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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區:強化法治保障 優化縣域法治營商環境


近年來,巴中市巴州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論述精神,從嚴格依法行政、公正文明執法到強化法律服務保障,一系列舉措落地見效,有效回應市場主體關於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各項需求,擴大了縣域發展的競爭優勢。2021年以來,巴州區GDP總量持續在200億元以上,位於巴中市首位,法治力量在助推縣域經濟高品質發展中發揮出強有力的護航保障作用。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主要做法


強化統籌,規範決策,政策環境更加穩定。制發《創建一流營商環境工作方案》,將法治保障納入優化營商環境總體部署。印發《法治巴州建設規劃(2021—2023年)》《巴州區政法系統護航“雙年行動”十件實事工作方案》,圍繞拼經濟搞建設工作主線,精準繪製護航經濟發展法治路徑。堅持把法治政府建設,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首要任務,依法組建政府法律顧問團,成立合法性審查專班,抓住機構改革契機,推動合法性審查機構、隊伍、機制實現系統重塑。2019年以來,全區累計審查《工業信貸分險基金管理辦法》《肉牛養殖基地獎勵扶持辦法》等助企紓困政策80余件,《光電顯示模組及玻璃蓋板生産項目投資協議》《積體電路板生産項目投資協議》等涉企行政機關合同90余件,依法清理涉企規範性文件30余件。通過建立行政服務事項與證明事項動態管理機制,現行政服務事項變更、撤銷與證明事項同步優化,讓辦事服務更加利企便民。

建強隊伍,抓實監督,執法行為更加規範。制定巴州區監管事項清單暨年度監管計劃,建立涉企“綜合查一次”“執法檢查報備”機制,落實企業“寧靜日”制度,讓企業安心生産經營。區級各行政執法單位和鄉鎮(街道)逐步加強執法崗位專業人才招錄和人員培養。2019年以來,全區累計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專題培訓8場次、執法資格考試4場次,取得執法資格人員612人,專業人才佔比達到61%。出臺《巴州區區級部門權責清單》,建立區鄉兩級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全面壓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堅持緊盯企業和群眾關心的重點執法領域,大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涉企多頭執法重復檢查、行政處罰資訊網上公開等專項執法監督5次,發放執法監督通知書3份,督促整改執法問題20余個。將涉企行政執法案件作為重點監督對象,累計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5次,公示行政處罰案件2996件、行政許可案件2.6萬件、行政強制案件200余件,以監督倒逼執法能力提升,取得積極成效。

整合資源,搭建平臺,法律服務更加普惠。整合法律諮詢、普法宣傳、人民調解、公證服務等職能資源,建成區鄉村三級全覆蓋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體系。上線微信公眾號法律服務、微信小程式公證服務專欄,暢通“12348”四川法律服務網、政務服務APP線上服務窗口,形成“指尖服務”“指尖學法”等精細化服務載體,打通便民利企“最後一公里”。探索推行“3+X”服務模式,紮實開展“春暖農民工”公益法律服務活動、“暖冬行·愛傳遞”法律援助志願服務活動、“公證進企業”等專項活動。2021年以來,累計開展企業“法治體檢”12場次、調處涉企矛盾糾紛150余件,提供企業群眾法律諮詢1.5萬人次,辦理涉企公證案件500余件、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72件。通過網際網路發佈涉企法律服務案例和法律知識訊息3200余條,企業群眾對公共法律服務的認可度、知曉率不斷提高。


推動縣域營商環境法治化面臨問題


依法決策能力有待提升。2019年以來,巴州區受理行政復議申請81件,其中涉及市場主體的約佔19%,類案暴露出部分部門(單位)依法決策能力不足的問題。一方面,個別部門(單位)對依法行使職權缺乏足夠認識,在行政決策過程中沒有嚴格遵照法定程式,在執行過程中忽視法定職能職責要求,法治保障的掉隊脫節,極易導致“決策藏雷”“執行踩雷”“項目暴雷”。另一方面,法律專業人才仍然稀缺。截至2023年8月,全區行政機關註冊公職律師人數僅為19人,且大多集中在執法和司法機關,一些部門(單位)既沒有公職律師,也未聘請法律顧問。由於缺少法律專業人才支撐,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難以有效執行,一些涉法涉訴事項在處理後仍然潛藏一定法律風險。

行政執法行為有待規範。綜合歷年涉企行政執法行為監督情況,沒有嚴格落實亮證執法、引用法律法規錯誤、文書格式錯誤、程式適用錯誤等細節性問題表現較為突出,此類瑕疵案件雖然發揮出一定的規範和監管作用,但極易發生行政爭議。除此之外,受到年齡、專業、經驗等影響,全區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仍然參差不齊。一些執法單位、執法人員對涉企執法活動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理解把握不夠精準,個別行政執法單位在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中表現較為機械,這些憑經驗和習慣把控執法活動細節的做法,極易破壞市場公平,潛藏法律風險。

