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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寧大英:“稅務藍”助力小山村一“鹿”向前

冬日的清晨,寒冷而清冽,朦朧的霧氣中幾聲鹿鳴打破了小山村的寧靜。在遂寧市大英縣犁淺埡村豢養著100多只梅花鹿的鹿棚中,一個單薄的身影早已開始忙碌。

“一年365天,日復一日,我都在重復著同樣的工作,滿是糞便的鹿舍、臟兮兮的梅花鹿、蚊蟲橫行的拌料間,這是我每天接觸最多的環境。上大學時,父親常常問我‘還要養鹿嗎’,我總是回答‘再養一年吧’,沒想到這一年又一年竟變成了快8年的養鹿之路。”大英縣綠苗養鹿專業合作社負責人何苗説。



2016年剛剛大學畢業的何苗經過深思熟慮,決定回鄉創業,決心幫助父親經營已經虧損4年的梅花鹿養殖合作社,同時幫忙還清家裏因養鹿而欠下的鉅額債務。

創業的每一步對於何苗來説都是刻骨銘心的,真正給何苗一家的養鹿産業帶來轉機的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的出臺,何苗憑藉年輕人的創新思維,跳出養殖場,從推銷自己開始,參加了大英縣首屆“夢想杯”創新創業大賽、第四屆“遂州杯”創新創業大賽、四川省第二屆“天府杯”選拔賽等比賽,比賽的好名次讓養鹿場以全新的面貌重新出現在大家眼前。2017年,鹿場實現扭虧為盈。2020年9月,何苗也被評為“四川省返鄉創業明星”。



踏平困難,柳暗花明。何苗的養殖産業還在繼續,但是隨著養殖場規模的擴大,何苗還是會面臨資金上的難題。

“其實現在國家鼓勵大學生回鄉創業,在資金上我享受了很多幫助,特別是疫情後的這幾年,稅務部門的一些稅費優惠政策對我們幫助很大,我很感激。”何苗表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農業生産者銷售的自産農業産品(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自産農業産品)免征增值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從事牲畜、家禽的飼養取得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何苗算了一筆賬:近兩年,合作社共減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14萬餘元。

為了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産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家園,大英縣稅務局結合轄區內各個村莊發展産業的特點,成立以稅務管理分局牽頭的“稅管家”專業服務團隊,通過徵納互動平臺、稅企微信群、QQ群、電話等方式,定期精準推送相關稅費政策,實現“政策找人”,真正將“真金白銀”送到農戶手中,幫助農戶克服資金困難,同時通過定期到府走訪、電話尋訪、設立“稅助振興”志願服務驛站等方式,便捷涉農企業和農戶了解諮詢稅費政策,從而扶持涉農産業和特色農業發展壯大,助力鄉村振興。



在鹿場經營成功的影響下,犁淺埡村委會推薦何苗擔任該村黨總支書記,帶領一個從事傳統種植業的農業村變身為以養殖肉牛、梅花鹿等為主的養殖村,幫助村民致富,助力鄉村振興。截至目前,全村共發展了9個家庭農場、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

何苗説:“前段時間我收到大英縣稅務局‘稅管家’推送的關於大學生自主創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圖解,裏面有好幾項政策就是直接體現在錢上的減免,大大縮減了創業成本,我看到後立馬轉到我們村委會群中進行號召,我希望有更多擁有專業知識的年輕人加入我們村的發展,一起為振興鄉村而奮鬥。”(文、圖/何曉英 唐磊)


責任編輯: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