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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樂山市委會“同心·法律服務團”為民服務辦實事

民革樂山市委會(以下簡稱“市委會”)成立於1986年,現有基層組織14個(總支3個、支部11個),黨員總數414人。近年來,民革樂山市委會對標“政治堅定、組織堅實、履職有力、作風優良、制度健全”要求,紮實推進自身建設,各項工作取得較好成果,呈現出了眾多特色亮點。其中,市委會深耕法律服務,服務法治建設,形成了可複製、可推廣的“同心·法律服務”品牌。


加強隊伍建設,提升“戰鬥力”


“功以才成,業由才廣。”民革法律人才濟濟,怎樣充分整合、發揮這一人才優勢,是市委會近些年來一直在思索的問題。2014年,為響應民革中央關於發揮人才優勢服務社會法治建設的號召,市委會率先啟動,整合組織法律人才成立了“同心·法律服務團”,採用動態管理制度抓人才配置,及時將新發現的優秀法律界人士充實到服務團之中。服務團人數由最初成立時的13人擴充至26人,均由民革黨員中的職業律師和從事與法律相關工作的人員組成,具備良好的法律理論素養和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服務團按照專業特長和各自擅長領域,針對需要開展的幫扶活動進行了優化分組和科學配置,充分調動在扶貧、教育、“三農”等領域中專家人才積極性,為推進法律服務工作出謀劃策,確保工作精準發力和務實高效。

除了因才制宜發揮人才最大優勢以外,市委會還通過舉辦培訓班、推薦骨幹成員參加培訓班、組織外出調研等形式加強對服務團成員的培訓和實踐鍛鍊,同時加強與民革其他地方組織的聯動交流,建立常態化資訊共用、經驗交流機制,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強、結構優的工作隊伍。目前,市委會“同心·法律服務團”在地方已創出特色、創出亮點、創出優勢,形成自己服務地方法治建設的小氣候。


完善工作機制,增強“組織力”


“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完善的制度、健全的機制,是服務團順利開展活動的保障。市委會從規範制度入手,從成立之初便制定完善了《民革樂山市委會“同心·法律服務團”工作手冊》,選擇政府作為服務合作重點,兼顧鄉鎮、社區,建立了全力推進落實機制。

隨著實踐的深入,服務團根據形勢的不斷變化不斷形成系統規範、運作有效的工作體系,將法律幫扶資源重點向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如樂山市馬邊彝族自治縣、峨邊彝族自治縣、金口河區,涼山州美姑縣等地等地傾斜。在原有工作基礎上又制定完善了《民革樂山市委會、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小涼山“同心·法律服務”工作站工作手冊》《民革樂山市委會、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小涼山“同心·法律服務”工作站管理辦法》,將與基層政府直接簽約、定向幫扶的法律服務模式嫁接至民族地區,面向群眾開展法律幫扶,切實為老百姓解決困難,同時積極向民族地區傳遞法治思想、幫助樹立法治觀念。


創新服務路徑,彰顯“影響力”


抓關鍵,對接地方政府。2014年4月16日,“同心·法律服務團”與夾江縣政府召開法律服務簽約啟動儀式,現場簽訂了《法律服務合作協議》,約定法律服務團定期為政府重大決策和大型項目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意見。此次協議的簽訂,是“同心•法律服務團”第一次同政府簽訂法律諮詢協議。隨後,市委會將民主黨派地方組織與基層人民政府簽訂法律服務合作協議的創新模式嫁接至民族地區,先後與樂山市馬邊彝族自治縣、涼山彝族自治州美姑縣、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龍縣、樂山市金口河區等地政府簽訂了對口法律服務合作協議,以定向服務的模式,通過法律服務直通車、法律援助綠色通道、義務法律諮詢等方式為政府重大決策、大型項目提供科學參考和法律意見,同時向政府部門和有關行政執法人員開展法律講座和法治培訓,有效助推基層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準。在金口河區,服務團還將對口服務延伸至鄉鎮一級,組織兩個律師分團分別與金口河區共安彝族鄉人民政府、和平彝族鄉人民政府簽訂法律服務協議,助推深度貧困地區的鄉村法治建設。在馬邊彝族自治縣,服務團成員分片區與當地95個貧困村簽訂了《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分別擔任各貧困村的法律顧問。在越西縣、九龍縣、美姑縣等地,10余名黨員受聘擔任當地政府法律顧問。

