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文旅融合時代,歷史文化名城的出路在哪兒
中國建設報 秦漢川
文化是旅遊的靈魂,旅遊是文化的載體,文旅終究需要融合發展。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將原文化部、原國家旅遊局合併,組建了文化和旅遊部,這在諸多業內人士看來,不僅是給旅遊“加碼”,更是給文化“賦能”。就歷史文化名城而言,它既是文化的重要載體,又是旅遊的重要依託。進入文旅融合時代,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發展如何實現路徑和模式上的創新,既是一種考驗,也是一種智慧。
“歷史文化名城是旅遊業發展的內涵與靈魂,旅遊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發展的平臺和載體,內涵決定載體的厚度與魅力,載體影響內涵的表述與傳播。進入文旅融合時代,首先要處理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發展之間的關係,以取得更好的經濟、社會和環境等綜合效益;其次要在文化創意引領下,以旅遊業為主導,整合其他相關産業,實現旅遊業和文化創意之間的相互影響和驅動,形成多種新的旅遊業態、旅遊産品;最後還要通過旅遊搬運效應,既帶動旅遊的綜合消費,又提升文化産業的附加值,延伸産業鏈條,拓展産業空間,實現産業之間的互融與共榮。”5月8日,江蘇省旅遊局副局長詹庚慶在“江蘇省炎黃文化研究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成立大會”上表示。
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發展問題同樣有著深刻思考的蘇州市吳都學會會長史建華則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受到了全社會的普遍關注。歷史文化名城作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如今被放在了越來越突出的位置。如何在保護與發展的理念和方向上,踐行高標準、探索新路子,不僅成為新時代的新要求,也成為一種社會共識。“進入文旅融合時代,我們不僅要更加重視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發展工作,還要進一步提高相關實施標準:要堅持以政府為主導,同時鼓勵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要堅持以保護為前提、更新為基礎、發展為動力;要力求避免‘重規劃,輕實施’;具體項目運作要切忌簡單化、過於市場化。”
保護與發展不能對立
長期以來,在歷史文化名城究竟該重保護還是重發展的問題上,相關政府部門、不同專家之間存在分歧,甚至出現了一些誤區。站在城市發展和建設的角度,有人認為文物保護的對象最好少一些。南京市古都學會會長楊新華並不認同,“我國與英格蘭面積相差73倍,但文物保護數量上英格蘭文保建築有50萬處、保護區8000多處,我國各級文保單位總計10萬處,保護區只有上百處。南京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也僅有300余處,與南京2400多年建城歷史和古都地位極不相稱”。
另一種誤區是“凍結式保護”。江蘇省文物局原局長劉謹勝表示,目前一些歷史街區和文物建築內部物質環境已不適應現代生活需要,“凍結式保護”往往會導致區域現狀越來越差。史建華對此也認為,社會在前進,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在提高,時至今日更不能把保護和發展對立起來,應積極摸索出一條保護和改造利用有機結合的路子,逐步形成良性互動。
那麼,怎樣做才是科學的保護與發展?尤其是在追求高品質發展的新時代,如何既保護好歷史文化名城的風貌與肌理又能反哺而不是阻礙城市向前發展?這是一個需要用時間和實踐來回答的問題。
對此,包含史建華、劉謹勝在內的多位專家一致表示,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發展工作,一定要堅持調研先行,只有經過充分調研、詳細了解,才有可能實施科學保護、合理髮展。此外,在充分發揮好專家作用的同時,還要注意傾聽群眾特別是“原住民”意見,讓他們也參與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政策制定的全過程,以減少阻力獲得最多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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