涉企法律服務有待加強。由於矛盾糾紛發生較為頻繁涉及標的額較小,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更加青睞調解服務,但當前涉園涉企專門調解機構並不健全,無法有效滿足服務需求。與個體工商戶相比小微企業面臨的合同糾紛、勞資糾紛相對較多,普遍具有較強法律意識,但出於對法律服務品質和成本的考慮,多數小微企業沒有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在預防和降低法律風險上,主要依靠“踩雷”經驗和制度化管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除上述兩類市場主體外,對一些大型企業來説,聘請法律顧問的願望更加強烈,但在實踐中,由於地區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數較少,專業化發展程度不高,企業更加願意聘請區外律師。


優化縣域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幾點思考


嚴格依法行政,以法治護航力增強政府公信力。加強考法,倒逼黨員幹部學法。將憲法宣誓納入招錄人員就職和幹部職務職級晉陞必經程式,將幹部學法考法納入部門(單位)內部考核體系,配套落實領導幹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加強重點執法崗位人員和領導幹部定期集中學法考法,倒逼黨員幹部模範用法。整合力量,讓學法者參與普法。培養吸收鄉村“法律明白人”,建立鄉鎮(街道)“普法小分隊”志願服務隊伍,整合部門(單位)法治人才力量,組建專業化“點單”式普法團隊。從普法人員優勢特長出發,構建“經驗+專業”備課授課機制,提高普法講法實用性。強化保障,提升依法決策能力。鼓勵幹部職工積極參與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探索法律人才參與處理部門(單位)涉法事務,試行多部門(單位)共同聘用顧問模式,構建公職律師、聘用法律顧問和法律專業人才交替覆蓋的法律服務保障格局。嚴格落實重大決策追責問責機制,完善部門(單位)行政決策程式規則,加大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力度,把牢依法決策關口。注重激勵,樹牢依法履職觀念。持續加強“法治賬圖”制定運用,配套“賬圖”建立公職人員崗位入職和參與重大任務前,針對性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將依法履職成效納入部門(單位)評先選優和法治示範創建,激勵崗位人員主動增強法治意識和依法履職能力。

強化執法監督,以高效監管力維護市場良序。發揮制度威力,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健全完善適用於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重大行政處罰條件標準,切實將重大行政處罰決定集中會商制度,納入行政執法必經程式,加強對處罰決定及其社會影響、造成後果的綜合評估,推動“包容審慎”監管貫穿行政執法全過程。釋放改革動能,提高行政執法效能。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鄉鎮(街道)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部門監管銜接協調機制。強化基層綜合執法人員經費裝備保障,積極穩妥賦權鄉鎮(街道)實施行政處罰。豐富方式舉措,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完善行政執法投訴舉報機制,通過政務公開平臺、政務服務APP、政務自媒體開設行政執法線上投訴窗口,廣泛公佈投訴舉報方式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加強行政執法投訴線索辦理和重點執法領域、執法問題專項監督,定期開展行政執法案件自查和行政執法案卷集中評查,及時糾正瑕疵案件。落實“首違不罰”,保持行政執法溫度。對首次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未造成危害或違法行為造成危害較為輕微的,適用警告糾正為主的處罰方式,在處罰過程中強化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督促行政相對人及時認識錯誤,主動糾正違法行為,減輕違法危害。

整合法律資源,以充足保障力護航企業發展。轉變觀念,提升群眾用法能力。持續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管理,引導法律服務機構樹立專業化發展理念。將政務服務辦理、行政爭議化解、訴訟和仲裁等作為普法工作重點,推動單一普法觀念向“普法與服務相結合”轉變,引導群眾和市場經營主體提高依法維權和自主處理一般法律事務的意識和能力。擴充資源,提高法律服務能力。鼓勵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人員註冊執業,加強公司律師、公職律師註冊管理,出臺符合地方實際的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準。通過定期集中培訓、網路分散培訓等方式,加強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道德教育。規範公佈法律服務行業收費標準,建立完善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開展公益法律服務工作制度,提升法律服務行業社會滿意度。精準使用,提高企業法律服務保障。積極推廣“法治跑團”服務,結合矛盾糾紛種類和園區企業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涉園涉企矛盾糾紛專門化解機構,提高涉園涉企法律服務能力和矛盾糾紛化解效率。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普法,針對企業制定發放法律服務機構人員情況目錄,幫助企業自主聘用法律顧問,提高依法經營意識能力。(文/巴中市巴州區司法局 陳垠)


責任編輯: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