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五條”後續:20%個稅各地規定差別較大
來源:地産中國網綜合 2013-04-08 09:07:00 作者:趙飛飛
4月2日晚,福建省廈門市補充了國五條執行細則。
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對本報記者解釋説,事實上3月31日廈門已經出了一個房價控制目標,但是在2號又增出了一個內容更全的細則,且要求嚴格。
查閱細則發現,廈門對20%的個稅徵收相對明晰:能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資訊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嚴格按照轉讓所得的20%計徵;不能核實原值的,按交易總額的1.5%計徵。廈門要求稅務、國土房産部門密切配合,規範徵收個稅。而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的唯一生活用房,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而同處於福建省的福州,其細則並未提及如何細緻徵收20%個稅等環節,主要談及控制房價的增幅。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4月3日在電話中告訴本報記者,關於個稅的稅費徵收,未來稅務部門會出臺稅收政策來執行。
事實上,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制定本地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國務院並未要求在一季度公佈所有的細則,但是一些和中央對房地産調控全局認知保持高度一致的城市,則加快了落實的進度。
“實際上,國五條細則確實只要求:35個大城市一季度公佈房價控制目標 ,其他的二線城市,也可能只像廈門一樣,增補一個真貨細則。”楊紅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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