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城投+雪松實業49.7億元摘得廣州市黃埔區3宗商服用地

來源:中國網地産 2020-11-27 10:51:03

中國網地産訊  11月27日,廣州市黃埔區洪聖沙島以掛牌方式成功出讓3宗商服用地。最終,廣州市洪聖沙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城投+雪松實業)以底價49.7億元摘得3宗地塊。

黃埔區HP-HSS-01地塊出讓面積143557㎡(城市道路用地面積28963㎡,綠地用地面積53350㎡,河涌用地面積4416㎡,可建設用地面積56828㎡),計容建築面積點152954㎡,起始價142095萬元,競買保證金28419萬元,建築密度點50%,綠地率點25%。

出讓文件顯示,競買申請人或其實際控股股東須具備文旅項目開發及運營經驗,在運營文旅項目不少於3個;

競得人須承諾,項目總投資不少於30億元(其中:固定資産投資不少於25億元)。項目建設內容以文旅總部為核心,集創新金融、創客新城、文化旅遊、商業配套于一體的國際慢島;

競得人須承諾,嚴格按照本出讓公告及《關於核發廣州市黃埔區HP-HSS-01地塊規劃條件的函》(穗開規劃資源設〔2020〕26號)要求開發建設該地塊;

競得人須承諾依法競得項目地塊、完成項目建設並自項目運營後第三個會計年度達到規模運營,具體達到以下經濟指標:固定資産投資總額累計不低於25億元人民幣;項目運營的首個完整年度,項目方在本區實現營業收入約200億元人民幣;項目運營首個完整年度在本區繳納稅收約3800萬元;規模運營後的首個完整年度,項目方在本區實現營業收入約250億元人民幣;規模運營後的首個完整年度在本區繳納稅收約5000萬元;

競得人須承諾,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範圍內辦理工商登記,並將其稅務徵管和統計關係納入本區。項目建成運營後在本區實際經營辦公,運營後10年內不遷離註冊及辦公地址、不改變在本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註冊資本、不對外轉移業務收入;

競得人須承諾,按《黃埔區發展改革局 廣州開發區發展改革局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建設工程項目建設與投資標準(指引)的通知》的標準,出資完成用地範圍內規劃的城市道路建設,並無償移交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管理;

競得人須承諾,由競得人負責,按照《廣州市水務局關於黃埔區HP-HSS-01地塊用地清單的意見》,落實水利工程等各方面要求。出資開展項目地塊約1355米岸線的堤防改、重建工作。地塊內的建設工程依照《水法》、《防洪法》規定的程式、許可權經水務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開工建設。

在首期土地交付後12個月內動工建設,自動工之日起60個月內完成該項目的主體建築工程建設並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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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區HP-HSS-02地塊出讓面積92043㎡(城市道路用地面積22259㎡,綠地用地面積28663㎡,河涌用地面積796㎡,可建設用地面積40325㎡),計容建築面積點150037㎡,起始價127772萬元,競買保證金25555萬元,建築密度點50%,綠地率點25%。

出讓文件顯示,競買申請人或其實際控股股東須具備文旅項目開發及運營經驗,在運營文旅項目不少於3個;

競得人須承諾,項目總投資不少於30億元(其中:固定資産投資不少於25億元)。項目建設內容以文旅總部為核心,集創新金融、創客新城、文化旅遊、商業配套于一體的國際慢島;

競得人須承諾,嚴格按照本出讓公告及《關於核發廣州市黃埔區HP-HSS-02地塊規劃條件的函》(穗開規劃資源設〔2020〕27號)的要求開發建設該地塊;

競得人須承諾依法競得項目地塊、完成項目建設並自項目運營後第三個會計年度達到規模運營,具體達到以下經濟指標:固定資産投資總額累計不低於25億元人民幣;項目運營的首個完整年度,項目方在本區實現營業收入約200億元人民幣;項目運營首個完整年度在本區繳納稅收約3800萬元;規模運營後的首個完整年度,項目方在本區實現營業收入約250億元人民幣;規模運營後的首個完整年度在本區繳納稅收約5000萬元;

競得人須承諾,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範圍內辦理工商登記,並將其稅務徵管和統計關係納入本區。項目建成運營後在本區實際經營辦公,運營後10年內不遷離註冊及辦公地址、不改變在本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註冊資本、不對外轉移業務收入;

競得人須承諾,按《黃埔區發展改革局 廣州開發區發展改革局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建設工程項目建設與投資標準(指引)的通知》的標準,出資完成用地範圍內規劃的城市道路建設,並無償移交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管理;

競得人須承諾,由競得人負責,參照《廣州市水務局關於黃埔區HP-HSS-01地塊用地清單的意見》,落實水利工程等各方面要求。出資開展項目地塊約548米岸線的堤防改、重建工作。地塊內的建設工程依照《水法》、《防洪法》規定的程式、許可權經水務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開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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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區HP-HSS-03地塊出讓面積192010㎡(城市道路用地面積27348㎡,綠地用地面積80065㎡,河涌用地面積5043㎡,可建設用地面積79554㎡),計容建築面積點296880 ㎡,起始價227114,競買保證金45423,建築密度點50%,綠地率點25%。

出讓文件顯示,競買申請人或其實際控股股東須具備文旅項目開發及運營經驗,在運營文旅項目不少於3個;

競得人須承諾,項目總投資不少於60億元(其中:固定資産投資不少於50億元)。項目建設內容以文旅總部為核心,集創新金融、創客新城、文化旅遊、商業配套于一體的國際慢島;

競得人須承諾,嚴格按照本地塊出讓公告及《關於核發廣州市黃埔區HP-HSS-03地塊規劃條件的函》(穗開規劃資源設〔2020〕28號)的要求開發建設該地塊;

競得人須承諾依法競得項目地塊、完成項目建設並自項目運營後第三個會計年度達到規模運營,具體達到以下經濟指標:固定資産投資總額累計不低於50億元;項目運營的首個完整年度,項目方在本區實現營業收入約400億元;項目運營首個完整年度在本區繳納稅收約7400萬元;規模運營後的首個完整年度,項目方在本區實現營業收入約500億元;規模運營後的首個完整年度在本區繳納稅收約1億元;

競得人須承諾,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範圍內辦理工商登記,並將其稅務徵管和統計關係納入本區。項目建成運營後在本區實際經營辦公,運營後10年內不遷離註冊及辦公地址、不改變在本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註冊資本、不對外轉移業務收入;

競得人須承諾,按《黃埔區發展改革局 廣州開發區發展改革局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建設工程項目建設與投資標準(指引)的通知》的標準,出資完成用地範圍內規劃的城市道路建設,並無償移交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管理;

競得人須承諾,由競得人負責,參照《廣州市水務局關於黃埔區HP-HSS-01地塊用地清單的意見》,落實水利工程等各方面要求。出資開展項目地塊約1833米岸線的堤防改、重建工作。地塊內的建設工程依照《水法》、《防洪法》規定的程式、許可權經水務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開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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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廣州市黃埔區洪聖沙島以掛牌方式成功出讓3宗商服用地。最終,廣州市洪聖沙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城投+雪松實業)以底價49.7億元摘得3宗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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