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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個受邪教“法輪功”誘騙自殺身亡案件剖析(下)

    136個自殺身亡、無辜慘死的生靈,是李洪志及“ 法輪功”殘害生命、踐踏人權的鐵證。

    寶貴的生命換來血的教訓:李洪志宣稱的走向“圓滿” 、通往“天國”之途,就是把“法輪功”癡迷者引向死亡之路。

    雄辯的事實表明,如果中國政府不是在1999年7月22日及時依法取締“法輪功”邪教組織,不知還會有多少“法輪功”練習者淪為李洪志的“殉葬品”,不知還會有多少家庭永遠失去歡笑……

    “上層次”陷入泥潭

    1999年4月26日下午4時許,甘肅省電力局803電廠職工孫傑,因迷戀“法輪功”在家中引火自焚。死後人們發現,孫傑懷抱著裝有李洪志“講法”磁帶的錄音機,右胳膊還夾著一本已燒損的《轉法輪》。

    孫傑的妻子唐小平告訴記者:“孫傑是1995年8月開始練習‘法輪功’的,從此以後,這個原本溫馨的家庭失去了往日的和睦。他變得不再關心孩子,心思全放在了‘練功’、‘學法’上,漸漸地對我也不再體貼。孫傑常説,《轉法輪》上講,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的心,是修煉不好的,只有放棄人間的一切情愛和慾望,才能‘ 上層次’,達到最高境界。

    “1998年底,徹底沉湎‘法輪功’的孫傑,整個人變得神神道道的,常常對我説,時間不多了,要抓緊一切時間修煉。為此,他常常不睡覺,通宵達旦地學‘法輪功’,錄音、錄影無數遍地看,對其他的事,一概不聞不問。

    “整整一個冬天,他為了所謂的‘上層次’,半夜三更的,一個人在冰天雪地裏練功,一練就是好幾個小時,最後凍得小手指甲蓋都掉了;夏天練功,蚊叮蟲咬也一動不動。孫傑説,只有這樣才能達到‘師父’説的‘上層次’ 的要求。”

    誘使孫傑拋棄世間真情,直至斷送生命的“上層次” 邪説,正是李洪志欺世蒙人的核心伎倆之一,也是“法輪功”誘騙眾多練習者趨之若鶩的“法寶”。

    李洪志謊稱,“人是從宇宙空間一層層掉到最底層來的,過著低能的生活”。因此“要趕緊逃離”,必須一層一層地往上“提高層次”。唯一的方法,就是通過練“法輪功”來“上層次”。

    李洪志還煞有介事地描繪著“最高層次”的境界:“ 將來修成的時候,想要什麼伸手即來,要什麼有什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在他的世界中什麼都有。”

    怎樣才能“上層次”呢?李洪志要求,要“弘法”和 “護法”,要去掉“一切執著心”。“弘法”,就是大家在一起,背書、聽錄音、看錄影,相互“交流”。“護法” 就是當“法輪功”的本質暴露時,“要在關鍵時刻看人心怎麼樣”,“考驗面前見真性”。

    當然,對那些因為懷疑甚至不相信“上層次”邪説而拒絕練習“法輪功”的人,李洪志也早留了一手:“要知道有無數各個層次的護法神,他們的職責就是護法呀!而且魔也不會放過你呀!”

    原來如此,“上層次”邪説就是利誘威逼“法輪功” 練習者堅定對李洪志的信念,放棄世間的一切親情、友情等美好的東西,義無反顧地追隨“師父”。否則,“魔” 就會來取你的性命,而“師父”的“護法神”更不會放過你的!

    求“圓滿”捨棄生死

    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説中,“圓滿説”是一個最具欺騙性的謬論。它蠱惑人們去“消業”、“上層次”然後達到 “圓滿”。那麼,他的“圓滿”到底是什麼貨色,它要把癡迷者引向何處?

    李洪志説,“功成圓滿佛道神”,“修煉的事情是宇宙中最大的一件事情,人要昇華到那樣一個境界中去,要成羅漢、菩薩、佛、道、神”。於是“圓滿”成了練習者唯一的追求。

    1998年8月29日晚,四川省宜賓市的王玉芝在家中對丈夫説:“我要升天了,數九下就要上天,飛了。” 並躺在地上數“1、2、3……”數完以後,她沒有飛起來,神情呆滯,第二天在家中上吊身亡。

    王玉芝是宜賓市芙蓉礦務局杉木樹煤礦職工,1998年5月開始練習“法輪功”,據她的丈夫和父母介紹,王玉芝練功後家事不管,説自己已不是“常人”,要上“天堂”成仙,説別人都是魔。

    李洪志為他的癡心追隨者許下這樣的諾言:“我也想在你們‘圓滿’的時候給人類帶來一個壯舉……叫所有‘ 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體的,都帶著身體飛上天,不要身體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後飛走。”

