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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殘害傷及無辜 取締“法輪功”合理合法

    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負責人劉京今天上午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説,據不完全統計,迄今為止,全國被“法輪功” 害死的練習者和無辜人員已達1660人。“法輪功”的邪教本質暴露無疑。

    劉京説,在中國政府于1999年7月22日取締“ 法輪功”組織之前,在李洪志“升天”、“圓滿”等歪理邪説的驅使下,已有136名練習者“放下生死”自殺身亡。“法輪功”組織被取締後,又有103人受李洪志毒害,自殺身亡。合計一共有239名“法輪功”練習者為了上“天國”自殺身亡。“法輪功”使成千上萬的家庭離散,失去和睦幸福,造成了一大批癡迷者因拒醫拒藥而死亡,甚至自殘、自殺以至殺人害命,其中包括殺害親屬或與之毫無關係的人。

    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 ,是根據廣大人民群眾的要求,為了維護社會穩定、保護基本人權和自由,有充分法律依據,完全符合法律程式。

    劉京説,中國政府處理“法輪功”問題的政策是,團結、教育、挽救絕大多數受騙上當的練習者,依法懲處少數違法犯罪分子。對於那些不了解“法輪功”邪教組織本質的練習者,不歧視、不排斥,做了大量仁至義盡的工作,耐心細緻地幫助他們擺脫邪教的精神桎梏,恢復正常生活。被懲處的“法輪功”邪教組織中的極少數人,是因為他們從事了違法犯罪活動,觸犯了法律。   

    中國網 200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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