抓亮點,聯合職能部門。2019年,市委會聯合樂山市民族宗教委,踐行“1+2+3+4+N”工作法,即組織一支專家隊伍,發揮資源和平臺兩大優勢,立足三大服務陣地,做實四項工作舉措,開展多樣化活動,在峨邊彝族自治縣、金口河區、馬邊彝族自治縣、涼山彝族自治州美姑縣成立小涼山“同心·法律服務”工作站。至此市委會法律服務工作已實現樂山境內小涼山地區全覆蓋,並將法律服務延伸至樂山對口幫扶的 “第十二個縣”,同處小涼山地區的美姑縣。小涼山“同心·法律服務”工作站是市委會深化法律服務的又一紮實舉措,構建了 “黨派+部門”聯動共推、“地方政府+基層群眾”雙向服務、“定期服務+日常聯絡”有序開展、“智力+資金”同步幫扶的良好工作格局。


搭建平臺載體,增強“凝聚力”


搭平臺,鍛鍊組織人才。將法律服務作為發現人才、鍛鍊人才、推薦人才的有力抓手,以點帶面構建“法律服務+”工作格局,將法律服務貫穿于自身建設、參政議政、組織建設等全局工作中,引導黨員在開展法律服務過程中把參政黨成員和法律從業者的“雙重身份”有機結合起來,注重以獨特視角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積極做好參政議政、建言獻策工作。在堅持組織領導的前提下將服務團成員“化整為零”,充分發揮“同心·法律服務團”的作用,除統一組織法律服務活動外,積極向省市法律服務團隊推薦民革法律人才,目前有10余名民革黨員在“四川同心·律師服務團越西分團”“四川同心·律師服務團九龍分團”“樂山·同心律師服務團”等法律服務團隊中擔任團長、副團長或骨幹成員,發揮重要作用。

善建言,提升專業能力。將送法服務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收集分析和歸納整理後形成參政議政成果,是市委會送法服務的“一條龍”標配。服務團成員結合實際問題積極建言獻策,不僅為中共黨委政府決策提供了參考,也提高了自身的法律執業能力。近年來,服務團成員共撰寫30余篇資訊,其中《關手破解檢察機關在公益訴訟中調查取證難問題的幾點建議》《關手完善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制度的建議》等12篇被民革中央、四川省政協、中共四川省委統戰部採用。《對峨眉山景區依法治理的分析與建議》《行政決策的現實問題及法治化建議》《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關注與思考》3篇調研報告,得到中共樂山市委主要領導的批示。調研報告《對司法改革區域性推進的回應與反思—以地方法院為考察對象》《我市鄉村依法治理中“自治、法治、德治”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關於城鎮化下的徵地安置房管理的建議》被樂山市政協常委會選作大會發言。理論文章 《建設有限政府陽光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在《團結》雜誌上全文發表。這些調研報告、提案、社情民意是服務團成員們以問題為導向,在法律服務中與群眾心貼心、面對面中用腳步丈量而來,彰顯了樂山民革黨員為群眾解難事、實事的信心與決心。

辦實事,彰顯服務實效。針對在法律服務中了解到的民族地區脫貧需求,服務團堅持把主動發力與多方借力相結合,發揮聯繫廣泛優勢,積極爭取各方資源支援民族地區發展。借助與民革上海市委開展“法律服務工作交流會”契機,為馬邊、峨邊彝族自治縣和金口河區10所鄉鎮小學爭取到捐贈圖書近1萬冊,價值20余萬元。在開展法律服務過程中了解到民族地區教育發展的迫切需要後,服務團爭取到光亞學校培訓資源定向支援樂山“一村一幼”建設。此後,沐川縣、峨邊彝族自治縣等地的鄉村幼兒教師分批赴成都進行國際教育免費培訓。

九年來,服務團累計在民族地區開展法治專題講座近20次,法治宣傳進政府、進學校、進企業活動100余次,發放普法宣傳資料、學法用法讀本等共10000余份,接受法律諮詢1000余次,解決矛盾糾紛2000余件,實施法律援助200余次。通過開展法律講座、送法下鄉、法律諮詢、法治宣傳等活動參與省、市統一戰線法律服務進彝區、進藏區等系列活動,在為老百姓解決困惑的同時,也向民族地區傳遞法治思想與法治觀念,營造了“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在開展法律服務的同時,服務團還發揮著政府與群眾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堅持做好宣傳政策、收集民情、化解矛盾、維護和諧的工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營造了良好氛圍,凝聚了強大合力。

“征程萬里風正勁,重任千鈞再奮蹄。”“同心·法律服務團”以優質法律服務為群眾解難事、謀福事、辦實事,己經成為民革樂山市委會服務社會、展示參政黨形象的一個品牌。邁步新征程、奪取新勝利,新時代法治四川建設的藍圖己然繪就,民革樂山市委會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準確把握基層法治服務新任務、新要求,自信自強、守正創新、踔厲奮發、勇毅前行,助推

法治四川增效能、啟新篇,助力法治中國建設行穩致遠。(李然 王修文)


責任編輯: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