源、建設和保護生態環境以及促進相關産業發展,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相關科技活動,以全面推動我國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一)重點任務

    1.加強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為國家可持續發展決策服務

    圍繞未來十年我國可持續發展面臨的人口、資源、環境等重大問題,開展前瞻性、戰略性研究,為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政府部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重點開展可持續發展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指標體系研究;國家和區域資源開發、環境保護、人口與健康等發展戰略研究;水資源、礦産資源和糧食安全保障研究;全球環境問題及對策研究。

    2.集中研究開發一批對可持續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關鍵技術,提高可持續發展技術水準和能力

    圍繞對人口、資源、環境等方面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關鍵技術,集中力量開展研究,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技術系列和技術系統,提高我國可持續發展的技術支撐能力,參與國際競爭。重點開展生殖健康與節育、重大疾病控制、環境與健康、食品安全等技術;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礦産資源勘探開發及綜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等技術;海洋監測與預報、海洋資源開發與保護等技術;環境污染監測與控制、清潔生産、生態環境整治等技術;災害監測、預報和防災減災技術;小城鎮建設等研究。

    3.加強可持續發展領域的科技示範工作,探索不同的發展模式

    科技示範工作主要從區域發展、社區發展和科技綜合示範三個層次展開。選擇不同生態環境和資源賦存類型的區域,進行合理開發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示範,提高區域可持續發展能力,引導當地群眾脫貧致富;選擇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城鎮,辦好國家和地方兩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探索推進地方可持續發展的模式;抓住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産業結構調整帶來的機遇,實施綜合示範工程,通過先進實用技術優化組合和綜合整合,建立一批可持續發展相關技術綜合示範點和産業化基地。

    4.加強基礎研究和基礎性工作,提高可持續發展科技能力建設

    圍繞人口、資源、環境等領域的重大科學問題,開展多學科交叉的綜合性研究;加強可持續發展學科建設;加強人口與健康、資源與環境、社會安全、城鎮建設等科學數據的收集積累、監測網路、數據庫和有關可持續發展相關資訊系統建設,實現資訊共用和有效利用;做好有關種質資源、科學標本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積極開展可持續發展領域的技術政策和標準研究,補充完善可持續發展領域相關的國家標準;建立可持續發展科技相關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研究開發基地等。

    5.加速可持續發展科技成果的産業化,推動相關産業的發展

    以科技為先導推動醫藥衛生、資源、環保、海洋等領域産業結構調整,加大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力度,用高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産業,由原來注重數量向注重品質和效益方向轉變;重點推動中醫藥産業、創新藥物産業化、環保設備國産化、生態産業、資源綜合利用産業、海洋産業的發展;培育一批新興産業的發展。

    6.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可持續發展創新體系

    進一步加強科學研究體系、技術開發體系、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加強産學研聯合,形成以科研機構、高校、仲介服務機構、企業和政府相互連動的可持續發展創新體系和運作機制。推動可持續發展領域科研體制改革,按照分類改革原則,整合現有科技資源,創造有利於發展的環境。

    (二)重點領域

    1.人口數量控制

    積極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域的科研和技術創新,以適合廣大農村人口的節育技術為突破口,加強新型避孕節育方法研究,提高節育新技術的應用率和效果;研究開發高水準、系列化的計劃生育藥具和技術以及節育技術不良反應監測技術;研究出生缺陷的産前篩選和診斷技術以及提高兒童生活品質的優育技術等。

    2. 健康與重大疾病的防治

    開展心腦血管病、惡性腫瘤、糖尿病、傳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技術研究;開展制藥關鍵技術、新劑型及相關標準研究,建設創新藥物研究開發技術平臺,加快自主智慧財産權的創新藥物的開發;提高中藥品質控制水準,加快中醫藥現代化、國際化進程;結合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研究,開發常用、重大醫療設備及介入治療器具;積極開展環境內分泌干擾物的污染現狀以及與健康影響的研究;研究長期低濃度接觸有機物對健康的影響,開發有害有機污染物綜合治理新技術;室內空氣有毒物質污染及防治對策研究等。

    3.食品安全

    開展食品監測和評估研究,研究制定適應WTO規則的對策;開展農藥和獸藥殘留檢測方法和技術、生物毒素和中毒控制常見毒物快速測定技術等急需的快速篩檢方法研究;研究建立我國主要化學污染物和致病微生物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和進出口食品安全檢測與管理預警系統;研究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HACCP實施指南;開展綜合示範研究,以初步建立我國食品安全技術保障體系。

