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發佈海事審判典型案例,涉及海上貨物運輸、海上保險、海上財産損害、船舶碰撞、船員權益保護、海洋生態保護等多個領域中的前沿與熱點問題。
廣東毗鄰港澳、瀕海臨江,海事案件類型多樣、國際性強、專業性高。作為全國最早成立的受理海事案件的專門法院之一的廣州海事法院,自1984年6月1日成立40年來,在維護中國海洋權益、推進海洋強省建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廣東法院受理的海事案件涉及全球近七十個國家和地區,案件數約佔全國1/8,案件類型涵蓋全部海事案件收案範圍。
通報稱,在韓某與水某公司福利待遇糾紛案中,法院判令用人單位承擔未依約為海外作業船員購買商業保險的違約責任,為船員“走出去”開展海外務工提供司法保障;在鼎某公司與神某公司船舶觸碰損害責任糾紛案中,法院認定因未作出合理、謹慎的避風防臺措施而發生的損害,致害人不能以不可抗力主張免責;黃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是廣州海事法院作為海事刑事案件管轄試點法院,審理的首宗該類案件,黃某等人在中國專屬經濟區內採捕國家一級、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珊瑚,後被海警查獲,人民法院依法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
近年來,廣東法院緊緊圍繞服務保障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貫徹落實廣東省委“1310”具體部署,充分發揮海事審判職能作用,健全國際海事糾紛解決機制,深化國際司法交流合作。據統計,2023年1月至今年4月,廣東法院共審結一審海事案件3347件,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和服務高水準對外開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林元輝 曾潔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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