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廣州城投+空港産業投資18.7億元摘得廣州空港經濟區一宗居住用地
來源:中國網地産 2020-11-26 10:33:18
中國網地産訊 11月26日,廣州市集中出讓3宗地塊,總出讓面積10.94萬方,總建築面積35.55萬方,總起價448124萬元。
其中,廣州空港城錦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廣州城投+空港産業投資)以底價187294萬元競得穗空港國土出告字〔2020〕4號地塊,樓面價11140元/㎡。
資料顯示,該地塊位於廣州空港經濟區鏡湖大道東側。總用地面積74495㎡,其中可建設用地面積56042㎡,起始價187294萬元,競買保證金37459萬元,最高限價271576萬元。
出讓文件顯示,競得人須在用地範圍內配建8000㎡政府性房源(居住),政府性房源需與首期工程同步建設、同步驗收,政府性房源的位置、戶型套數等需在報建(建築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取得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的同意,建成後無償移交至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地塊用地範圍內的城市道路、綠地由競得人配建,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建成並驗收合格後無償移交至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競得人在開發建設時必須滿足水利退縮要求,不得影響水渠的正常運作,為確保該地塊及周邊的防洪排澇安全,競得人必須做好地塊紅線範圍內及周邊的防洪排澇設施,不得填堵原有經過該地塊的排灌系統,必須保障該區域內的排洪和灌溉渠係的通暢和正常運作。
競得人須採用裝配式建築的建造方式,實施裝配式建築的面積比例不低於該地塊總建築面積的70%,若地塊分期開發,需在首期落實裝配式建築的面積比例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築的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或省現行的裝配式評價標準規定,接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監管。
該地塊在交地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開工之日起24個月內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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