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職盡責。堅持黨對宗教工作的領導,依法規範政府部門管理行為,推進依法行政,用法律規範宗教事務管理,做到不亂作為、不亂執法,切實提高宗教工作服務水準。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權力清單,推進宗教工作職能、許可權、程式、責任法定化,做到法定職權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注重宣傳教育。對於涉及宗教的社會關係,摒棄單純的行政手段和行政命令,通過“法律進寺觀教堂活動”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宗教工作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宗教問題的意識和能力。同時,特別重視通過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法治觀念,教育引導宗教界人士正確認識和處理國法與教規的關係。
形成良好風尚。鼓勵廣大信教群眾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主動自覺守法,推動廣大信教群眾的法律知識宣傳教育,提高社會法治意識,形成法律至上的自覺意識和知法守法的良好風尚。由於法治工作開展深入,近年來南江縣共8批次宗教場所受到市縣兩級依法治理領導小組授牌表彰。(南江縣委統戰部)
責任編輯: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