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輕罪治理是法治現代化在刑事領域的具體表現,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一環。為更好踐行“楓橋經驗”,實現治罪與治理的並重,近日,在清流縣委政法委的組織下,清流縣輕罪治理研討交流會在清流縣人民檢察院召開,縣人大代表、縣法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三明高速交警支隊五大隊派員參會。
會上,由清流縣人民檢察院解讀《關於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以及具體條文適用情形。
與會人員圍繞醉酒型危險駕駛行為的治罪與治理,從實體、程式、治理等多個維度開展以“踐行楓橋經驗 共商輕罪治理”為主題的研討活動。經過討論,就進一步完善以普通、簡易、速裁程式為框架的多層次訴訟程式體系,建立更加符合輕罪案件辦理實際的訴訟程式,將源頭預防和綜合治理工作置於與司法辦案同樣重要的位置,更好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達成共識。
清流縣人民檢察院王健斌檢察長表示,輕罪治理已成為司法機關面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答題,需要各方協同發力。此次研討交流會是一次增進交流、互學互鑒的契機,希望在清流縣委政法委的領導下,能夠與清流縣司法機關進一步凝聚共識、同向發力,一起答好輕罪治理的“時代之問”,共同探索推進符合清流實際、治罪與治理相容並濟的社會治理新路徑。
下一步,清流縣人民檢察院將紮實推進“輕重分離、繁簡分流、延伸治理”的輕罪治理新格局,堅持協調聯動,加強與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相關部門的工作會商,形成統一認識,以高質效的檢察履職實踐探尋輕罪治理的“最優解”,為實現清流高品質發展願景提供堅強檢察保障。(李仁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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