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院士歸納科學工作中現存的七大違規行為  

    中國科學院院士、著名分子生物學家鄒承魯近日在一個專題報告,歸納了中國科學工作中現存的七大違規行為。

    這七大違規行為分別是:一是偽造學歷,偽造工作經歷。最近海外歸來學者逐漸增加,偽造國外學歷的情況時有發現。有人偽造根本不存在的大學的博士學位,或把一些在國外並沒有合法地位的學校的所謂“博士”學位作為自我宣揚的資本。

    還有人自稱是某某研究所的所長,其實在國外登記一個既無實體又無工作人員的所謂研究所不是特別困難。還有人偽造論文。

    二是抹煞前人成果,自我誇張宣傳。在科學論文中必需充分回顧與本人研究結果直接有關的前人工作,然後再介紹自己的創新之處。有些人對前人相關工作的遺漏,至少體現他本人學術水準的欠缺;如若是有意不提,或雖然提到卻故意貶低前人工作而抬高自己,則是嚴重的不道德行為。

    三是偽造或篡改原始實驗數據。鄒承魯説他在擔任一些雜誌的編輯期間發現,有些人投寄論文中的有些數據是假的。科學中的原始數據不允許作任何人為的修改;同樣也不允許為説明自己的觀點而隨心所欲取捨數據。修改甚至偽造數據,是違反科學原則、違反科學道德的行為。

    四是抄襲、剽竊他人成果。遺憾的是,國內有些人剽竊了他人成果卻能陞官發財,依舊春風得意。其實,我們只要經過仔細核查,是完全可以查處到這些人的。

    五是一稿兩投甚至多投。國際上慣例是一篇研究論文絕對不允許同時投往不同刊物。把同樣內容的一篇論文略為改頭換面又作為新的論文去投稿,或者把相同的一套數據採用不同的排列組合方式變成多篇論文去發表,都是變相的一稿兩投。另一種情況則是把中文發表的論文再翻譯成英文去發表。國際上一些知名刊物在投稿須知中明確指明不接受已經用任何文字投往其他刊物的論文。

    六是強行在自己並無貢獻的論文上署名。對一篇科學研究論文署名,表明此人對論文作出了貢獻,即對這篇論文從選題、實驗設計和實施,到得到科學結論的全過程都有所了解。有人利用手中的職權“搭車”,是一種典型的不勞而獲的行為。

    七是為商業廣告作不符合實際的宣傳。在廣告中經常聽到“中國X X學會推薦”等語言,鄒承魯院士認為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鄒承魯院士還就中國科研工作者應該如何對待錯誤的科研結果和結論、科研成果的評價與宣傳等問題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鄒承魯院士説,科學家也會犯錯誤,對待錯誤的結果和結論,“最好的辦法是自己儘快改正錯誤”。犯了錯誤之後置之不理、或者根本不承認自己的結果是錯誤的。讓錯誤的結果繼續被人引用,在文獻中不斷流傳,只能損害作者的科學聲譽。

    據科技日報報道,鄒承魯院士坦承,中國科技界的浮躁之風仍存在很多問題,徹底解決是非常困難的。而最關鍵是要增加透明度,不要捂“蓋子”。

    中新社 200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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