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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自述:我認識到了“法輪功”的六大邪教特徵

    關冠(化名),20歲,北京某大學學生。我因為去天安門廣場練功而被送到團河勞教所接受原“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幫教。

    我嘴上雖説要正法請願,但心裏卻感到很迷茫

    我首次接觸“法輪功”是在1997年10月的一天,經同學介紹我看到了《轉法輪》,之後又聽了濟南講法的錄音帶,那裏面獨特的法理十分吸引我,又令我感到十分欣喜,覺得自己找到了真理,從此以後知道如何做人了。於是,我開始正式修煉“法輪功”。經過不斷學法和練功,我逐漸把目標從修煉成好人轉到修成圓滿去天國。後來我又走出家門,去練功點練功,參加集體學法討論和集體弘法,成了 “法輪功”組織真正的一員。由於“法輪功”的書籍和經文裏反覆強調學法的重要性,更是由於想圓滿的那顆求心,我用在“學法”上的時間越來越多:不但在家裏看,還把書帶到學校去看,有時甚至上課也拿出來看;在假期裏,我每天抱著《轉法輪》從早看到晚,排除了其他一切活動。在這段時間裏,我父母時常提醒我,説我的狀態很不正常;每當這時,我總想他們層次低,理解不了我,然而卻沒想到自己已經陷得有多麼深。

    在1999年4月25日晚,我接到通知:明天上午“法輪功”學員去中南海集體請願。老實説,接到這個通知後我有點不理解,因為“法輪功”書裏説我們修煉人永遠不參與政治,我們既然修煉“真善忍”,又為什麼要為了一件可以用更好方法解決的事而去中南海聚集呢?本來我可以冷靜地進一步思考,但我不願意質疑,(我想:“研究會決定的事不會有錯的”)於是就決定第二天去中南海。

    由於第二天上午我參加了兩個考試,所以直到中午,我才找了一個藉口跑去中南海。我站在中南海對面的便道上,心裏十分忐忑,因為我知道此時我父母一定在焦急地到處找我。我本打算在他們找到我後,拒絕回家,繼續留在這兒,但由於擔心他們在這裡發火兒,影響了“法輪功”的形象,於是就打消了這個念頭。於是在下午4點,我被母親帶回了家,當時我心裏還感到很遺憾,覺得失去了一次為法出力的機會。可回想起來,我站在街上請願時,每當有路人問我為什麼要來中南海,我嘴上雖説要正法請願,但心裏卻感到很迷茫,不知自己到底在幹什麼。可見我當時做這件事情的盲目性。

    兩個月裏我無心學習,整天陷在痛苦的矛盾中,不能自拔

     從此以後,我父母加緊對我的看管,這讓我沒有機會再走出去。1999年7月 22日,當我聽到“法輪功”被定為邪教並被取締時,心裏非常氣憤和痛苦,但由於擔心母親的身體和迫於高考補習的壓力,我就再沒出去。直到2001年春節,我看到了明慧網上的經文,那裏面的內容對我震動很大,我以為這事就要結束了,很快就要“白日飛升”了,所以又産生了出去的念頭。於是在2月到4月這段時間裏,我幾乎無時無刻不在考慮到底走不走出去:一方面,我擔心出去被抓後父母及其他親人要承受巨大的痛苦,學校也要因為我受到影響;另一方面,我想要建立威德,將來 “升天圓滿”。在這兩個月裏我無心學習,整天陷在痛苦的矛盾中,不能自拔。儘管在這期間發生了天安門廣場自焚慘劇,但我仍未醒悟,我那時根本不想承認這幾個人是練“法輪功”的。

    系裏負責人問我:給周圍人添了那麼多麻煩,你是個好人嗎

    終於在4月,我拋棄了對父母親人的掛念,也不去考慮學業和前途,到天安門陳情、練功,前兩次公安人員念我沒有什麼過分舉動,又因為我年紀輕,還在上學,於是兩次讓我母親將我帶回家。第二次被帶到警車上後,我以為這下一定能圓滿,就向公安人員表示我不會再來了。回到家後,我母親為了我慟哭不止,對我束手無策,我心裏卻想:等真相大顯的時候也就是圓滿那天,她也會因此而得到福報。後來,出於認為自己已經接近圓滿的念頭同時也為了安慰家人,我寫了一份保證書,上面説自己再也不去天安門了,可是心裏並不想放棄練功。在以後的一個星期裏,我習慣性地又從外界得到了許多我所認為的“點化”,“悟”認為到了只要我是一名“法輪功”弟子,就要不斷走出去,在我産生這個想法的初期,覺得沒辦法接受它,我想只要我遭受了多大的“磨難”,我的父母就要被迫承受多大的痛苦;如果我出了何種意外,替我收拾殘局的還是別人。但由於我過去陷得太深,這些理應顧忌到的問題很快被我拋在腦後,就這樣我又一次去了天安門,然後被天安門派出所轉送到廠橋派出所,那時已經大約是晚上8點鐘了,到了派出所以後,那裏的民警對我非常好,關心地問我餓不餓等等,在後來的時間裏,他們對我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晚上大約10點鐘時,他們本想把這件事通知我父母,但當他們得知我母親因為這件事精神已經受到很大打擊時,很善解人意地改為通知我的舅舅。在11點左右,我校系裏和保安部的領導也到了公安局,他們一起耐心地給我講道理,告訴我應該珍惜在大學裏讀書的機會,後來系裏負責人問我:你們練“法輪功”不是要做好人嗎,你現在讓你的親人那麼擔心,給周圍人添了那麼多麻煩,你是個好人嗎?後來她又問我練功的目的是什麼,當她聽到我説是為了圓滿修成神以後,問我:你要是圓滿走了,你父母怎麼辦?這個我從沒考慮的問題讓我一時難以回答,同時讓我隱約感到自己的自私。第二天下午,我被送往團河勞教所接受兩周的轉化幫教。在路上,我才知道由於我去天安門廣場練功已經觸犯了國家法律,應該去接受勞教,是在學校領導的努力爭取下,我才得到這個學習轉化的機會。在那時,我感到我所做的一切真的給別人添了很大的麻煩,同時我也感到學校領導對我多麼關心。

