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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次完成全國683個城市城區範圍確定

 近日,在自然資源部召開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我國首次完成全國683個城市城區範圍確定,城市化標準統計區總面積為11.02萬平方公里,實際建設區域總面積為7.80萬平方公里。目前,城區範圍確定成果已應用到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監測、城市空間監測和體檢評估、城市地價動態監測、沿海城市地面沉降監測等國土空間監測分析工作中。

發佈會介紹,“城區”是指城市實際開發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功能覆蓋的空間地域範圍,是觀察城市化發展演化趨勢、研究城市化的基本空間單元。683個城市城區範圍確定,主要包含城區範圍和城區實體地域兩個層次的成果,首次實現城市城區範圍的空間化、定量化和精準化。

城區範圍即城市化標準統計區範圍,作為一定時期城鄉劃分和城市化地區邊界,解決城市化空間結構分析“分母”的標準化問題,更新週期與全國國土調查、人口普查等保持一致,其間保持相對穩定。基於第三次國土調查數據,全國683個設市城市城區範圍(城市化標準統計區)總面積為11.02萬平方公里。

城區實體地域即標準統計區範圍內的實際建設區域,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實施情況的年度監測數據,解決城市化空間結構分析“分子”的標準化問題。我國每年利用全國國土變更調查成果,對城市實際建設區域變化情況持續監測,保持“一年一更新”。基於2021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全國683個設市城市城區實體地域範圍(實際建設區域)總面積為7.80萬平方公里。

在此基礎上,可對我國城市化國土空間問題進行多維度分析,如基於人口大數據的城區常住人口統計分析。城區範圍確定成果的應用進一步夯實了“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數據基礎,促進了國土空間治理數字化轉型。

據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相關負責人在會上介紹,實現城市城區空間範圍確定的標準化,是科學實施城市統計監測、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礎性工作。長期以來,由於缺乏空間標準和相應監測手段,我國城市建成區面積主要依靠地方填報,各地對於“城區”統計口徑理解不同,且沒有對應到全國“一張圖”的空間範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等。因此,建立我國的城區空間範圍確定標準、完善城市化標準統計區制度十分迫切和必要。鋻於此,自然資源部聯合同濟大學、北京大學、武漢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等,發揮對地觀測技術優勢和“兩統一”職能優勢,開展相關標準研究,自2020年4月起選取107個城市先後開展4輪標準試劃論證,不斷驗證調校技術路線。2021年6月,《城區範圍確定規程》(TD/T1064—2021,以下簡稱《規程》)發佈,確定了從空間範圍上界定城市建成區的技術規範,填補了我國城市化標準統計區制度的空白。以此為基礎,自然資源部2023年應用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組織全國683個設市城市按照《規程》全面開展了城區範圍確定工作,形成我國第一版全國城市的城區範圍向量數據集。

據悉,自然資源部將加強與相關部門合作,繼續推進城區範圍確定成果在自然資源管理和經濟社會綜合統計等領域的應用,為規劃建設以人民為中心的“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提供支撐。


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

責任編輯: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