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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青神男子“隔夜酒駕”上高速釀車禍

“飲酒不駕車,駕車不飲酒。”這句話每名駕駛員都能耳熟能詳,可真正輪到自己頭上就未必記得了。5月30日,四川青神縣男子唐某明知自己喝了酒的情況下還駕駛車輛,結果在成樂高速上就出了車禍。



當日淩晨4時23分許,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隊接到報警稱:在G0512成樂高速119KM+400M路段(成都至樂山方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請派員處理。

接警後,樂山警務責任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經現場初步調查,駕駛員唐某駕駛的川Z小型轎車碰撞右側護欄發生單車事故,所幸無人員傷亡。民警詢問唐某時,聞到其身上有濃烈的酒味,初步判斷其有酒後駕車嫌疑,遂現場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經測試,駕駛人唐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32毫克/100毫升,屬飲酒狀態。後經民警進一步調查核實,確認發生事故時是唐某駕的車,最終認定唐某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

面對違法事實,唐某承認了飲酒後駕車的違法事實,並稱5月29日22時左右在青神縣某酒吧與朋友聚會,因一時興起喝了12瓶啤酒。事後自認為酒量大的唐某,在休息了一段時間後,心懷僥倖地于5月30日淩晨3時45分許獨自駕車從青神出發到樂山,當行駛至事發路段,因操作不當與右側護欄相撞,造成車輛受損、路産損失的交通事故。

民警對唐某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並依法對其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目前,大隊依法對唐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其投保公司也以酒駕的事實拒絕理賠。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嚴禁酒後駕車上路行駛,也不要覺得自己酒量好而“隔夜酒駕”。否則,將會是法律的嚴懲。有些駕駛員朋友以為自己酒量大,喝過酒後睡一覺就沒事了,這樣的想法很容易導致“隔夜酒駕”。

交警呼籲大家:如果前一晚喝了酒,一定要保證充足的睡眠,酒後24小時內最好不要開車。廣大駕駛員對於“隔夜酒駕”的違法行為一定要警惕,不要認為晚上喝了酒,只要當時不開車,次日開車就不屬於酒後駕駛。這起酒駕事故案例就是一個鮮活的案例,給廣大駕駛員敲響了一個警鐘。(文、圖/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責任編輯:李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