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撿漏”拍賣房 風險先掂量)
年關將至,拍賣房頻頻現身。這些司法拍賣房,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優勢吸引了不少投資客的目光。然而,撿“漏”卻不是那麼容易的事。佛山人沓先生購買的拍賣房就讓他煩心了2年多時間:一套雙證房因斷供被拍賣,沓先生通過競拍的方式取得了其中一套的産權,而原業主卻遲遲不肯交房,於是,沓先生把原業主麥小姐告上了法庭。
上週末,記者從佛山南海法院獲悉,法官認為,麥小姐因不履行人民法院判決的金錢支付義務,其房屋被人民法院委託拍賣以償還債務。房屋被拍賣後,麥小姐就喪失了房屋的産權,房屋歸沓先生所有。麥小姐應在合理期限內將房屋交付給新的産權人。
【事件】
斷供相逼不奏效 房産被拍賣
麥小姐2008年購買了位於佛山南海區裏水鎮洲村裏橫路悅園小區10棟1401及1402單位。據麥小姐稱,這兩套房總面積約120平方米,是當時流行的雙證房,也就是説,兩套房是打通的,但買賣合同以及房産證都有2套。當時,01、02單位總價約70萬元,麥小姐首付約39萬元,向銀行貸款31萬元,10年還清,每月還貸3532元。
2009年,麥小姐收了房。入住一年多後,麥小姐家就出現了滲水現象,衛生間廚房櫃門受潮發黴。其間,麥小姐聲稱多次找物管協商維修事宜。
記者上周也聯繫上了該樓盤物管有關負責人。“我們的維修記錄表顯示麥小姐是2011年提出維修要求,但根據公司規定,精裝房室內裝修保修期是2年。麥小姐的房子是2008年11月交樓,已經超過了保修期。”不過,物管還是派員對麥小姐家的水管免費進行了維修。
哪知,很快,麥小姐家的房屋老問題又出現了。而物管稱已超過保修期,不能再免費維修。麥小姐認為開發商賣了“次品”給她,希望開發商給予賠償。但開發商並未滿足她的要求。於是,麥小姐想到一個主意——斷供,想以此逼迫開發商給予賠償。
據麥小姐稱,2011年左右她停止向銀行還貸。之後,銀行曾向她催款,但麥小姐置之不理。斷供數月後,銀行一紙訴狀將麥小姐告到了廣州白雲區法院,要求對麥小姐名下的1401單位進行查封並進行拍賣。該要求得到法院的認可。
2012年12月25日,銀行委託拍賣公司拍賣麥小姐名下的1401房。2013年4月,沓先生以36.5萬元最高價競得該房産。1401房的産權也因此過戶到沓先生名下。
“法院同意拍賣我的房産,並將我的房産過戶,我根本不知情。”麥小姐堅持説,自己的房産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過戶的。根據麥小姐手上的購房合同,沓先生競得的這套1401單位,面積為80.85平方米,而當時麥小姐的購買價為451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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