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不是農民“一窩蜂”地進城,而是農民理性地有選擇進城的過程。在重慶,有近6成農民選擇轉戶進入小城鎮,很多人表示,大中城市的居住環境固然比小城鎮整潔、方便,但居住成本也比小城鎮高很多。在城裏吃飯貴、看病貴、住房貴,連喝口水都要花錢,如果沒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沒有足夠的錢買房,肯定不願搬到主城或區縣城。
重慶開縣中和鎮白果村農民譚愛平全家3口人今年4月都轉戶到鎮上,他給記者算了筆賬:“我在中和鎮上買了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花了不到10萬塊錢,這樣就把家安頓下來了。家裏的土地距鎮上不到1公里,我們雖然成了城裏人,平時仍然可以種糧、種菜,基本口糧不愁。如果轉戶到開縣縣城居住,單是買個七八十平方米的房子就要20多萬元,而且日常的生活開支更大,人生地不熟。這樣算下來,轉戶到縣城還是划不來。”
農民自主轉戶進城的分佈格局,給政府城鎮化政策以啟示:以發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作為優先選擇,使中小城市、小城鎮成為吸納農民的主要載體,在財政投入、土地供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配套方面給予傾斜。
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要讓轉戶農民在城鎮“留得住,容得下、過得好”,就必須不斷加快小城鎮、中小城市産業發展,提高吸納就業能力;同時完善其交通、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增強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娛樂等服務能力,使人們能過得方便、舒服。
巨大成本會不會帶來改革風險?
錢從哪來?這是困擾諸多民生改革的難題。在戶籍改革中,每年大量農民轉戶進城,要使他們享受城市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也需要巨大投入。而解決戶改成本難題,關鍵要巧妙設計,政策引導,讓政府、企業、“新市民”等社會各方共同分擔,讓鉅額改革成本“化整為零”。
對轉戶“新市民”而言,核心要義是讓“農民帶著財産進城”,使土地增值收益側重於解決轉移人口市民化問題:一方面通過改革徵地制度,調整現有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結構,大幅提高農地徵收的補償標準;另一方面是完善農民土地財産權,在農民自願前提下,探索制度創新,使農民耕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實現市場化變現。
對企業而言,應強化其依法承擔轉戶居民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成本的意識。按照規定,在農民工轉戶後,養老、醫療保險企業繳費比例將提高,這些成本花費是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
而政府則應承擔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投入成本。農民工早已作為常住人口居住在城市,其轉戶後,並不會對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帶來大的衝擊,農民工轉戶後社會保障待遇的提高,由政府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在就業培訓、保障性住房建設、學校配套等方面加大投入,這也是城市發展的應有之義。
同時,作為一種制度探索,政府也可以調整目前土地出讓金用途分配,將一定比例土地出讓收益專項用於農村轉移人口的保障性支出,以彌補“新市民”公共支出的短板。
專家認為,戶籍改革的成本投入,從時間上看,並非一次性投入,而是有著10年至20年的分攤期,相當部分成本不需要即期支付。例如,在城市養老、醫療、教育、就業等方面,養老和醫療是支出大頭,但從目前來看,主要轉戶對像是新生代農民工,大規模資金需求會在20年以後發生,不會形成當期的資金壓力。如果制度設計完善,農民轉戶規模平穩,不會産生大的改革風險。(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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