    我的頭腦逐漸清醒,開始反思“法輪功”組織以及我自己的所作所為

    剛到團河勞教所和二大隊的幫教人員接觸的時候,我有一定抵觸情緒,只要聽到他們的話裏有否定“法輪功”的內容,我就要反駁他們,甚至衝他們髮發脾氣,後來就閉口不説話。可是他們繼續耐心地給我講道理,不斷啟發我,到了第二天下午,當我慢慢冷靜下來再考慮他們的話,覺得還是有道理,於是後來就不再排斥了。經過四天的學習交流,我的頭腦逐漸清醒,開始反思“法輪功”組織以及我自己的所作所為。在看了記錄“法輪功”組織骨幹人員李昌、姚潔與“法輪功”決裂事實的錄影和其他揭批材料後,我終於認清了“法輪功”和李洪志的真面目。

    “法輪功”符合了邪教的六大特徵。首先,“法輪功”追隨者都對李洪志非常尊敬和崇拜,認為他無比偉大,認為他所講的話就是法,就是真理,很少有人敢向他提出異議;另外,許多“法輪功”信徒家裏都挂著李洪志的照片,而且還有人對其頂禮膜拜,這些不是教主崇拜是什麼?其次,“法輪功”的書籍充斥著宣揚有神論的內容。誰都知道科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沒有科學,就沒有今天高度發達的人類社會,可“法輪功”書籍裏蔑視否定科學,宣揚一些虛無飄渺的東西,如 “天國世界”,“沙子裏也存在人,還分黑人、白人、黃種人”,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人類公認的理論,可他的書上卻説人是變得不好了,從天上掉下來的。“法輪功” 本身出現在一個民主、法制的社會裏,可他卻宣揚政府無用,人像動物一樣被管著,這些東西很明顯與現實不相符,是歪理邪説。此外,“法輪功”對其追隨者存在明顯的精神控制,在“法輪功”的書裏反覆強調學法看書非常重要,李洪志發表的一篇經文裏更是專門強調了此點;不僅如此,“法輪功”還使其追隨者堅信“法輪功” 所宣揚的是絕對正確的和絕對權威的,任何人都不能改動;就連説話時都要分清,不能把李洪志的話當成自己的話説,反之也不行,否則就會造很大的“業”,在這種言論的威懾下,“法輪功”組織很容易就達到了從精神上控制其追隨者的目的。另外,“法輪功”組織通過賣各種有關書籍、磁帶、錄影帶、VCD、坐墊、練功服等物斂取了大量錢財,不僅如此,在近期還出版了裝幀精美、價格昂貴的“精裝本” “法輪功”書籍,既然“法輪功”宣揚修煉是不講形式的,那又為什麼要做這些形式上的事情呢?這不是藉口要聚斂錢財嗎?

    秘密結社也是邪教的一大特點,各種邪教通常都有以教主為核心的嚴密的組織體系,開展秘密的非法活動,“法輪功”組織也不例外。李洪志對外稱“法輪功”沒有組織,可實際上“法輪功”組織嚴密,有完備的組織制度,李洪志還制定了《對法輪大法輔導站的要求》、《法輪大法弟子傳功傳法規定》等,“法輪大法研究會”還有明確的內部分工。“法輪功”如果沒有嚴密的組織,是很難組織起全國數百萬追隨者的。例如1999年4月25日,北京大部分“法輪功”追隨者都是聽了從研究會傳下來的通告,才從練功點集體去中南海的,這就是有組織的行為。“法輪功”講“真善忍”,可是一旦有什麼人或什麼媒體對“法輪功”組織進行批評和否定,它就組織其追隨者向對方表示抗議,進行圍攻,好像它可以不受法律的束縛。自圍攻北京電視臺事件以後,在全國各地又發生了多起“法輪功”追隨者非法聚集,向政權機關示威的事件,其中以“4.25”事件影響最甚。這些活動造成了非常壞的政治影響,擾亂破壞了社會正常秩序。