    重慶市開縣天白鄉工商所幹部高恩成正是在李洪志“ 求仙成佛”的蠱惑下走上了絕路。他于1997年和妻子開始練習“法輪功”,堅信李洪志講的練習“法輪功”到達一定程度,會“三花聚頂”、“生原嬰”、“返本歸真” 、“死後升天”,1998年11月6日上午10 時,他在自家樓上懷抱兒子高雄從四樓跳下。高恩成因搶救無效死亡,小孩經搶救脫險。

    “法輪功”練習者中了“圓滿”説的邪,相信“死後會上‘天國’”,死亡只不過是“拋棄一個肉身而已”,其結果就不珍惜寶貴的生命。

    “誰是我們的親人,我們的真正父母在天上看著我們,看著我們回去,我們大家都想回去。”這是南京新華船廠的工人馮少寶在練習“法輪功”筆記中寫下的話。1998年7月10日,練了4年“法輪大法”的馮少寶懸梁自盡。馮少寶的妻子説,馮少寶臨死前,曾對她説: “如果我走後48小時還不回來的話,我肯定已經到了‘ 天國’了。”

    李洪志鼓吹,修到很高層次的時候“成仙成佛”,“ 如果你真的‘圓滿’了,你是修成了一個很大的神,或者是很大的佛……別説你度你的親人,你把地球攥在手裏也就不費吹灰之力。”為“求圓滿”、“升天”、“成仙成佛”, 釀成了多少人間慘劇:

    1999年7月22日,河南省武陟縣農民宋玉鳳認為“我要升天成仙了,以後家裏人都要享我的福”,服毒自殺;

    1999年4月14日,四川省綿竹市的劉盛芝認為已“功德圓滿”,“李大師”坐在蓮花臺上來接她了,在練功點上吊自盡;

    1999年6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農民何立民嘴裏念著:“我成佛了,我成佛了”,服毒而死……

    信“法力”斷送性命

    在這136名自殺身亡的“法輪功”練習者中,有相當一部分是認為自己具有“白日飛升”、刀槍不入等荒誕離奇的“法力”,從而命喪黃泉。

    李洪志説:“我有無數的法身,和我長得一樣……他們自己有獨立做事的能力,他們會看護你,保護你……” 對“法輪功”如癡如醉的練習者,有的認為有“大師”李洪志的“法身”到處保祐著他,刀槍不入,水火不毀,有的認為自己“功成圓滿”能飛能漂,從而送了性命。

    河北省三河市(氵加句)陽鎮西關村村民劉福生1998年初開始練習“法輪功”,逐漸癡迷。1998年9月,他在三河市第三幼兒園與人聊天時稱自己練功要 “成仙”了,能騰雲駕霧,可以飛過幼兒園對面的河去。1999年4月26日,劉福生換了一雙新鞋,拿了一把雨傘,要飛過幼兒園對面80多米寬的紅娘巷河,結果溺水身亡。

    山東濟寧市有一名叫孫武菊的婦女1997年練習“ 法輪功”後,迷信“法輪功”的“法力”。1999年2月5日,她喝下毒藥後對她女兒説:“我死不了,我會用功力逼出毒藥。”孫武菊讓別人給她一個饅頭、一杯茶,用茶泡下饅頭吃下去後,就能用“法輪功”逼出毒藥。她不讓別人給她打吊針,結果耽誤了搶救時間送了性命。

    中國中醫研究院氣功研究室主任張洪林就此指出,“ 法輪功”的歪理邪説對練習者具有強烈的“迷魂”作用,正是這一點使許多練習者容易産生幻覺,認為自己具有了某種“超常”功能。李洪志要求練習者每天無休止地練他的功、讀他的法、聽他的錄音、看他的錄影,這種長時間接受李洪志歪理邪説刺激的練功方式,使練習者的大腦從早到晚一直充斥著那些荒誕的“經文”內容,比如“能飛能漂”、“成仙成佛”等,而對其他事物,包括對自己的親人、朋友沒有興趣甚至反感。

    正是強烈的“迷魂”作用,使一些“法輪功”練習者在癡迷狀態産生種種幻覺,仿佛出現“超常能量”。吉林省蛟河市農民張興華,迷戀“法輪功”後,多次對妻子説: “我的悟性好,能達到高層次。”1997年1月15日早8時許,張興華去鄰近的煙葉科研所鍋爐房擔水時,指著鍋爐裏熊熊燃燒的烈火對當班工人説:“我現在就能進去,再從大煙囪裏出來,什麼事也沒有。”隨即便往裏鑽,被周圍的工人及時制止。

    他又問工人:“你們的煙囪有多高?”

    工人説:“有30來米吧!”

    他説:“我能上去,然後跳下來,保證沒事。”

    對他人的勸阻置若罔聞。張興華迅速爬上煙囪,兩臂平伸,從30多米的煙囪上跳下,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

    血淋淋的事實揭示了“法輪功”殘忍的本質。136條被李洪志無辜摧殘的生命,進一步戳穿了李洪志鼓吹的 “真、善、忍”、“上層次”、“圓滿”等彌天謊言,讓世人再一次看清了李洪志歪理邪説的危害,識破了“法輪功”殘害生命、泯滅人性、踐踏人權的邪教本質。善良的人們,應當警惕啊!

    

    新華社200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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