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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泡食具倒計時將盡 白色禍害去得怎麼這麼難

    1998年底,國家環保總局列出消滅發泡塑膠食具時間表,計劃從1999年7月1日起,用一到兩年時間淘汰這個“白色污染”禍害。

    今年7月1日,這個倒計時指針將指到“0”,那麼,發泡食具真的會絕跡嗎?

    確是少了

    近日,記者走訪“家樂福”、“城市之光”、“金山城”等一些大中型超市、餐廳時發現,一次性發泡塑膠餐盒已難覓蹤跡,取而代之的是環保型塑膠餐盒。

    在“金山城”火鍋用餐後,服務員拿來紙質餐盒為您打包,而不再是用一次性發泡塑膠餐盒。

    在“城市之光”超市,服務人員介紹説,裝熟食的盒子早就不用一次性發泡塑膠製品,而換成了環保型塑膠餐盒。速食麵專櫃裏,“康師傅”、“來一桶”等桶式速食麵的包裝都換成了紙漿碗。但被擱到貨架最底層的“日清”牌炒麵和“美廚”牌撈麵的包裝還是一次性發泡塑膠製品,不過它們的生産日期分別是今年2月9日和3月13日。記者還注意到,“日清”和“美廚”其他的生産于4月、5月份品種的包裝都是紙漿碗。

    記者為此電話採訪了“日清”和“美廚”公司的有關人員。他們解釋説,公司大概在一年前就換了包裝,記者看到的只是以前剩下的貨。現在的包裝比以前發泡餐盒的成本大,所以換包裝得一批批來。他們還稱,儘管如此,為了方便顧客,價格還是沒有提升。

    記者隨後又來到一些農貿市場和小食攤,這些地方發泡塑膠食具仍然佔據主角地位。

    大超市、大餐廳固然要顧全自己的臉面,但願小攤點、小市場也別成了禁令的死角。

    三記者索賠

    6月12日,記者發現了一個有趣的案例:今年3月12日,杭州市《都市快報》的記者岳富濤、王桂珍等3人到杭州好又多百貨有限公司購買了一批發泡塑膠包裝的速食麵,然後以其包裝為國家明令淘汰的産品為由提出索賠。三記者後來又在數家超市買到同樣問題的商品並分別向超市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6月12日,法庭判決商家返還貨款。

    岳富濤、王桂珍、桑迪紅3人稱,今年實施的《浙江省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經營者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退一賠一。雖然發泡塑膠食具早被禁産,但目前在市場上仍然氾濫,因為許多生産廠家認為“法不責眾”。所以他們策劃了這次新聞行動,目標是“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尤其是使用發泡塑膠包裝的速食麵。

    3月12日,三人走進杭州幾家大超市購買了“像是用不可降解泡沫塑膠包裝”的6個品牌的14箱速食麵,耗資400多元,並開始索賠。

    桑迪紅還告訴記者,杭州市由於此案而引發了一次對一次性發泡塑膠包裝的封殺高潮。 杭州百大集團一位普通的空調技師朱強榮,將花63元購買的兩箱發泡餐盒包裝的速食麵拿回店家索賠。店主收回了兩箱速食麵,朱師傅則得到了便利店退還的63元購貨款和另外63元的賠償。目前,包括朱師傅,在杭州市已有3例同類案索賠成功。

    北京市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購物或餐飲時,有權提出使用環保食具的要求,發現經營者使用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可以拒絕使用;可以要求使用各種可降解材料製品和環保食具;有權進行監督,提出忠告。

    有毒嗎

    白色餐盒是否遇熱産生有毒物質?記者採訪了有關專家。對這一問題,學術界現在也有兩種意見:一種持“有毒論”,認為發泡塑膠食具盛熱東西超過一定溫度時會産生十多種毒素,這些有毒元素會溶解于食物中,食後會致癌;但也有專家認為用發泡塑膠食具盛飯菜,對人體不會帶來傷害,因為到現在也沒有發現有人因此而致病的。儘管還沒有科學的研究數據支援“有毒”的説法,但如果“有毒論”最終被證實,無疑將加速白色餐盒被淘汰的步伐。因為以前人們關注“白色污染”都是從環保的角度出發的,而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其自身的安全性。