    當我認真學習了許多批評材料後,我對李洪志有了新的了解和認識

    以前我對李洪志是非常崇拜的。在“法輪功”的書和講法中他會或明確或暗示地讓我覺得他是從一個很高層次來的,具有強大神通法力的佛,以前他説過他有無數的法身,再多的人他也管得了以及“我要度不了你,誰也度不了你”等等這一類的話。所以每當我在“學法”時遇到前後矛盾的地方或解釋不了的問題都不去理智思考,而是覺得李洪志層次那麼高,他説的話我理解不了也很正常,等到層次上去以後也許就會想通。從不去懷疑書的本身是否有問題。在“4.25”以後,我對李洪志的經文有許多地方不太理解,覺得他所講的和以前的很不一樣,而且有些內容涉及了政治,但由於我不願意客觀地去想這個問題,只是憑自己的感情繼續維護李洪志在我心中不能動搖的地位,就繼續執著地跟著他走。可當我認真學習了許多批評材料後,我對李洪志有了新的了解和認識。他曾經把自己的生日修改成和釋迦牟尼同一天,讓人覺得他和釋迦牟尼有什麼關係,書裏還説他“8歲得上乘大法”,後來又跟隨數位高人修煉“功力達極高層次”,還説他具有各種神通,如搬運、定物、思維控制等,可是他“出山”這麼多年,從來沒人看見他顯示過什麼功能;他説他修煉這麼多年,從來不知道病是什麼,但事實證明,他曾經去醫院看過病,還留下了病例單;他曾説輔導站不能存錢,不能以賣資料為藉口收學員的錢,可實際上他售書、辦班等幾項收入是相當可觀的,而且他在北京、長春購買多處住宅、多輛轎車,移居到美國後,還雇用保鏢等等這一切事實都告訴人們李洪志並不是什麼神,而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不僅如此,李洪志還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他曾説要讓圓滿的弟子飛上天,造成了一種前所未有的景象;之後又不斷説走出來的弟子是偉大的一類的話,批評害怕而不敢出去的人,在他的“白日飛升”的誘惑下,有許多“法輪功”追隨者,其中包括我,盲目地走出去與政府,與社會對抗。在明慧網上,批評、攻擊我國領導人的文章為數不少,還有一些是報道中國國內天災人禍的,這些與所謂“維護法證實法”並沒有什麼關係,而且其內容明顯牽扯到了政治問題。

    經過補習從職業高中考上了大學,我便把這想成是“法輪功”的功勞,現在看來,這種想法是否定主觀能動性,混淆內外因的表現

    以前我對政府取締“法輪功”組織非常反感,認為信仰“法輪功”是意識形態問題,人的精神歸屬是由人自己選擇的,是私人問題,政府不應強行干預,認為政府禁止“法輪功”學員通過靜坐、陳情等方式“護法”是不民主的表現。但通過學習轉化,我認識到了“法輪功”組織已經成為了對國家、人民和社會構成嚴重危害的邪教組織,政府取締“法輪功”組織是對社會、對人民負責的體現。同時,我也認識到自己以前的行為觸犯了國家法律,對國家,對社會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應該受到懲罰。另外,“法輪功”使人有病不看,使許多人産生精神障礙,誤導人自殺、自殘,政府依法取締他,正是保護人權的體現。

    過去我習慣用一種固定的思維模式考慮所有的問題,比如我經過補習從職業高中考上了大學,我便把這想成是“法輪功”的功勞,要是有人因此誇獎我,我便告訴他這都是因為練了“法輪功”。有時我遇到了疑難問題,而這時外界環境又出現一些變化,我就認為可以從某些變化中找到啟示來幫我解決問題。現在看來,這種想法是否定主觀能動性,混淆內外因的表現:如果一個學生平時不學習,天天練功看“法輪功”書籍,怎麼能考上大學呢?如果一個人一遇到困難就向外地尋找 “神的啟示”以求渡過難關,那不就喪失了自己的頭腦和意志了嗎?所以,我以後要拋棄這種消極的思維方式,明明白白地用自己的頭腦去思考問題,靠自己的力量去解決問題。

    回首我從走上天安門到我現在徹底醒悟,脫離“法輪功”,我發自內心(感謝黨和政府)感謝學校和老師,感謝團河勞教所的領導們(感謝團河勞教所的領導及二大隊的隊長)和幫教學員,是他們使我從“法輪功”邪教中擺脫出來。

    從今以後,我將與“法輪功”邪教組織徹底決裂,以全新的狀態回到社會學校中去。以後我要拋棄利己主義人生觀,考慮問題做事以集體的利益為根本出發點。在努力學習的同時,全面提高自身素質,走入社會後,做一個全心全意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做貢獻的合格人才。

    

    《北京青年報》200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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