    4. 水資源安全保障

    重點開展水資源的合理配置、保護、調控及管理體系研究;重大調水工程的戰略和關鍵技術研究;開發安全飲用水保障供給技術、工業和農業節水技術、空中水資源人工調控技術、污水資源化利用技術、雨洪利用技術、受污染水體修復技術等,為我國水安全保障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5.油氣資源安全保障

    重點開展油氣資源評價研究;開發高精度綜合評價和複雜油田評價技術、隱蔽油氣藏綜合識別技術、非均質複雜油氣藏的測井技術、優質高效鑽井技術、大型油田穩産技術、稠油油藏和低滲透油藏開發技術;天然氣開發技術和煤層氣開發技術,提高我國油氣資源的探明程度和油氣采收率,為我國油氣安全保障提供有力技術支撐。

    6.戰略礦産資源安全保障

    重點開展固體礦産資源保障程度分析研究;開發礦産資源綜合勘查與評價技術;深部和複雜礦採礦技術與裝備;低品位與難選冶礦有效利用技術與裝備;大型礦産資源基地和我國優勢礦産資源綜合利用技術;低污染、低能耗、短流程強化冶煉技術;高附加值産品製備技術;礦山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非金屬礦的高效利用技術;煤的高效生産和選煤技術與裝備;鹽湖資源的綜合利用和深加工技術;提高我國礦産資源對國民經濟的保障程度和資源的綜合利用水準。

    7.海洋監測與資源開發利用

     重點開展海洋環境監測技術、海洋環境預報技術、海洋資訊技術、海洋生物技術、海水養殖技術、海洋活性物質開發利用技術、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以及海水化學資源利用技術、海洋灘塗開發技術、海洋油氣高效勘探開發技術、深海資源勘探開發技術、河口海岸帶治理與開發技術、海洋工程技術、海洋設施監測與修復技術以及海洋環境保護技術,提高海洋資源的開發水準和對海洋環境的保護能力,促進海洋經濟的發展。

    8.清潔能源與再生能源

    圍繞煤炭清潔利用,開發先進適用技術;研究燃料電池技術;開發農村小水電利用技術,加速農村生物質能利用技術的更新換代;發展沼氣技術,太陽能利用技術、風能利用技術,地熱直接利用和發電技術,潮汐能發電技術的試驗和研究;加快氫能制取、貯存和利用裝置的開發步伐,取得技術上的突破。

     9.環境污染控制與生態綜合治理

    重點發展和完善主要環境污染物監測技術和設備;特殊污染物的監測技術和設備;煙氣脫硫技術與設備,機動車污染控制技術;城市污水處理成套技術與裝備;開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及資源化利用技術與裝備;特殊危險廢物以及廢舊家電的處理處置技術;低能耗高性能環境友好材料開發技術;化工、冶金、輕工等行業清潔生産工藝技術;生態環境監測技術研究,開展生態系統的評估研究;開發水土保持技術、防沙治沙技術、受污染土壤修復技術、脆弱生態地區的綜合整治技術以及礦山復墾技術研究;加強生物入侵防治技術研究;為改善環境品質提供技術保障,促進環保産業的發展。

    10.減災防災

    重點開展自然災害監測新技術和監測儀器設備研究,加強高技術在災害監測領域的應用,進一步完善自然災害監測系統;發展新一代預報技術,提高災害預報的準確率、預報時效;發展自然災害應急管理技術,建立資訊決策支援系統;研究城市及基礎設施的安全、風險評價和檢測方法;針對火災、危險品的化學泄漏、重大中毒、工業事故等人為災害的特點,研究應急處置和救援技術;重大危險源檢測與監控技術、治理技術以及城市“生命線工程”的安全技術研究;研究開發成套的救災技術與裝備,提高我國抗災救災的技術水準;研究建立綜合性的風險評估技術體系,初步建立災害快速評估和應急管理技術系統;加強綜合減災的科技示範。

    11.城市與小城鎮建設

    研究開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所需的關鍵技術;開發小城鎮建設中所需的關鍵技術;開發市政設施優化運營管理技術、市政設施的服務與管理資訊化技術、小城鎮基礎設施優化管理技術。