    不管一次性發泡塑膠是否有毒,但它會帶來長期的環境問題:發泡塑膠食具的主要成分之一為高分子化合物聚苯乙烯。廢塑膠製品混在土壤中會影響農作物吸收養分和水分,導致農作物減産;廢塑膠製品被動物吞入會導致其死亡;被遺棄後,在常溫常濕的自然條件下降解,大約需要200年的時間。

    無論發泡塑膠是否對身體有害,為了我們的環境,還請自覺抵制。

    禁令迭出

    禁令頻頻,發泡塑膠食具仍難止。回顧一下不難看到,逃離“白污”的路走得多麼曲折和辛苦。

    早在1995年,國內部分城市相繼發佈限制使用一次性塑膠餐盒的地方法規。由於沒有足夠的替代産品,難以完全實施。

    1996年7月1日,“禁白”再次被提到桌面:鐵道部在全國鐵路各站禁止使用泡沫塑膠餐盒;衛生部也發出通知,今後不再批准生産塑膠食品包裝的生産廠家。

    1998年11月9日,國家環保總局主持召開部際聯席會議。計劃從1999年7月1日起,用一到兩年時間淘汰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

    1999年2月2日,國家經貿委發佈第六號令,要求在2000年前淘汰泡沫塑膠食具。

    1999年11月,全國方便食品一次性發泡塑膠包裝替代工作會議提出,在一年內淘汰發泡塑膠餐盒,以環保型用具替代。

    但一個月後,有媒體報道,這項環保行動遭到中國塑膠加工工業協會的一致反對,理由有三:一是淘汰一次性快餐生産線意味著巨大的經濟損失;其次,以紙代塑之後,“紙”的回收也需特殊設備,可行性及經濟性有待論證;再次,“紙”餐盒成本高、加工耗能高。由此得出“ 取締一次性快餐盒且慢”的結論。

    2001年4、5月,國家經貿委先後發佈《關於立即停止生産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的緊急通知》、《關於餐飲企業停止使用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的通知》。這是繼六號令之後經貿委再次重申禁令。

    自九十年代以來,各種有關禁止發泡食具的法規、文件、通知估計已不下幾十份。

    年內很難

    6月15日,記者電話採訪了國家經貿委産業司的有關負責人。

    據介紹,具體的監督檢查和處罰措施正在制定中。對拒不執行國家規定,繼續使用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的企業,將依法進行懲處。

    當被問到徹底地擺脫“白污”的時間表時,這位負責人表示,雖然形勢已經好了很多,但今年年底恐怕還難以實現。目前全國從事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生産的企業絕大多數屬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國家經貿委的規定,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生産該産品的,要由國家經貿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協同地方政府處理。所以制止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的生産尚需一定協調程式。據有關媒體報道,北京的6家企業中,有5家屬外商投資。

      替代品

    紙板涂膜型(不論是否降解膜)做杯子比較好,做餐盒、碗、托盤則不太理想;

    紙漿模塑型做碗較好,做餐盒、盤則因價格問題、易粘等不易推廣;

    植物纖維模塑型還未找到特別理想的用途,顏色問題、脆性問題以及有害物質的控制等很難解決,發展空間有限;

    食用粉模塑型目前發展較快,具有較大發展空間,在價格和性能方面具有較大優勢,特別是以原粉為主、經糖化和發泡後的産品;

    光生物降解塑膠非發泡型做餐盒、杯在防水防油性能、價格方面具有競爭優勢,回收利用方便,視覺污染易於解決,是較為理想的一種。

    目前市場上常用的替代品多為紙板涂膜型和紙漿模塑型。

    北京青年報 200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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