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年齡降作案成人化 青少年犯罪呈現新特點  

    從課堂到法院,站在被告席上,幾個十六七歲的花季少年流下了眼淚。昨天下午,在朝陽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內,三起因涉嫌故意傷害、搶劫的少年犯罪案件依次經法院審理當庭判決。記者從該法庭了解到,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出現了許多新特點。儘管防範青少年犯罪已不是一個新話題,但如何操作,業內人士認為:學校和家庭都應適當關注。

    身材挺拔的小石(化名)是某中專學校電腦專業的學生,去年年底的一天,他回家發現父親建築隊裏的一名工人跑到家中來討要工錢,與父母發生爭執,於是衝動之下小石動手打了這名工人,造成其輕傷。經法院審理,判定他犯了故意傷害罪,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16歲女生津津(化名)去年因與男生李某發生口角,隨後便叫來3名同學替自己“報仇”,將李某帶進樓群毆打後搶走人民幣50元,並揚言還要進行第二次敲詐。李某回到家與父母商量報案。類似的校園搶劫案發生在第三例案件中,涉案少年被判搶劫罪。

    走進法庭,本是同學關係的孩子們突然變成了被告與原告。記者看到,陪同前來聽審的家長們也都是一臉尷尬。雖然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但因為都發生在校園內外而備受關注。審判長劉鵬向記者介紹近年來少年犯罪呈現出了許多新特點。他説:“首先是犯罪逐漸低齡化。幾年前,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齡還在17歲以上,而今年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齡只有15.7歲。其次,團夥犯罪案件增多。青少年在學校容易形成‘小團體’,只要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識,就容易相互影響,形成共同犯罪。第三,暴力搶劫犯罪比例居首。第四,作案方式‘成人化’。青少年犯罪以往多屬偶發性,作案前很少進行密謀。而近一年多來,大部分青少年搶劫案作案前均有嚴密策劃、分工。”

    反思這些現象,從事了十幾年青少年犯罪案件審理的劉法官認為:家庭教育最關鍵。少年犯罪與單親家庭、家教差、父母法律意識薄弱很有關係,家庭教育成了“易感染部位”,教育方式不當,為青少年成長埋下了隱患。

    而記者也從幾位孩子口中了解到,雖然學校時不時會有課,校外聘請的法制校長偶爾也會來學校作報告,但這些教育對孩子真正的觸動並不大。喜歡看《今日説法》的小石在班上還是政治課代表,相關“馬列”課程考試成績也都不錯,但對於犯法的概念並不十分清楚。津津也認為:學校的很多法制課流於形式,自己沒有真正學到法律知識。朝陽區某工業學校教務處李老師認為:為給學生普法,學校經常把政治課設為法制課,組織學生接受“庭審教育”,參觀看守所。老師認為:孩子懂法要主動而不能依賴課堂的灌輸。

    怎樣避免青少年犯罪成為近年來社會普遍關注的一個問題,學法要從小抓起,各方面教育都不能忽視。

    劉副庭長建議:在有條件的學校,還可以設立模擬法庭,組織學生擔任法官等,通過對現實案例的模擬開庭審理,讓學生更直觀地接受法律教育,感受法律的嚴肅性。(陳焱)

    《北京青年報》 200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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