    12.全球環境問題

    重點分析全球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臭氧層保護等國際公約對我國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相關領域的影響,開展有關重大科學問題研究,加強相關的基礎性工作,研究提出履約的技術措施和對策,研究制定我國相關領域發展方向、産業佈局與應採取的調整措施和對策。

     四、支撐條件與措施

    (一)加強領導,強化《綱要》的落實,共同推動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

    1.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可持續發展以及科技促進可持續發展的認識, 切實將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作為政府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來抓。要加強對《綱要》實施的落實,要明確本地區、本部門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的歸口管理機構,加強綜合協調,提高服務水準。要嘗試建立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的考核指標,逐步建立對各級領導幹部可持續發展方面的考核機制。

    2.為了促進《綱要》的實施,科技部將制定相應的科技計劃,實施一批重大科技行動;要各地區要根據本綱要的基本原則與目標,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和問題,制定地方可持續發展科技計劃,並將其納入地方科技計劃以及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規劃加以實施。各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制定行業可持續發展的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推動行業的科技進步。

    3. 各地區、各部門要建立不同層次的可持續發展專家諮詢機制。對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規劃的制訂以及重大工程建設等,積極開展跨學科、跨領域、跨部門的專家諮詢;對於新技術研究開發、引進技術的推廣應用,要針對當地環境資源條件,開展多學科專家諮詢。努力形成各行各業的可持續發展科學、綜合決策機制。

     (二)建立有效的保障機制,增加對可持續發展科技的投入

    1.政府的投入是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的主要投入渠道,尤其對於影響到當地長遠發展的可持續發展科技項目,政府要全力投入。各級政府要在增加科技投入的同時,加大可持續發展科技投入在科技投入中所佔的比重。各級政府應積極創造條件,設立專項資金,用於支援可持續發展科技事業。

     2. 加強科技與金融及資本市場的結合。各級政府科技計劃項目的實施要注重和資本市場的有機結合,吸引資本市場向相關的科技産業化項目傾斜。儘快建立和完善科技風險投資機制,適時建立風險投資基金。

     3.積極嘗試新的運作機制,多渠道、多層次籌措資金,積極吸引社會各界和企業參與可持續發展科技事業。

    (三)營造良好環境,加強不同層次的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

    1.創造公平、寬鬆的學術環境,建立人才激勵、合作競爭的有效機制,培養學科、結構合理的人才隊伍。要通過重大科研項目實施帶動科技人才培養,使優秀人才特別是青年優秀人才脫穎而出。重點建設好技術創新、科學研究、科技企業家、科技管理、科技仲介服務等隊伍。

    2.按照“支援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方針,積極採取切實措施,以多種形式鼓勵與吸引海外優秀人才回國工作或以其他形式為祖國建設服務。

    3.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系統和大眾宣傳媒介,建立形式多樣的培訓中心,持續地開展教育、培訓和科普活動,以提高公眾的可持續發展意識。

     (四)深化科研體制改革,建立可持續發展科技創新體系

    要根據國家科技體制改革大的方針和總體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可持續發展相關科研機構的體制改革,逐步形成一支適應市場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特點,高效和有創新能力的科研機構和人才隊伍。“十五”期間,要加快對公益類科研院所改革的進程,加大投入力度,在現有改革試點的基礎上,擴大改革的範圍;加強對可持續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監測站網等基礎性工作的建設和管理;要大力發展可持續發展科技諮詢服務機構,形成新的産業。

    (五)建立高效、協調的可持續發展科技管理體系與監督制度

    1. 要充分發揮部門、地方積極性,加強部門、行業、地方間的整合與聯合、協調與配合,使研究開發與技術推廣、企業技術改造、重點工程建設、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吸收等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國家、部門、地方與企業四個層次相互聯繫、各有側重的科技管理體系。

    2. 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運作機制。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實行重大科技項目招投標制;改革國家計劃項目的經費管理制度,全面實行課題制;建立科學的科技評估制度,積極扶持獨立的仲介科技評估機構,逐步建立科研項目承擔單位的信用制度,以推進可持續發展科技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六)擴大對外開放,加強國際合作

    1.可持續發展已成為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事業,已成為國際合作的熱點。要充分利用這一有利的時機,通過廣泛宣傳,拓寬國際合作渠道,爭取國際援助,廣泛吸引外資,推動可持續發展科技工作。

    2.積極參與全球性、區域性資源環境等科學領域的國際合作計劃,使我國在這些領域前沿佔有一席之地。

    

    中國網200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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